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05日
评论数(0)从来没有一个专题向这次约稿函这样让我感兴趣。
坏坏的联商编辑这么早就把这个专题抛出来,我一直觉得这个专题怎么着也要到2016年才开始讨论的。
电商实体化,或者说电商向实体店转向,其实不是现在才开始,是从有电子商务就开始了,只是电商昔日风潮强劲,让全社会都在关注电商发展而已。到现在,绝路已现,任凭何种炒作也无力回避电商生存问题时候,这个话题似乎才可以拿来讨论。即使如此,联商的嗅觉还是体现了那专业媒介的特点。
电商实体化,死路一条。无论什么场合,笔者都对此直言不讳。
首先是电商实体化的理念有悖于商业伦理。电子商务从中国兴起到今天也不过三年时间,三年来以阿里为代表的电子商务行业搅动着整个中国市场,恰逢全球经济处于下行阶段,电子商务就赫然成为创业的典范被无限放大。
事实上,电子商务作为互联网应用的一个版块,是一个工业产品的推广过程,其核心是“工业产品”。工业产品的理念来自工业文明,工业文明的核心是科学管理理论,科学管理理论最精要的部分是机器与人类等同,规范作业是核心。但是实际上尤其在中国,科学管理理论早已经被人的主观能动性所否定,并且由于科学管理理论对创新的桎梏,被淘汰出管理科学界。
所以,事实上电子商务的本身的属性和电子商务的创新发展要求是不相匹配的。
其次是电商实体化商业模式的不完整性。电子商务发展到今天,一直是商业领域的一个环节。这个环节无论如何放大,它本身具有的局限性在自身发展过程中越来越显得不能自圆其说,价值狭义的电子商务行业的金字塔效应,很多的电商模拟阿里的发展模式在烧钱多时以后,貌似强大的企业往往一夜之间轰然倒地。
就互联网本身来看,是一个产品,这个产品本身的价值只有在对其他行业服务的基础上才可以得到价值的体现,但是自身的发展和完善是一个动态的过程,这个过程随着整个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发展,应用也在不断更新,所以行业一直以来就充满活力。但是互联网的应用是一个极其复杂的过程,消费类型的互联网应用更是需要对市场有很深入的研究和认识才有可能完成整个衔接。
介入互联网实践后发现,互联网不是一个单独的行业,是一个极其复杂的边缘性行业,互联网要发展,需要对市场、管理、产品、流程、运行等方面非常熟悉,才可能创造出市场对路的互联网产品。同时要尊重和遵守商业规则和商业道德,任何违背商业道德的互联网产品都不会被市场接受,即使是在短期内受众对产品有新奇感而关注,也不会在长久的发展过程中得到市场给予的青睐。
第三是实体商业的模式转变需要时间。积重难返是目前实体商业行业适应互联网商业的最恰当的描述。
积了多么重的累赘呢?首先是实体商业的管理理念,其次是实体行业的运行架构,第三是实体行业的操作流程,第四是实体行业的人员结构,最后是实体行业的社会管理系统。实体行业的管理理念是依靠完整的作业六实现管理和管控的,但是事实上狭义的电子商务是没有这么多限制的,加上社会管理系统对这样的行业的宽容,然电商行业成了一匹脱缰的野马,在市场上任意驰骋,没有约束,有的仅仅是道德层面和商业文化层面的;三流合一的管理模式一直是实体行业的金典理论,但是在电子商务模式下,每个环节生生被割裂开,完整的全流程设计目前尚未的开发出来;在实体商业的运行架构里,购物体验是最关键的一个环节,通过购物体验,达到实体商业的服务价值的体现,但是互联网颠覆了这样的运行架构,要求消费者对商品有极为深刻的认知,对商业极为深入的了解,事实上三十年的经济发展,消费者达不到这样水平,尝试新鲜,是更多消费者的出发点,只是因为中国市场的广大,才造成繁荣的假象。喊叫了几年的大数据,包括阿里在内地的企业能不能大数据下购买重复率给出指标和实体行业对对碰呢?不能,即使有也不能拿出手,因为数据结构难看。
最后是电商实体化的几个概念:
“商业伦理”,商业伦理中,诚善经营一直是商业的核心,假货、劣质货一直是被打击的对象,但是电商对此不愿意承担责任,马云先生的很多论调就是假货与阿里无关。
“违法不是创新”,快递行业是电商的配套项目,目前国内一直是宽容发展,快递也一直是在违反国家《邮政法》在运行,不知道这样的宽容还能持续多久。
“商业链条的完整性讨论”,主体、客体、媒介是商业活动的三个环节,交易结束的标志不是支付完成,是双方各取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