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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商学院教授 周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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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通道费管理的那个《办法》

2012年02月10日

评论数(1)
1.我国零售商与供应商之间的关系,并没有因为商务部、发改委等五部委200610月发布《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而有实质性的改变,如今五部委再次联手,“令箭”直指大型零售企业,在尚未查实是否存在“违规收费”的情况下,就已经制定了“清理整顿违规收费”的“实施方案”,这是把“嫌疑人”直接当做“罪犯”的可以叫做什么行为?
2.该《办法》出笼前后,就不是在公开透明的环境下。2005819,我国部分大型流通企业曾收到一份来自“中国连锁经营协会”的“保密邮件”,要求对“《零售商与供应商进货交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3.2005年10月31,商务部市场体系建设司在商务部网站上发布了《零售商与供应商进货交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051110

4.在短暂的公开征求意见期间,商务部副部长姜增伟曾召集国家级大型流通企业的当家人在北京召开了一个座谈会。参会者包括国美电器黄光裕、百联集团王宗南、北京物美张文忠、农工商超市集团杨德新、苏宁电器孙为民等企业负责人。大家一致认为,通道费已经成为零售企业利润的一部分,出台管制办法要谨慎,不仅要保护供应商的合法权益,也要保护零售商的合法权益。会议中,姜副部长还当场要求起草这个《办法》的商务部有关部门的人员过来,过了很久,才来了一个年轻人,说是参照国外的有关法律法规而成文的。姜增伟副部长见此状况,立即表示:以后制定类似的规定,一定要多听取大型流通企业的意见,并指出,要延长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会后,商务部破天荒地邀请企业当家人,坐在商务部食堂的长条凳上,吃了一顿丰盛的“便餐”。通过这次座谈会,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延长了10天。

5.20063月,《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变成了《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送审稿)》。该《办法》发布后,零售商根据办法所提出的要求,纷纷修改了《采购合同》,也致力于建立一个公开、透明、规范的收费体系。同时也意识到,要实现零售业的持续发展,需要逐渐改变盈利模式,扩大自营商品占比,向工商战略联盟、互利共赢的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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