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友清--品牌学者、策划人,略高品牌创始人,品牌升格占位策略体系开创者。
毕业于中央财经大学经济学院。以“品牌强国”为精进目标,长期从事品牌策划与咨询工作,拥有丰富的品牌策划实战经验和原创理论。
提出了“品牌宗教化”、“品牌定位导图”、“心智文件夹模式”、“消费者联想测试模型”、“品牌定位三步转化”等品牌理论及分析工具。林友清认为,企业与消费者的关系有如传教士和教徒之间的关系,企业在传播行为中应当像传道士一样,利用一切可能的机会把品牌信仰传递给消费者。同时,“品牌宗教化”是在同质化的市场竞争中建立品牌长期竞争优势的最佳途径,致力于让更多中国品牌搭载中华五千年文明精髓,把中国品牌推向世界。
林友清在品牌实践中推崇品牌故事营销,提出“低端产品造场景、高端产品讲故事”的基础诉求及创意模式。主张在创意诉求中基于消费者的需求,将品牌诉求可视化、可感知化,让消费者愿意成为我们品牌故事中的主角,从而实现对号入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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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7月02日
评论数(3)所有的营销都指向销售这一最终目的。但销售力并不是与生俱来的,是广告、公关、促销等配合合理的品牌定位、竞争策略形成的。那么,在销售力的前端,究竟是哪些因素起着关键乃至决定性的作用呢?
品牌策划人林友清认为,营销有4力,分别为市场竞争力、模式竞争力、品牌竞争力和销售力。4者的关系如图,市场竞争力是个广泛意义上的竞争力,包括渠道竞争力、成本竞争力、研发竞争力、组织竞争力等,是企业内外部资源的概述;
模式竞争力是对市场竞争力的提炼与整合,依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打造出不同于其他品牌的独特运营和赢利模式,使之区隔于其他品牌,并能够带来稳定的运营和持续的赢利能力;
品牌竞争力,直接带来销售力,品牌竞争力,事实上是依托模式竞争力,向消费者传递的利益点的集合,包括功能利益点、情感利益点、形象利益点等。
企业自身的许多优势可能只是一般的市场竞争力,在没有转化为品牌竞争力之前,都是无效的。
这也是一种“卖点”和“买点”的关系。模式竞争力也需要转化为消费者可以感知的品牌竞争力,才能真正具备销售力,而不是一股脑儿的把模式传达给消费者。
企业经常犯的一种错误就是自说自话,将企业“得意”的渠道优势、成本优势或者是模式,希望传达给消费者,让消费者了解、接受并购买。有一句话说得好,你以为你以为的并不是你以为的,而营销4力的转化,想表达的其实是:企业所以为的,一定要转化为消费者所以为的,才能成为市场所以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