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电商参考

端木清言V

公告

中国家用电器商业协会常务副秘书长、专家委员会执行会长兼秘书长吴咸建个人维护的联商网专栏,为您分享家电卖场相关国内外资讯(海外以日本为主)、优秀案例、经验以及个人观点、看法。

文集

统计

今日访问:1507

总访问量:2130271

店铺陈列的5段阶

2011年10月18日

评论数(0)

  在我负责统编的某家电连锁巨头《店长手册》中,我们将店长的店铺管理工作概括为:人的管理、现场管理、服务管理、商品管理、企画管理。其中,商品的陈列,卖出的活性化演示,则需要贯穿上述5大管理链条,才能够实现“好的店铺自己会说话”的卖场活性化目标。

  三月桃花开,花下美人来。很多时候,店铺在店长们的眼中,不过是一个冷冰冰的“销售车间”,随意涂抹,或者按照自己的理解、一厢情愿的胡乱打扮。而不是从顾客的视角,规划卖场,布置卖场,优化卖场。这也是“寄书约美人,美人总不来”的根本原因。

  之所以这么说。首先,我需要重申一个个人的固执的观点。我认为除了少数以男性为主题的店铺之外,所有的店铺都应该为了女性而存在;所有的女性都是店铺的“主人”。其次,基于女性化视角的店铺,才是最具活力、激情和时尚元素的“乐购场”,才能够洗去“店铺=车间”的浊秽和恶名。第三,关爱女人,从一睁眼开始。所以我反对“营销她时代已经来临”的商业实用主义观点。女人,是用来爱的,怎么可能当作用来赚钱的对象,用毫无感情色彩的“顾客”称之呢?

  我们的店长有两种人。一种是男人,一种是女人。前者,应学会关爱异性;后者,则应该学会关爱同性。打破“同性相斥,异性相吸”的规律,培养爱他人,爱女人的同理心,是我们作为店长的职责。仅就陈列而言,构建女性化视角的卖场,便是我们作为店长的神圣使命。

  但是,我们首先要明白,店铺陈列的5个段阶,或者说层次和境界。我将之称为店铺陈列的5重关。

  第一重关:商品放置的场所。
 

  第二重关:商品陈列的场所。

  很多时候,顾客的商品被我们随意摆放,毫无规则,更无美感,既不方便顾客选购,又为我们的商品管理带来很多麻烦。但类似的杂乱现象,却经常被我们熟视无睹、视而不见。
 

  1.按品牌陈列的情景

  2.按颜色陈列的情景

  当然,在我们的卖场,也不乏按照厂家、颜色、功能、规格等分类陈列的情景,顾客很方便的选购,店员很快捷的服务。但是,如果没有POP、立牌等促销道具的演示,分类陈列法也会显得呆板无比,很难引起消费者的购买兴趣,刺激TA们的购买欲望。

  第三重关:商品销售的场所。
 

  在卖场,不要仅仅陈列商品,还要将店铺想重点推销的商品明确表示出来。更要把有信心向顾客推荐的商品凸显出来。“本店推荐”、“店长推荐”、“ HOT TOP10”等等诉求性的招贴必不可少。

  第四重关:商品购买的场所。
 

  将商品的分类与顾客选择商品的方法结合起来。选择电饭褒时顾客主要考虑三点:第一、火力;第二、保温;第三、用时。像这样按照顾客的视点的商品分类,而不是按照店长的销售欲望的分类陈列方法,才是真正的店铺主张。

  第五重关:商品体验的场所。
 

  商品的体验场所是指,顾客能够在那里发现与生活有关的各种新事物,能够获取全新生活体验的商品卖场。我们必须清楚:顾客购买商品的目的是为了享用全新的商品以及改善生活,而不是为了填满我们的腰包。

  举一反三,触类旁通。以上仅是以电饭煲商品的陈列说明陈列的5段阶。事实上,整座卖场都可以运用这一技术方法,加以优化,实现活性化演示的目标。但同时,我们还应该注意到,其实在我们的卖场里,这5个段阶同时出现在不同的商品销售专区,则是极有可能的事情。我们不可能做到每一个局部都达到第五重关的境界,也完全没有必要。因为,第5重关应该是卖场的黄金眼,而到处都是黄金眼的话,主次不分,也就变成满眼都是乱糟糟了。

  不过作为一名优秀的店长,如果您所打理的店铺出现第一重关的现象,那就是您的失职了。我们必须清楚,卖场不是货场,更不是随意堆码的可以杂货仓库。另一方面,我主张活性化的卖场,首先要活起来,也就是说一定要按照某一个固定的周期或者在重大节假日前后,除了要进行卖场的装饰性美化之外,还要经常变换商品的摆位、陈列方式。

  因为,只有“运动”着,活起来的卖场,才会有活力,才是女人们的最爱。而静态的卖场,只能是一个死店,最后沦为一座空城。这是连我们家门口杂货铺老爷爷、老奶奶店主都知道的道理,作为标准化训练科班出身的您,还有什么做不到的呢?(得平司:日本家电量贩业店铺运营辅导大师,从业三十三年,享有日本家电量贩业店长总教头美誉;端木清言:曾任职家电制造业、家电连锁业、媒体等,店铺运营得平流中国传人,现任全国消费电子渠道商联盟秘书长,麦肯趋势(南京)零售业首席顾问等,长期从事家电流通市场研究及海外情报编译等工作。本文应《店长》杂志约稿,如纸媒转载经征得出版方及著作权人同意。)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联商专栏立场。

联商专栏原创文章由作者授权发表,转载须经作者同意,并同时注明来源:联商专栏+kend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