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02月16日
评论数(0)联商专栏:1992年邓小平南巡时提出“发展才是硬道理”的著名论断,不仅是顶层指导思想上的重大突破,而且也直接推动了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化,功德无量。但其后也出现了不少不和谐、不平衡发展的现象。猪年春节返乡回宁波市奉化区,所见所闻,很有感触,仅记述桥、地、房三事如下。如有出入,请读者批评纠正为盼。
(一)桥:作为奉化地标的“古桥”被“重建”
奉化设县源于唐开元26年(公元738年),至今已有1280余年历史。我印象最深的古迹有两处:一是孔圣殿;二是惠政大桥。
“孔圣殿”是我40多年前就读中学的地方,至今保存完好。如图1所示。最早叫“城关中学”,后叫“锦屏中学”,网易丁磊也毕业于这个中学。如今中学移址,该校改为“锦屏中心小学”。中学毕业以后,一直没能有机会进去看看,实属遗憾。从校门外望去,校园内已面貌全非。孔圣殿边上“侧房”,是我们的音乐室,两侧有回廊的房子是我们的教室,对面“正房”是教师办公室,这些都早已被拆除。记得在中学时期,我们有学农劳动,种菜,拉砖头,造房子,我都很积极,最终两个大脚拇指都在运砖过程中被压坏,由此换来一张“劳动积极分子”的奖状,这也是我中小学时期所获得的唯一的一个奖励,也算是对“黑五类”子女最大的褒奖了。由此也给人很大的鼓舞,以为只要努力就能获得肯定!
图1 孔圣殿,奉化县学旧址
外地客人都以为溪口就是奉化,奉化就是溪口。其实,溪口是奉化的一个镇,奉化的县城叫“大桥”,以前有“大桥公社”,后来有“大桥镇”,因为在那里真的有一座“大桥”。
我们记忆中的“大桥”,全名叫“惠政大桥”。据史书记载,此桥首建于北宋乾德二年(964年),至今有千年历史,但毁建数次。我们小时候看到的是建于1935年10月的钢筋混凝土桥,看起来像“石桥”,做工非常精致,桥上的马灯也历历在目。据记载:该桥中砌一石桥墩,两边堤岸条石垒砌,净空高9米,长52米,宽8.5米。桥面微坡,两边有桥栏,高半人。桥墩上雕有作为水文标志的鳌鱼头。老人说,奉化江河水超过鳌鱼头,就要发洪水,桥额“惠政大桥”四个大字由著名书法家于右任手题,他的手迹曾留在桥南侧石栏上。
有一年回奉化老家,突然发现原来的“大桥”不见了,建造了可以通车的“仿古桥”,伤心至今。新桥碑记称:2000年城区改造,市人民政府决定重建此桥,投资1200余万元,恢复木桥风格,六座歇山式屋顶、红木门窗、挂屏、青石栏杆、雕像等,钢筋水泥平桥,长70.8米,宽44.6米,双向四车道,打通了奉化江东西两岸的交通。如图2所示。
图2 惠政大桥的变迁(老桥图片来源于“掌上奉化”)
作为奉化地标的“古桥”被拆,出发点是“城区改造”,目的是“东西通车”,重建为名,拆建为实,破坏了历史古迹和风土人情,是一种不平衡发展的表现。新桥碑文上所说的“红木门窗”看起来一点也不像红木。桥上上着锁,木结构油漆剥落,显得有些陈旧。不过,重建此桥的“主要任务”已经完成,其他的似乎都不重要了,重要的是推动了房地产的发展。
(二)地:送田送山“农转非”,失地农民多悲愤
奉化自古有城墙,民国时期就拆了城墙,解放后建立了东南西北四个大队,我原来就在北门大队,后来叫北门村。北门村原隶属于奉化县大桥镇,三个生产队,143户农户,429农业人口,共有土地350亩,三林520亩。当时,北门村的劳动分配收入在城里各村中是最高的,社员家庭生活比较富裕。
1985年3月15日:北门村第三小队48户农户、143名农业人口,全部就地转为城镇户口(宁波市政发[1985]112号);1990年12月24日:北门村第一小队、第二小队95户农户、286名农村人口,实现“农转非”(浙政办发[1990]186号)。
浙政办发[1990]186号文件明确指出:“剩余零星杂地全部收归国有”;“按谁用地谁负责原则妥善解决粮食差价”;“这项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防止弄虚作假等不正之风的发生。”。
政府征地是发展的需要,但是,农民集体山林与土地被无偿转为国有并转卖,政府的行为与具体落实存在巨大差距,损害了失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1.在“农转非”过程中,未妥善安置失地农民。全村大部分土地以每亩几千元的补偿被廉价征用,仅安置不到三分之一的村民就业,已经就业的后来又下岗了一半,能“保障基本生活和长远生计”的安置比例不到20%。也未落实浙政发[2003]26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被阵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的通知》(二00三年八月二十八日)精神,失地农民未享受政策规定的“低保待遇”。后来先自掏腰包买农保,再自掏腰包买社保,去年又买了医保。如果逐级升级购买,前后每人得花十余万。
2.农村集体土地被无偿收归国有。浙政办发[1990]186号文件规定是“零星杂地全部收归国有”,实际上收归国有的是上百亩成片的粮田与五百多亩山林。1991年奉化市人民政府以“一九八七年,因横山水库扩建工程移民,大桥镇北门村将位于水沧畈和塘下湖田97.35亩根底划归给镇政府管理”(奉政发[1991]61号称)。这是以安排横山水库扩建移民为名,侵占集体土地,再非法转让土地。这些土地后由大桥镇政府转让给滕头集团,转让款200多万元,后大桥镇政府分为岳林、锦屏两个街道,此款项被两个街道使用。
3.土地与山林以“赠送”的名义收归国有,村民纯属“上当”。按照当时的政策,只有土地全部被征用,全村农民才有可能全部实现农转非。为了实现农转非,部分村民在预先写好名字的一张字据上盖了章,市政府就凭这一张手写的、没有签名的字据,把全体村民集体拥有的土地转为国有了。而当时“行政村组织”还存在。
这一事件的实质是:政府廉价征用城区农民土地,未妥善落实失地农民安置政策,又以农转非的名义忽悠农民“赠送土地与山林”,结果,地与山都送,失地农民只领到一个季度的粮票与煤球票,其他却一无所有。
所以,失地村民自2007年起曾多次向锦屏街道、奉化市人民政府、宁波市人民政府上访提出诉求,都以“时隔17年后你们又提出要求给予经济补偿已没有道理,也没有法律政策依据”为由而被驳回。但锦屏街道在2008年以“照顾困难”名义补助失地老年人(女50周岁以上,男60周岁以上)每人1000元,以安抚上访村民。但这些补助根本无法弥补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被侵害所造成的损失。
(三)房:土地被征被送,房屋也即将被廉价拆迁
北门村村民,30年前土地被廉价征用,百来亩粮田与五百多亩山林被无偿收归国有,最终大部分失地农民都没有因土地征用而获得最起码的生活保障。他们唯一拥有的就是现在自住房子。
但如今的奉化自从变为宁波的一个区以后,拆房“成瘾”,全奉化城区变得像一个大工地。如图3所示。以“危旧房改造”的名义,用每平方米不到1万的均价动迁奉化中心城区的房屋,也不向住户公布被动迁地块的政府规划,就全面丈量与测算动迁建筑。实际上,奉化二手房均价已经超过12000元,居民从城区中心搬离,低价被动迁,高价买房子,这还仅仅是经济上的损失。
动迁,使原有的人文环境被破坏,代代传承的邻里关系被分割。对年轻来说,似乎这一切都还不重要,但对老年人来说,这是致命的。
奉化的很多改造征迁项目的合作单位是:上海珠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有报道称(奉化房产网):奉化区人民政府于2018年1月11日曾与该公司达成《宁波市奉化区旧区改造项目合作框架协议》。但百姓不知道“框架协议”都订了哪些条款?根据协议,上海珠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奉化区一家国有企业将共同出资注册成立“宁波珠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暂名),并由新成立的这家公司主导,在3-6年内完成我区旧区改造及“美丽城区”的开发、建设和运营。期间,区政府将提供征迁机制和征迁工作人员等保障。区投资集团一位负责人说:对方在旧区改造中拥有的丰富经验是我区迫切需要的。这种“经验”对百姓来说,也许是一种“灾难”。
(1)好好的房子,根本不是“危旧房”,也从来没有人来认定过“危旧房”,怎么就变成“危旧房”了?
(2)房屋动迁以“折旧价”计算,房产拥有者“重置”房屋就要负担更大的差价。一个土灶台被折价500多元,现在能用500元建造一个土灶台吗?
(3)农村房屋很多都是“落地屋”,有天有地,容积率非远远低于平均容积率,但现有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都没有对应条款明示对容积率差异的补偿,这部分损失谁来补偿?
(4)农村居民老年人也越来越多,村民紧靠菜场、小店、大树、祠堂而居,动迁以后,土灶改为煤气灶,开放的、有人文活动空间的“落地房”改为封闭的、缺乏共生互动空间的“公寓房”,这方面的精神损失谁来补偿?
(5)被动迁居民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以房换房,但为什么就不能选择原地返还?
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东面正门口的“梅园”,是原黄埔军校军需处副处长朱孔阳的旧居,如今只留下孤零零的两井房子,周边除人民武装部外其他房子已经拆平,区政府后面也正在动迁!开民亲民的区政府可以有两种选择:第一,把最好的地段留给百姓居住,区政府主动搬迁到偏僻的地方。第二,区政府与民共生,没必要把周边弄得像花园,区政府越简单越好。
图3 区政府门前的道路越来越宽,周边的房子越拆越多,高高的屋檐越来越少,弯弯的弄堂渐渐消失
有谁知道百姓到底需要什么?其实他们历来只需要有一个和谐、安宁、富庶的生活。我以为: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基本发展模式应遵循是“平衡发展”的基本准则,和谐、分享、互利、有效,归根到底是要做到“平衡”,平衡才是发展的真道理。只要失地农民的财产权、收益权受到侵害的事实存在,哪怕是再过100年,也有必要去纠正,去落实,也就值得去翻案!这是政府职责所在,更是民心所向。
(来源:联商网 文/联商高级顾问团主任、上海商学院教授 周勇,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