刘步尘:且走且歌

刘步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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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家电产业资深观察家,前TCL集团彩电产业新闻发言人,多家国际企业新闻传播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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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美何以如此忌惮陈晓说话?

2012年0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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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1月5日上午,国美诉陈晓违约案在北京第二中级法院开庭审理。

  2011年6月,国美向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递交诉状,以合同违约对国美前董事局主席陈晓提起诉讼。至此,双方终于对簿公堂。

  在人们看来,国美此举实为下下策,让刚刚归复平静的国美,再次拉回纷争不断的年代,等于主动告诉人们:国美,没有你想象的那么平静。

  曾经,许多人认为“起诉陈晓”不过是国美一种姿态,半年后,国美将它变成了现实。

  国美到底忌讳陈晓什么?

  我们先看看陈晓说了什么。在2011年5月10日二十一世纪经济报道那篇《国美事件再露面 陈晓大爆国美财务漏洞》的文章,陈晓主要曝了三点:

  第一点:国美电器内部存在巨大的财务漏洞,“国美电器从总部到大区,再到分公司,甚至门店和柜台都成了收费点,除了总部敲定的年度合同外,供应商还要与国美各个层次的领导交纳相当数量的费用,这导致供应商不堪重负。”

  第二点:国美电器已失去价格竞争优势,产品售价不仅比电子商务高,而且比其他渠道都高。在国美电器最强势的供应商如海尔、西门子,每销售100元商品只能拿到55元的回笼资金,而最弱势的是小家电企业,比如说帅康,每销售100元只能从国美回笼25元。

  第三点:为转嫁不断增加的费用,国美电器销售的商品价格高于其他渠道,陈晓说,“现在只是消费者不清楚,一旦这个真相被消费者了解,国美经营模式将难以为继,而国美门店一旦开到二、三级城市如果还坚持这样的模式必然要死掉。”

  国美起诉书的说法是,陈晓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大曝国美财务漏洞,通篇对国美股东做出负面评价,说“张大中出山是利益争夺的产物”,对新任国美董事会主席张大中形成诽谤,而“国美走入误区”的标题是对国美商业模式、经营理念的攻击,等等。

  一个有意思的事实是,最有发言权的国美供应商们,此前并不认为陈晓所谈对国美是污蔑,他们的说法是“陈晓所说的这一切早已有之,没什么新鲜的”。

  因此,国美以陈晓违约为由追讨1000万元“封口费”,背后的原因比我们想象的要复杂。所谓“陈晓违约”,是因为陈晓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曝了许多国美忌讳的猛料。对于国美来说,真实不真实不重要,重要的是陈晓说出去了。

  国美首开“封口费”先河

  智者千虑,必有一失。一个让黄氏家族没有料想到的事实是,国美(或者说黄氏家族)每一次内斗,都成为泄露公司机密的平台,让人们越来越清晰地看到了国美的真相,这次也不例外。人们第一次知道,陈晓作为国美电器董事局主席,离开国美“不得透露任何与国美有关信息”,为此,陈晓得到的是1000万元“封口费”。高管离开公司必须“封口”,闻所未闻。

  我个人倾向认为,这1000万元是陈晓离开国美的经济补偿,这也是许多公司的做法;但邹晓春的表达却是:这是陈晓的“封口费”。

  许多人认为,一个离职的高管出于职业操守,不应妄谈曾效力的公司机密,哪怕这个公司黑幕重重。因此有人感慨,中国的职业经理人素质堪虞。然而,一个更显而易见的事实被人们忽视了,那就是,中国老板的素质比职业经理人更差,“富豪榜”成为“杀猪榜”,就是最有力的证明。

  实际上,在市场环境并不成熟的中国,指望职业经理人高尚一大截,并不合情理。

  于是,人们很容易这样联想:“封口费”的背后,到底有多少见不得人的隐私?然而,精明的邹晓春没有想到这一层,他只想以此向黄氏家族表达忠诚,却无意之间暴露了国美问题重重。而这,并不是国美想要的。

  国美到底能从起诉陈晓中得到什么?

  国美起诉陈晓的目的很明确,就是以陈晓违背协议为由,追回那1000万元“封口费”。一个年营业收入逾千亿的企业,冒着让公众及投资人看到“一个问题重重的国美”的风险,为区区1000万元与一个深知国美内幕的人大打出手,这是聪明还是弱智?

  显然,和区区1000万元的标的相比,国美的得失一看便知。遗憾的是,邹晓春硬是不懂,黄氏家族也跟着不懂。

  还是那句话,对于目前的国美来说,没有什么比让人们看到一个“一心一意谋发展”的国美更重要,当对手苏宁策马扬鞭一路狂奔的时候,国美需要做的事情,不是耿耿于怀于陈年旧事,而是同心同德应对苏宁的凌厉攻势,积极营造与供应商健康和谐的零供关系。

  实际上,陈晓会否败诉尚未可知。即使陈晓败诉国美追回那1000万元,国美仍然失大得小;假如陈晓胜诉,则国美形象又损失一大截,“急先锋”邹晓春在黄家的地位也会一落千丈。

  当然,邹晓春的地位不重要,重要的是国美给公众、投资人乃至媒体留下一个什么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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