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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08月22日
评论数(0)给外资一定的优惠,在改革开放初期,有利于吸收更多的外资,增加出口,补充国家外汇的不足。然而,随着我国改革开放不断深入,这种税费制度越来越不符合市场经济公平竞争的要求,统一内外资企业税制的呼声日渐强烈。
改革开放以来,对外资“超国民待遇”的优惠,让外资企业在中国市场迅速站稳了脚跟,也加速了中国经济的腾飞。一度,中国经济增长的1/3、税收的1/4都来源于外资。但是“超国民待遇”也使得假外资盛行,对国内技术形成挤出效应,对内资企业发展造成了伤害。
超国民待遇终结
“这回终于与外资竞争对手站到同一起跑线上了。”日前,福建省一服装公司老总陈先生,谈到外资企业也要被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非常兴奋。
陈先生算了一笔账,其掌舵的企业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9年实现销售收入1800万元,全年的进项税额为180万元。这样,他们需缴纳的增值税为1800×17%-180=126万元。按照规定,他们2009年需缴纳的城建税为126×5%=6.3万元,教育费附加为126×3%=3.78万元。城建税与教育费附加合计税费为10.08万元。
以前与他们同等的外资服装公司,由于不用支出城建税与教育费附加,相当于每年“省”了10.08万元。
陈先生认为,将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内外统一,是长期的利好消息,不仅可以促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及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也让内资企业心理更加平衡。
陈先生觉得心理平衡的依据,来源于2010年10月,国务院下发的《国务院关于统一内外资企业和个人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制度的通知》。
根据国务院通知,自2010年12月1日起,我国统一内外资企业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制度,对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及外籍个人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至此,内外资企业税制实现了全面统一,外资企业在税收政策上享受的“超国民待遇”被彻底终结。
应该说,本次统一内外资企业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对于内外资待遇平等来说,“彻底终结”的象征意义要大于实质意义。
因为在此前的税制改革中,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消费税等原来内外资企业分设的制度,均已先后实现了统一,仅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仍内外有别。
特别是2008年1月《企业所得税法》的实行,统一了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制度,内外资企业税率分别由33%、15%统一为25%,外资企业在中国的“超国民待遇”在此时已经基本宣告结束。
铁幕拉开
外资在中国市场上享有“超国民待遇”是特定历史时期的产物。
1978年,中国小心翼翼地打开了国门。
1980年8月26日,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批准设置经济特区,并通过《广东省经济特区暂行条例》。当时,《纽约时报》发出惊叹:“铁幕拉开了!”
1992年1月18日至2月21日,随着中国改革开放总设计师邓小平“南巡讲话”的结束,一场声势浩大的经济发展浪潮,在中国如火如荼地展开。
为了吸引外资,同时引入新的产品、技术、管理和观念,中国政府制定了诸多优惠措施,外资企业除了获得土地等方面的优惠外,还能享受税收“两免三减半”,即外商投资企业可享受从盈利年度起2年免征、3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待遇。
一些地方政府还推出了外汇管理、市场准入、人力资源、便利外商工作与生活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在林林总总的“超国民待遇”的刺激下,外资企业在中国的蓬勃发展,让中国迅速成为跨国公司在全球市场上最受青睐的三大投资市场之一。中国实际使用外资连续18年居发展中国家之首位。资料显示,截至2010年7月,我国已累计设立外商投资企业69.8万家,实际使用外资1.05万亿美元。
据了解,外资零售业2005年在中国零售市场的份额仅占5%左右,上海偏高一些,有17%。但至2011年1月30日,上海共有大型综合超市188家,国际零售企业有115家,占61%。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国内生产总值和对外贸易的增长,都与外资密切相关。据统计,目前我国22%的税收、28%的工业增加值、55%的进出口、50%的技术引进、约4500万人的就业,都来自外资企业。
但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内外有别”的税费制度越来越不符合市场经济公平竞争的要求,产生的矛盾日益突出,社会各界要求统一内外资企业税费制度的呼声越来越强烈。
中国的税收内外统一是必然的选择,但这一过程却持续了十几年。
激辩十数载
自从“铁幕拉开”,国内企业界和学界的一些人士就始终对外资的开放程度,和“超国民待遇”不断提出质疑。
2004年2月1日,杭州,1600多名国内百货、连锁零售业管理者、官员、专家参加了“中国零售高峰论坛”。“国内本土零售业是否将在2005年全线败退”成为会议的焦点。
按照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承诺,2004年《外商投资商业领域管理办法》正式生效,我国取消了对外资零售在区域、数量和股权等方面的限制,对外资全面开放。这次会议的大部分与会者认为,“存亡”问题已经直接摆到了中国国内零售商的面前。
面对中国入世的重要谈判代表龙永图,上海连锁经营研究所所长顾国建教授憋了10年的话终于一吐为快:“改革开放以来,从中央到地方,一直没有把零售业当作战略性行业。龙秘书长,您是否觉得,在中国加入WTO的条约中,有关服务贸易的让步太大了。”
顾国建的提问得到了与会者最热烈的掌声。
“中国零售业在强大的外资军团的进攻下节节败退。中国零售业将全面败退。您如何看待?”一位零售企业老总给龙永图提了这样一个尖锐的问题。
龙永图很激动,他站起来,把目光投向台下:“你们承认节节败退吗?承认的请举手!”台下无一人举手。
没有人举手并不代表心里服气。
事实证明,此后,外资零售商大举进入中国内地。目前,世界前50强的零售企业中已经有70%在中国“抢滩登陆”,外资零售业已经成为中国零售市场举足轻重的力量。
在某种意义上说,中国的零售市场是国际上开放程度最高的市场。从来没有哪一个国家集聚了世界上所有知名的、在运营上素质上最强的零售商。比如,在美国,基本上是美国的零售商在互相竞争,不会有家乐福到美国市场去。
市场的开放和外资的“超国民待遇”,给中国本土企业造成了很大压力。
2003年全国两会上,针对外资超市违规开店,步步高连锁超市董事长王填提出建立一部《商法通则》,以规范内外资商业企业的违规行为。但由于牵涉范围太广,这份议案最后被转为建议案。
之后,王填又自费10万元聘请法律专家拟订了“商业大店法”草案,在2004年的全国两会上,亲手递交给了当时商务部新任部长薄熙来。
王填认为,一些国际知名零售企业依靠其强大的财力和一些地方为引进外资所给予的超国民待遇,在一些城市突破商业网点的合理布局而强行甚至违规开店,这给处于相对弱小、正在成长中的国内零售企业以致命打击。
2010年全国两会,王填再次将《城市商业网点规划法》带入全国人大,建议全国人大加快出台商业网点规划条例和法规。
王填说:“本土商业企业一直在顽强的生存。目前在东南沿海一线城市,大卖场业态已经被外资占领了90%,再不进行立法反垄断,将会涉及国家商业流通安全。同时,外资‘殖民化’倾向正在向中西部二三线城市蔓延。”
同是在2010年“两会”期间,苏宁电器董事长张近东也呼吁取消外资零售企业享受的种种“超国民待遇”,给予内外资零售企业同等待遇。因为“无法站在同一起跑线上竞技”已经成为民族企业在中国零售行业日渐式微的重要原因。
还有一些专家从经济安全角度,呼吁取消外资的超国民待遇。他们认为,现代流通控制着市场、决定着生产、影响着金融,谁掌握了一国的流通主渠道,就相当于掌握了经济命脉。而这也决非简单的市场份额和企业利润的争夺,其核心是国家的战略竞争。
提出这些意见的不仅仅局限于零售业。在这十几年间,很多人提出,给外资以优惠的税收政策,其原本好的初衷却得到相反的效果。市场被挤占,人才被挖走,技术含量没有提高,大量“假外资”导致形式主义和腐败现象泛滥,误导经济政策。这些弊端,急需改革,以增强外资的“含金量”,同时增强国内企业的竞争力。
政绩工程?
早在2004年,面对零售业人士的提问,龙永图就曾指责,是地方政府在实施对外开放时不顾原则,随意突破政府制定的开放底线。
龙永图说:“现在,吸引外资、引进几个500强企业,成了地方政府的形象工程。为了吸引外资,我国在税收、进出口权等方面都规定了较多优惠,这些外资企业明显享受着超国民待遇。”
龙永图认为,造成这种结果的原因在于对地方官员政绩考核评估的“利用外资数额”这一指标指引着地方官员的行为。一些地方为了促进招商引资,甚至将某些地理位置优越、价格优惠的地块限定只能给外资。
出于当地经济和税收方面的考虑,地方政府纷纷向外资抛出“橄榄枝”,大力吸引外资项目落户。各地在招商引资中几乎都把家乐福、沃尔玛放在特选与优选的名单中,几乎所有的国际零售商在中国的发展都享受到了超国民的待遇。
一个中西部城市对世界第一大零售商沃尔玛开出10年免租、40年租期,以及0.5元/平方米/天的优厚条件,当地政府更是返还其3年营业税。
一家北方的零售企业老总举了一个例子,在当地省会城市的市中心,要建一个大型购物中心。但是当地区政府表示必须是世界500强才能来开大卖场,直接排除了内资企业。外资企业立即据此与政府谈条件,要求租金优惠、政府修停车场等。
对于地方以超国民待遇吸引外资这一做法,上海浦东一位政府官员接受记者采访时却表示,并不是为了政绩或是形象工程。
“我们是从当地经济效益出发的。第一,国际知名连锁企业对带动当地的商用、民用房产的比重更大。如果是在同等条件下,肯定会选择更为知名的国际连锁集团。第二,很多房地产开发商也愿意以更低的价格向外资企业出租,并不是政府在其中主导。很多房地产开发商认为,与其出租给一个效益不好、不知道何时会关门的国内商业机构,还不如给较为稳定的国际大公司。而且,在这块地皮上的损失,完全可以在相邻的房产上补回来。”
利润外流
不可否认,改革开放以来,外资对中国经济的发展起到了不可估量的作用,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一些弊端也开始显现。
苏州下辖的县级市昆山从苏州6县排名最末的“小六子”一跃为2005年全国百强县并排名第一,曾备受瞩目。
但与此同时,昆山市以吸引境外投资、加工贸易出口为特征的发展路径也受到质疑:昆山能否走出“打工经济”增长不增收、繁荣不富裕的困局?
境外投资是昆山飞速发展的支柱性力量。即使在“撤资”传闻弥漫长三角的2005年,其全年共批准利用外资项目435项,合同利用外资25.02亿美元,实际利用外资11.2亿美元,比上年增长17.3%。
但与狂飙突进的FDI(境外直接投资)和GDP增长相对应的是,昆山的国民财富并没有表现出同样的高速增长。2005年昆山人均GDP达到1.35万美元,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只有1.68万元和8450元。
江苏省社科院院长宋林飞表示,居民收入并没有呈现与GDP相对应的高水平,这反映了昆山在加工贸易为主的经济结构下,原料、市场两头在外,利润也大部分被外来投资者拿走的现实。这正是“繁荣不富裕”、“增长不增收”等指责的由来。
有专家表示,在另一层面来看,“繁荣不富裕”的一大症结在于对外资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昆山是中国引进外资的一个缩影。
有关数据显示,几年前,当中国境内外资企业达50万家的时候,外资企业中有60%账面亏损,年亏损总额达1200亿元。更让人费解的是,这些外资企业置多年亏损于不顾,亏损之后竟接连追加投资,有些外资企业投资增长率平均年达30%~40%。
外资企业“长亏不倒”是个十分引人注目的现象。专家认为,这种现象的存在,相当程度上说明不少外资企业存在偷逃税或避税行为。
从表面上看,用“两免三减半”的所得税让步换取了外商的直接投资。但实际上,各级财政所付出的代价要远比想象大得多。
财政所付出的最大代价在于“两免三减半”所引起的连带效应:外商投资企业充分利用“重外轻内”的税收优惠政策,通过关联交易和不断设立新的外企来达到逃避税或少缴税的目的。
在山东曾发现,一中日合资企业,通过将部分原材料成本及厂房租金转嫁给已过税收优惠期的老外企,成功地在当年度就将资本收益率和净资产收益率分别拱高至1106%和92%。
由于有被转移出去的境外母公司或境内关联企业的高额利润支撑,这些亏损的外资企业大多能一直经营下去。而且,为了获取再投资的优惠,许多外企都愿意扩大再投资;为了在减免税期结束后能找到一个可以转嫁利润的载体,部分外商还乐于增设新的外商投资企业。
内资受损
一位国内企业老总指出,“无法站在同一起跑线上竞技”已经成为民族企业在一些行业日渐式微的重要原因。
他举了一个例子,在天津有一个项目,自己谈了半年都谈不下来,而外资企业却不费吹灰之力拿到,价格还比他们便宜。“如果国内企业每平方米的租赁费用是2元一天,而外资租赁费用却只要0.2元一天。两者如何竞争?”
据调查,外资零售商在华资产负债率平均水平超过80%,基本上是用中国人的钱为外资赚钱。这在其它国家是被禁止的,如韩国对外资零售商的此类行为将严厉处罚。但中国对此至今无明确态度。相反,各地政府为自身政绩,竞相出台各种优惠外资的政策。
许多外资企业拿着超国民待遇,在我国市场上“攻城略地”。这种并不对等的竞争,已经造成大批民族企业竞争力减弱,陷入恶性竞争的旋涡。
给予外资企业的“超国民待遇”政策,事实上是对内资企业的一种歧视,并已经产生了抑制内资企业发展的效应。
由于在同等条件下,得不到税收优惠,与外资企业竞争时处于劣势地位,国内民营企业开始对于外资拥有的“超国民待遇”表示不满。
在于不堪税负和不平等待遇,很多内资企业通过种种手段将中资企业“变性”为外商投资企业,以达到享受税收优惠的目的。
有关数据显示,我国每年实际利用外资中,约1/3是国内资本“留学”后回流形成的假外资。根据商务部的统计,2006年1-11月中国实际使用外资金额542.63亿美元,其中来自三大避税岛(英属维尔京群岛、开曼群岛和萨摩亚)的外资就达到了127亿,接近1/4,这三岛连续多年跻身中国外资来源地排名榜的前10位,其中英属维尔京群岛更是超过美国和日本,多年位居第二。香港一家国际公司的统计表明,在50多万家在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的企业中,约有近20万家与中国的私营企业有关。
从某种意义上讲,“超国民待遇”在引进外资的同时,也等于是在驱赶内资。这不仅造成国家税款的巨大流失,也引起有关部门一场尴尬的“外资打假”运动。
技术“挤出”
“市场换技术”是我国引进外资的初衷之一,但近年来越来越多的批评者指出,外资并没有带动中国的科技创新能力,反而对中国本土的科技创新造成“挤出”效应。
相关机构调查发现,由于享受了过多的优惠条件,外企的经营成本比境内企业低廉很多,即使外企在技术上优势不大,不努力提高生产效率,在中国内地也能较好地生存和发展,这导致了众多效率低下的外资企业进入中国内地,由此伤及国内民营企业的竞争力。
中国社科院研究生院教授王春法说:“国外先进科技带来的产品,对国内现有技术实际上是一种摧毁,国内企业要跟跨国公司竞争就必须购买他们的技术,循环始至,我们始终在技术创新上难以有所突破。”
尽管以苏州昆山为代表的一些地方政府发现了这一问题,并试图以控股的方式增强对高新技术项目的控制力。但专家指出,控股只是资本层面的因素,并不能突破跨国公司对核心技术的严密封锁。日本精工中国技术中心等163家研发中心落户昆山,并不代表昆山自主创新能力的提高。
统计数据显示,目前中国将近一半的贸易是加工贸易,2010年前3季度中国一般贸易逆差364.1亿美元,加工贸易则出现顺差2256.6亿美元,其中大部分由包括欧美企业在内的外资企业获得。
在产业链条中,中国加工企业只获得少数加工费,而产品设计、运储和营销等环节的大量利润被外资企业获得。
以中国繁荣的汽车市场为例,褪去华丽的外衣,是令人揪心的内核——外资汽车品牌依然长期掌握着汽车的核心技术,从中国攫取着高出全球其他地区数倍的利润。
数据显示,本田汽车2009财年31.8亿美元的净利润中,来自中国市场的利润占到近90%。舆论指出,外资卷走了中国汽车市场70%以上的利润,中国的汽车技术却依然不尽如人意。
中国IT产业也有着相似的状况,一台在国外售价超过1000美元的笔记本电脑,中国仅能获得区区20多美元的加工费。
由此来看,中国以市场换技术的战略并不成功。
产业失控
为兑现对WTO的承诺,我国日益放宽对外商在华投资的有关限制,如持股比例、转让技术等,这给外资在华并购我国重要行业、企业提供了诸多方便条件。
据数据显示,2003年前,外资在中国并购仅占它们在华直接投资总额的5%,但2006年,这一比例突然上升到63.6%,增加了近12倍。
一些地方政府往往从局部利益出发,为获得短期回报,把一些经营得比较好的合资企业或国有企业出售给外商,拱手让出国内市场和未来的收益,造成国有资产变相流失,更使我国对战略产业、骨干产业的主导权、控制权不断受到侵蚀。
据国务院研究发展中心发表的一份研究报告指出,在中国已开放的产业中,每个产业排名前5位的企业几乎都由外资控制;中国28个主要产业中,外资在21个产业中拥有多数资产控制权。外资对我国流通渠道的控制也呈加速趋势。在流通渠道中占有主导份额的大型超市领域,外资控制的比例高达80%以上。
发改委国有资产研究中心主任高梁于指出:“如此下去,终有一天,我们会发现,所有行业的主导企业,都将被外资控制,中国人在自己的土地上,将没有能力对任何一个行业和市场拥有发言权。国家的经济政策,将失去根基。”
实际上,经济受外资掌控,在国外已有先例。
上世纪80年代,墨西哥、巴西、阿根廷等国家也和中国一样,依靠国内的廉价劳动力和开放国内市场等优势吸引外资进入,以拉动本国经济发展。外资的进入,确实带给这些国家GDP短时间内的高速增长,但后来随着外资企业将资金抽出,这些国家的经济迅速衰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