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月12日
评论数(0)出品/联商专栏
撰文/周勇
编辑/娜娜
今年以来,上海市已发生多起店铺招牌坍塌事件。2025年4月4日浦东新区上南路十余间沿街商铺店招集体坍塌。有报道称初步调查发现:事故可能与店招长期老化及恶劣天气有关。2025年6月22日闵行区七宝老街位于青年路的门头及雨棚坍塌。另据据新民晚报近日报道,浦东新区上南路近上南三村、四村西门通道北侧沿街商铺,发生户外招牌集体坍塌事故,十余间商铺的店招整体坠落。目前上海已加强专项排查,计划治理719处违规设施。
(一)历史回顾
2018年8月12日,上海南京东路132号“奇遇城堡”商店店招脱落致3死6伤,这一事件之后,上海开始“统一招牌”。2019年1月份,笔者曾向相关部门询问:统一招牌何时了?对方回复称:“并没有要求全市户外招牌完全统一风格,但确实有个别街镇在户外招牌的管理整治过程中采取了简单的方法,统一制作了招牌”。
上海店招统一虽然没有像有些城市那样“失常”,但也很普遍、很难看,与国际化大都市形象格格不入。如中山医院对面的枫林路,前几年街道整改以后的店面,门面干净划一,宽度一样,底色一样,商店原有的色彩与logo被消除。全家便利、罗森便利、快客便利、良友便利、喜士多便利,无一例外地被剥去了“皮毛”,变成了一只只“光鸡”,至今并未纠正。
2019年曾有人预言:商家独立制作招牌,要倒下来只会一个个倒,一排排门面房,统一制作“基础”,采用“一体式钢结构店招框架”,若倒下来就一排排倒,七八年为一个周期,如今正好处于这个周期的末端,极有可能再发生类似事件。
(二)店招规范至少要考虑7个问题
(1)避免对安全问题的过激反应。第一批统一制作的招牌已经倒了第七年,2025年在上海已经出现了“一排排倒”的情况。安全问题无小事,但因为“一个店招”掉下来砸死人,就实施“网格化管理”,把本来可以由企业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与标准来做好的事情,改由多个部门(如绿化市容、住房城乡建设、规划资源、房屋管理、文物保护、街道等)分而治之,徒增企业应付检查的负担。街道负责店招的“现场检查、安全抽检、预警告知”,他们也缺乏专业人员。这些按照“批示”所实施的管理办法,实际上是对安全问题的过激反应,应纠正。
(2)街镇管理招牌,且可以制定“导则”,后患无穷。首先是街道不专业,其次是让街道设置“导则”的做法并不明智。上海首个设置街道户外招牌设计导则的是徐汇区。有报道称《店招该怎么设计?上海这个区有14条负面清单5组配色参考》,文中有相关负责人回答记者的一段话:“店招的美感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有时报上来的招牌,管理部门觉得难看,让商家回去改,但至于该怎么改,也很难明确指导。为此也有个别企业多次往返,才改到我们大家都觉得‘合适’的程度。”管理部门感觉“难看”的店招,管理部门就有权要求企业修改吗?如果真有权修改,那就不需要商标法与专利法了。建议修改《上海市户外招牌设置管理办法》(2020年12月28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41号公布)有关条款,各区与街道一律不得设置“设计导则”,否则后患无穷。
(3)零售店有自己的商标、外观设计专利,用商标与专利展示,合理合法,如今的做法剥夺了零售商依法展示自己形象的权利。
(4)统一招牌以后,夜间光亮度严重下降。大型连锁公司各家自做的招牌,都配置了亚克力灯箱,透明度与光亮度都很高,统一门头以后,失去了门头的光亮,不利于社会治安。
(5)上海有很多骑楼(如金陵路、南京东路、淮海路),应该允许零售商做侧招,正面可以做招牌,侧面也可以做招牌,全世界都是这样。
(6)上海是一个国际化大都市,著名的国际品牌所开的店(如罗森、LV),再要求弄一个中文名称,反而不伦不类。
(7)统一招牌是商业倒退。店招有一个演变过程,最早的店招就是一面旗帜,也就是“幌子”,后来有了“灯笼”。第一阶段用得较多的是“牌匾式招牌”,一块招牌正挂或斜挂在店铺正面;第二阶段出现了“平板式招牌”,即在门头做好基层,再将招牌做在门头上,具体的形式也有多重多样;第三阶段是上世纪90年代以后,在连锁超市发展过程中由于营业时间一般到晚上9点以后,为了增强招牌的亮度,开始安装外置式聚光灯,出现了有灯光照明的零售店招,当然,霓虹灯在近代早已引入中国;第四阶段是内置式灯箱招牌,一般使用3M材料,内置式灯箱,零售店招牌一下子就明亮起来了;第五阶段是亚克力、LED灯箱,这大概是受到肯德基、麦当劳等外资快餐连锁店的影响。
如今,招牌一旦统一,从第五阶段回到了第一阶段。所以说:统一招牌是一种倒退。在上海市闵行区莘松四村附近的莘潭路拍了两张对比图,显示了统一招牌与不统一招牌的差异。
图1 2018年4月20日:上海闵行区莘潭路,莘松菜场周边的菜店,门头靓丽,特色鲜明(鲜而廉、双汇)
图2 2019年1月18日:还是这两家店,还是原来这位置,招牌被统一了,变得很“昏暗”
这是两张白天拍的照片,如果晚上去拍,门头还会有一点光亮,但那是“借光”,而不是“发光”。内置LED灯管或灯条,外罩亚克力透光面板的门头(便利店),夜间的灯光亮度可以达到6500-10000勒克斯(lux)。一般适宜于阅读和缝纫等的照度仅为500勒克斯。可见,24小时全天候营业的便利店等零售业态不仅是生活的服务站,更是照亮和温暖城市的一个“桥头堡”,具有夜间治安效应。
(三)建议
事故发生后,各区及其街道纷纷启动户外设施安全专项检查,要求商户自检,后续将由专业机构进一步鉴定事故原因。亡羊补牢,这只是治标,若要治本,要做到以下五点:
(1)从思想上充分认识到“统一制作招牌”的违法性与危害性。
(2)修改相应的规制,纠正多头管理店招的不良现状,要求企业按照相关国家标准实施店招设计、安装、日常检查与维护,把店招的责任落实到店主。
(3)政府应该保护企业依法拥有的店招权益,任何部门不得修改一切合法的店招。
(4)店招要多样化,五彩缤纷,才能体现现代化与国际化,才能为国际化大都市的繁荣与繁华锦上添花,清一色的店招不仅毫无美感,而且也与国际化大都市的形象格格不入。
(5)批示要依法,遵循科学规律。
企业要调改,政府也需要调改,调改阻碍生产力发展的生产关系与上层建筑,以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以改善社会民生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