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一夫

同为合伙人制,阿里和万科谁更值得借鉴

2014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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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都是为了控制公司实际管理权力,阿里巴巴和万科设置合伙人制的初衷是一样的。但是由于阿里巴巴一开始就是创业团队主导,而顶着红顶商人光环的万科则在国有企业的有限空间之下小心翼翼的推动者对企业控制权的维护之战,王石、郁亮很早以前的定位便是国有企业的职业经理人而非创业者,这个身份的不一样导致了起点的不一样,也导致合伙人制度效果的千差万别。


一旦阿里成功在美国IPO,刘强东对京东的强有力控制效果一定会同样付诸于马云团队对阿里巴巴,但是万科的事业合伙人制却未必可以确保王石、郁亮对万科的控制权。


机制的差异


阿里的合伙人制可谓框架鲜明,确保最高统治核心的地位不受动摇。


首先,阿里巴巴现有28名合伙人成为一个起点,之后每一年,合伙人组织可以提名和选举新的合伙人,那些被阿里巴巴公司视作“价值成员”的人(工作5年以上,对公司文化认同、对公司发展有做出贡献,且持有公司股权),将不断加入到合伙人的池子里成为最高决策者群体的一员。而马云和蔡崇信是永久合伙人,这确保了最高决策机构的“旗帜颜色”长期不变。


其次,合伙人团队的地位凌驾于董事会之上,是货真价实的决策群体。


阿里合伙人决定董事会。也就是说,董事会不是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而是由合伙人推选。阿里巴巴的招股说明书上显示,合伙人拥有独家提名多数董事会成员的权利。合伙人提名的董事会候选人,需要在股东大会上通过,才能成为董事会成员。如未能通过,合伙人有权任命临时董事,直到下一年度的股东大会召开。


然后再提名,直至获得通过。在这个大的权利框架下,阿里才实行“同股同权”。也就是说,“徘徊在门口的野蛮人”(对资本市场上怀有恶意收购目的的投资人的戏称),试图以占有更加多的股份谋求对公司的控制,在合伙人制度开始的那一刻就变成了痴心妄想。


但是万科呢?


王石、郁亮声称,推出事业合伙人制度,是为了确保公司控制权。如果讨论控制权,万科的事业合伙人制度还是基于目前市场价格的股权展开,核心内容只是在于帮助合伙人按照目前市场价格获取更加多的股权,并没有超越“股权”的投票权和决策权出现。


也就是说,新注册的壳公司对万科股权的收购,是万科事业合伙人制的运作基础,所有合伙人苦心经营企业以实现目前股价和未来股价的价差,才是合伙人激励的基本。而且投资的交割周期有限制,合伙收益保有杠杆的存在。


事业合伙人计划本质上更加应该被看作一个股权激励计划的升级版,这版本和直取核心的阿里合伙人制度相比,还是显得不够直接和结构化。


效果的差异


目前,万科事业合伙人壳公司正在疯狂增持自家的股票,自5月28日起,代表公司1320名事业合伙人的深圳盈安财务顾问企业(盈安合伙),已连续3个交易日增持万科A股股票,累计增持比例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78%,累计耗资约7.24亿元。


万科盈安合伙的目标据说是耗资百亿,增持10亿股,约占万科总股本的10%。


投行给出最多的评论是,合伙人持股代表了管理层和核心员工对公司未来成长性的认可,但是并未有多少机构认为此举有利于公司消除未来经营的不确定性。


但是投行对于阿里合伙人制度的评价大多会认为,以制度设计确保控制权不丢失。


这种态度差异背后的原因很简单:即便是万科获得了总股本的10%,万科的管理团队如何能够以此少量的股权比率防御恶意收购?


万科给出的解释是,代表国有资本的第一大股东华润目前持有公司15%,以及王石的好友,香港商人刘元生持有万科1.21%,三者合计持有股权将达到26%,具有较大的话语权。


但是26%依然不能确保什么,除非大股东华润在危机时刻会出手。


阿里和万科两种合伙人制度谁具有借鉴意义呢? 来源: 经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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