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跃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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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30日发生的这个事件,让微商从边缘走向主流!

2017年07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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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30日,是2017年上半年的最后一天,在这一天,发生了一件令无数微商人关注的事件。

中国电子商会微商专业委员会组织的“2017中国新微商经济高峰论坛”在北京钓鱼台大酒店举行。这不是一个普通的会议,而是足以影响微商行业发展的大事件,是让2000万微商人挺起胸膛的大事件。

超高规格显示微商从边缘走向主流

首先,让我惊讶的是这次论坛的超高规格。

出席会议的领导来自中宣部新闻出版局、中宣部办公厅、国家发改委、国务院办公厅、国家工商总局、中国战略研究院等机构,此外出席的还有:中国电子商会微商专业委员会秘书长冯凌凛,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中国政法大学网络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武长海,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网络空间安全与法制协同创新中心副秘书长刘为军,北京大学新媒体研究中心研究员马旗戟……

如此多的现任政府监管部门的领导悉数出席,并对微商进行如此正式的研讨,从侧面可以显示微商正在从边缘走向主流。众所周知,微商虽然非常火爆,根据艾瑞的数据,现在已经超过2000万人,但一直以来主要是在民间进行,长期游走于边缘之间。毫不夸张地说,有的微商人经常提心吊胆,担心出来个什么监管措施,就让微商被取缔。

在这次论坛上,中国战略研究院的丁晓宇盛赞微商:“中国的微商显然已经成为了中国新经济背后的新动力,在拉动中国经济、促进社会就业方面的贡献功不可没。”他甚至将微商提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希望中国的微商能够成为未来人类享受诗意栖居生活的,一个真正的每时每刻都离不开的方式。”

国家工商总局消费者协会的林乐斌也认为,“微商已成功的作为新经济背后的新动力,带动新的经济走势,普惠草根人群,不仅在过去四年中解决了大量的就业问题,还在刚刚过去的2016年贡献了五千多亿的交易额。”

现在,微商人终于可以挺起胸膛,堂堂正正地靠自己的努力赚钱了。

微商是分享经济,更是新经济的新动力

现在,分享经济在中国非常火,而微商也是一种分享经济。

北京大学新媒体研究中心研究员马旗戟认为,微商本质上是人们将自己的熟人资源分享出去,进行商品的销售,也是一种分享经济。的确,知识分享是一个人将自己的知识进行分享,而微商则是人们将自己的泛朋友资源进行分享,同样符合分享经济的范畴。

通过这种分享,每个人都变成了一个商品经销渠道,既激活了每个人的熟人资源、社交圈子,促进了销售,刺激了消费,更是为无数人带来了就业机会。马旗戟认为,微商的一个特点是“轻渠道、重营销”,这让一个自然人都可以比较容易的加入进来,从而可以促进就业。

还有,越来越多的品牌商也在利用微商作为一种新的销售方式。如在本次论坛上,隆力奇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CEO徐晓平、同仁堂董事长助理兼电商销售负责人高松等都分享了微商方面的实践经验。例如,徐晓平介绍,微商的模式包括类直销模式、代理模式、微信商城模式、混合模式(广告+门店、搜搜+推荐、社交流量)等,隆力奇在尝试各种模式用微商促进销售。

根据艾瑞的报告,2016年全国微商从业规模为1535万人,预计2017年将接近2000万人,增长率超过30.3%。在市场规模上,同样非常惊人,2016年微商行业总体市场规模达到3600亿元,预计2017年将超过7000亿元,增长率近100%,艾瑞预计在2019年,微商行业市场交易规模更是将扩大到1万亿。

正如这次论坛的主题“中国新经济背后的‘新动力’”所说,微商作为一种分享经济,已经成为中国新经济背后的新动力。

“微商双主张”开启了一个新的时代

在本次论坛上,虽然大家都对微商模式很看好,但也不讳言微商在发展中所遇到的各种问题。

例如,很多微商人都是个人,缺乏合同关系的自组织如何管理?如何约束个人化的代理在销售过程中的违规行为?如何保障代理商与消费者各自的权益?如何改善社会或媒体对微商行业顽固的负面思维?微商企业如何进行自律、自我完善?

令人欣喜的是,在此次论坛上,政府监管机构对于微商的态度是既包容又强化监管。国家工商总局消费者协会的林乐斌表示,“对于微商在经营活动中的不良行为要进行管理,这样才能充分保障消费者与卖方之间的信誉,从而吸引更多的微商建立起自身的信誉,促进网络经济实现又好又快发展。”

林乐斌透露,目前有关部门已经与微信方面开展合作,下一步将对微商公众号的广告发布进行监管。对于不属于公共开放平台的朋友圈等私人领域,如接到举报,有关部门也要将对其进行查处。

另一个微商行业的大事是《微商行业规范》即将发布,该规范由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中国电子商会微商专委会、中国公司法务研究院等组织联合起草,将成为微商行业的指导规范。

令人关注的是,本次论坛上,由摩能国际总裁万兵发起,与会者共同推出了一个新的微商行业发展倡议书。其中备受瞩目的是“微商双主张”:“消费者可以7天无条件退货、代理商可以7天无条件放弃代理权益。”

这一个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主张,意味着消费者对于微商购物,将和在电商购物一样拥有后悔权,此举必将大幅提升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意味着对于代理商对于代理权益,也将拥有7天的后悔权,这也对代理商的权益保护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当消费者和代理商的权利得到了保护,困扰微商的大问题将有望得到解决。

摩能国际总裁万兵认为,微商之所以出现参差不齐的问题,和从业门槛低有很大关系,这使得品牌转换太容易,而微商品牌转换后,经常会诋毁原品牌。而且,微商缺乏比较好的监管,一直以来都是靠道德约束,这使得微商主要依赖一个人的人品。万兵认为,微商是好人经济,主要依赖人的品牌,微商代理要想做好,一定要人品好,未来摩能国际会考虑提高代理商的准入门槛,以在微商的规范发展中做出贡献。

结束语

2017中国新微商经济高峰论坛,对于微商行业的发展绝对是一个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件。一方面,标志着微商从边缘走向主流,微商对于经济的贡献得到了认可;另一方面,随着对微商的监管在包容中的持续规范,以及《微商行业规范》的即将出台,尤其是“微商双主张”这样的行业自律倡议的提出,都使微商正在迎来一个规范、健康发展的新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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