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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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研究者认为,当今富人的主流信仰是巫术,固然揭示了一些“大师”受到追捧的隐情;但细究起来,他们还上升不到信仰的层次。在《聊斋志异》诸多因果报应的故事那里可以看出,巫术无法使人逃脱恶有恶报善有善报的法则。富人真想求助于巫术,那就应当对因果报应心怀敬畏,严格自律。尽管这在现在有迷信之嫌;但是对于那些失去良知,而又惴惴不安的富人来说,从中体悟无愧于天道人心的道理仍然大有裨益。
天网恢恢终将有报应
因果报应或者轮回报应是佛学的基本教义之一,古代文言小说的创作中相关题材十分常见。作为清初文言小说的集大成者,《聊斋志异》也不例外,其中有关善恶报应的内容占到全书近五百篇故事的三分之一左右。如果以为作者的因果报应之说和狐鬼故事一样荒诞不经,那就错了。蒲松龄“假鬼神以设教”、“证因果于鬼狐”,比那些戏说历史的媚俗文学要严肃的多。
佛家因果报应观念是高度理论化、思辨的,理论繁复深奥,非“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所能涵盖得了;蒲松龄只不过力图将其形象化,并做出自己的解释。这种努力同样表现在许多带有商业背景的故事里,比如在“任秀”篇中,申竹亭与任建之一起赴陕经商,得到任建之不少帮助。任不幸病死于行旅,死前嘱托申竹亭将他的财产二百金一分为二,一份为自己操办后事,一份由申竹亭交给他的妻子。但申竹亭却全部侵吞,将灵柩抛于旅店扬长而去。在他自以为神不知鬼不觉之后,还是遭到报应。过了十余年,他在经商途中“偶遇”任建之的儿子任秀,在一个神使鬼差的骰赌中,二百金悉数化为箔灰,真金归入任建之之子任秀的囊中。这恰恰符合其贪昧的数额,可谓人算不如天算。
按照佛家的说法,因果报应的轮回不一定出现在当事人的生前;但蒲松龄深知民众加速报应的心态,不能让一个恶人无休止的作恶下去,寿终正寝后来世再遭报应。故事中行善作恶的报应长则数年或几十年,短则数日,都会在现世出现。善报的内容是得延寿、得妻子、得财产,都是珍视现世生活,肯定人的生命价值,提高行善者的生活质量。恶报则表现为作恶者丧命、失去子嗣、失去家产、变为禽兽,不能享受人世生活的尊严。“金陵乙”篇中有一个酒商,酿酒掺水还加蒙药,反过来说是自家的酒好,靠蒙人“富致巨金”。而且这个酒商得陇望蜀,试图占有邻居家的美妇。蒲松龄遂让这个奸商在和尚的巫术中化为狐狸,“四体犹着人衣”,不得好死。
《聊斋志异》强调“恶积则天殃自至,罪成则地狱斯罚”,体现了天网恢恢的古训;不过其作品中也有将因果报应扩大化的倾向,不限于佛经所讲的自作自受。这是因为,《聊斋志异》中大多是以家庭、家族为单位承受报应的。“画皮”篇中好色的王生将女鬼领回家中,被女鬼破腹挖心不说,其妻子也受到报应。其妻被迫为救夫当众强咽痰液鼻涕,受到羞辱。蒲松龄认为,“爱人之色而渔之,妻亦将食人之唾而甘之矣。天道好还,但愚而迷者不悟耳。”王生领女鬼回家,背着其妻安置在书房。其妻原本也是受害者,反而受到株连报应,很难说是“天道好还”。然而蒲松龄之所以做出这样的安排,无疑是为了加大报应的震慑力,试图直捣作恶者的灵魂。
对正义的潜能保持敬畏
有人说触及利益比触及灵魂还要难,其实,在既得利益群体那里,触及利益时往往很难触及其灵魂,他们缺乏的是敬畏。这并非因果报应理念的过时,而是他们更相信“跑部攻关”的潜规则。既得利益群体在对因果报应嗤之以鼻的同时,连其背后蕴含着的正义的力量都认为可以用权钱交易来摆平。可惜的是,我们可以从《聊斋》中看出,因果报应其实是超越权钱交易的,经理人对此不能不作深刻反思。
在《聊斋》故事里,掌握因果报应主动权的,绝大多数为天帝、神仙、狐鬼;手握权柄的官员很少能够成为施报者,反而属于因果报应需要超越的藩篱,表明天道、人心、正义的不可战胜。在“王十”篇中,王十背了一袋盐回乡销售,被两个小鬼当作走私者捉去,为阴间淘河当苦力。面见阎罗时,阎罗则判定靠“升斗之息”养家糊口的小商贩不算走私,像高苑肆商那样与官府勾结,上漏国税,下搞垄断的才是走私。阎罗将两个小鬼训斥了一番,反过来启用王十当监工,监督高苑肆商之辈服劳役。王十果然发现高苑肆商之辈正在淘河,将他们“入河楚背、上岸敲股”,狠狠地教训了一番。蒲松龄在这里是想告戒那些与官府勾结的奸商,在正义面前,权、钱、势是靠不住的,劣迹早晚会受到惩罚。
现实生活中,强势者总会拥有更多的话语权,弱肉强食,似乎有恃无恐。然而正义的潜能终将会显示出来,顺之者昌逆之者亡。中石油集团前任董事长、国资委前主任蒋洁敏曾经放言“生入中南海、死入八宝山”,大概没有想到会有树倒猢狲散的无奈。在他被正式解职、接受调查之际,前有中石油集团副总经理兼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王永春、中石油集团副总经理兼中石油股份董事会秘书李华林、中石油股份副总裁兼长庆油田分公司总经理冉新权、中石油股份总地质师兼勘探开发研究院院长王道富被曝正式接受调查;后有刚刚接替被调查的李华林代行公司董事会秘书职责的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孙龙德等5名管理层人士,被有关部门悄然带走。
我们今天看来,代表正义力量的是法律法则,以身试法的投机者终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首先,随着社会生活节奏和科技创新升级的加快,投机劣迹的“报应”将不再是非常遥远的事。在数十年甚至十余年的经济周期中,昔日的商界明星沦为阶下囚的大有人在。其次,随着信息技术的普及和便捷,狐狸的尾巴更容易被人们抓住和曝光。在蒲松龄的故事中,人们的劣迹和善举在冥冥之中都有明确的记载,那只不过存在于彼岸世界;而在信息时代,种种蛛丝马迹的被捕捉将不再属于神话。再次,在社会分工日益细化的情况下,投机劣迹很难由一个人独立完成;那么在一个窝案或者权钱交易中,“报应”极容易以内鬼倾轧的形式被启动。正所谓贪官案发不会保护富豪,反过来也是一样。
严格自律不能心存侥幸
当今富人所追捧的巫术“神功”,在蒲松龄笔下有两种,一种是伪术,被用来牟取钱财;一种确能“禳灾”,但主要是止恶扬善。前者的不可信自不必说,后者仍然是对因果报应天道的遵循而不是另搞一套。率先富裕起来的一部分人如果确实想从巫术那里寻求解脱,那么求人不如求己,好自为之才是。
——不要将“因”与“果”割裂开来,拒绝诱惑。在佛教看来,一般人只怕果不怕因,那是痴迷的表现。譬如小偷偷了东西马上要逃跑,因为他知道占有别人的东西不对,不跑就有被惩罚的果报。可惜的是,他没有像惧怕被惩罚的“果报”一样惧怕偷盗这一“前因”,总认为两者之间各是各的问题,所以就难以克服占有别人财物的诱惑。这与其说是利令智昏,不如说是人品不端,遭到“报应”是迟早的事。原铁道部运输局局长张曙光被控受贿在北京市二中院受审时当庭自称人品太差,人们不仅要问:既知今日,何必当初?
——不要自以为得到了投机的不二法门,防止为偶然的成功所惑。在改革开放的大潮中,富人之所以能够富起来一定有其成功之处。然而,如果以为在泥沙俱下中所有的成功都没有“原罪”,那也是自欺欺人。
问题在于,有一部分先富起来的人在偶然的成功后自以为可以在“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博弈中做到天衣无缝,并且可以同样让巫术为己所用。即便如此,“富不过三代”的魔咒正可以看做是另一种因果报应。“柳氏子”篇中的柳氏与人合伙经商,私吞合伙人的钱财,合伙人死后转世为柳氏子,把家财挥霍一空。在蒲松龄看来,那就是仇人投身富商之家为子,向作恶的商家进行报复。
——不要以为“跑路”可以脱身,须知报应没有时空边界。在佛家看来,“因”的发生与“果”的形成之间有一定的时间跨度,其间又会有诸多不确定的因素。譬如吹出的肥皂泡很快就会灭亡;而秋天播种的小麦要等到来年才能收割;种上一粒大枣,直到二至三年后才会结果。人事的因果与自然界的因果一样,不一定在人的一生当中就体现所有的果报,“三世因果”的出现不足为奇。这实际上反映了因果报应的在劫难逃,“跑路”可以跑得了一时,跑不了“三世”,敢于负责才可结得正果。
——幡然悔悟犹未为晚,应当及时采取回报社会的善举。在《聊斋志异》中,善恶报应是可以抵消的,而且可以一善抵多恶。“布客”篇中的布客得知自己大限将至,出钱造桥方便行人,寿命立即得以延长。我们尽可以认为这是迷信,但也应当理解蒲松龄极力劝善的良苦用心,那就是规劝做过恶事的人迷途知返,不要把坏事干到底。我们当然不能由此推论富人从事慈善事业都是在“赎罪”,但是当富商心中确有愧疚或者感觉到有可能受到清算的时候,不妨有所收敛。从此洗心革面,比依赖什么“大师”的神功更为可靠。(张华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