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18日
评论数(0)什么是幸福?
农业时代,夫妻双双把家还,你耕田来我织布,我挑水来你浇园的男耕女织生活是幸福;而工业时代,双职工分房,也是幸福。信息时代呢?除了网恋,公司内恋爱,夫妻员工则成为某些公司讳莫如深的禁区。无休息日,无加班费,无人文关怀,恨不得让你1天26小时工作,还禁止内部恋爱,你幸福么?
此外,所谓令行禁止实际上国家行为都难以实现,何况公司行为?人之本能天性,岂能容非人性的公司制度流程禁锢呢?因此,某公司高管们也无甚招数,只好用最初级的手段,知道一对拆散一对,棒打鸳鸯,以至所谓家庭氛围荡然无存,显性文化与隐性文化形成鲜明对比,极大冲突。
所以偶一直主张,员工恋不应提倡,但更不应禁止,甚至打击迫害。试想很多公司都是家族企业,老板、老板娘成双结对,而禁止夫妻员工,此逻辑不是“只许州官放火,不允百姓点灯”的混帐逻辑么?当然,所谓的三角恋,搞不伦恋,破坏对方家庭之有悖道德伦常行为则应言令禁止,强烈谴责!
而不可因高管,员工天天加班,也有需要,所以默许内部解决,姑息养奸。
(此文系拟代《店长》杂志撰写专栏稿-《店长的幸福生活》节选。特别声明:仅代表个人立场,请勿对号入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