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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商学院教授 周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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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需要独立与睿智,零售应该有破有立

2022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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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品/联商专栏

撰文/联商高级顾问团主任周勇

11月16日,从《联商网》上看到一条消息: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公布了该局对于人大代表李国伟“防止大型互联网公司利用网络团购形成市场垄断进入市县基层地区,严重影响群众利益”建议的复文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指出,随着各大互联网平台企业大举进入社区团购市场,规则不健全、秩序不合理、操作不合法等问题也日益显现,引起了社会各界高度关注和强烈担忧。一是破坏了现有供应链产业正常发展;二是低价倾销扰乱市场价格秩序;三是挤压小摊主、小商贩等群体的就业空间,影响社会稳定。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应该有自己的独立思考与独立主张,并依法办事。

对此,我有以下三点基本看法:

(1)政府对市场的监管,有两个基本职能:一是保护公平竞争;二是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在现有规制的执行过程中,经常存在两大问题:一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有时管有时不管,此事管彼事不管,管理者缺乏应有的敏感性与预见性,不能做到防患于未然,到问题被无限放大了,才手忙脚乱、头痛医头脚痛医脚,造成行业的大起大落,导致社会资源的极大浪费,这是选择性执法所导致恶果。这样做的结果只会造成更大的不公平竞争。

二是初心不是很清晰,比如经常在菜市场外面的菜店前看到一大群“网格员”训斥卖鱼虾蔬菜的小商户,他们主要管理这些商户不能“跨门经营”,商户店面前是“上街沿”,有很大的空间,摆摊到外面,丝毫不会影响行人,但这些“网格员”就只管这个,卖假冒牛腱子、无证卖热气猪肉、短斤缺两、以次充好等等违法行为则熟视无睹,无人管理,但菜场内设一个爆鱼摊位都不行。这些管理员或管理部门说实施的管理,只是一种“任务”,并不是真正从百姓的需求出发,所以,初心不清晰,是一个大问题。

(2)现有零售应该有破有立。零售的发展就是一次次冲破现有规则的结果。1930年全球第一家现代超市金·库仑(King Kullen)在美国长岛开业的时候所采取的低价促销策略,也曾引起了全国各地食品的“大杀价”,于是,传统的食品零售商开始抵制超市,并对报纸施加压力,不允许超市在报纸上做广告,因而很多超市(如Big Bear)只好改用发宣传单做广告(即DM)。可见,即使在美国,超市的发展也不是一帆风顺的,但只要迎合了消费需求和社会经济的发展,就能最终取得胜利。

如今,这家90年前开创的超市鼻祖在美国长岛依然发展好好的。社区团购这件事,我从一开始就不看好,觉得这是消费降级的表现,更是流通倒退的表现,其占领市场的手段更是明显违法与低劣。政府出手打压,合情合理。但是,不能以就业为理由来说事。企业关心的是市场与效率,政府关心的是公平与发展,消费者关心的是商品与服务。

再说菜场或集市贸易,其最直接的竞争对手,不是超市、不是新零售、不是前置仓、不是社区团购,而是菜场外面的菜店。政府对菜店极少监管,对菜场越管越严,营商环境完全不对等,对现制食品普遍存在过度管理。团购如果像现在这样发展是没有希望的,应该通过预购真正实现供应链的重整,向上提升,而不是向下渗透。所以,既不能一味得打压一切社区团购,也不能一味地维护传统小店。都是让人爱恨交加的零售业态。

(3)零售商都要自我反省。线上线下以及社群的零售商都要有一个全新的开始。对线下来说,有两点特别重要:一是有现货,二是有好货。到店铺购物,能到得现货,这是最基本的体验。乱七八杂的东西太多太杂,一个商店的主题不突出,毫无特色,就不可能吸引消费者惠顾,从杂乱的店铺到干净、规范的店铺是一种进步,从标准而死板的店铺到美陈美化的店铺更是一种进步,但从美化与表演的店铺发展到常常有惊喜的店铺,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对线上与社群来说,有很多最起码的合规性都没有做到,监管部门应该依法惩处。

例如,标价不合规。我日前在拼多多买了9袋营养土,黑体字标价并表明是40斤一袋,先收到一袋白色编织袋包装(与网站显示的包装不一致)的营养土20斤,后又收到4袋同样包装的营养土。我问客服,为什么包装不一样?为什么只发5袋?客服回话说:包装袋是他们随机变换的(毫无法律意识),我买的是每袋20斤的装的(我再查看标价发现有两行字,40斤包装用黑体字标出,20斤包装用淡黑色标出,根本分不清标价是40斤还是20斤,这是严重忽悠消费者的违法标价行为)。

在社群,很多水果的标价只有箱、袋之类的计量单位,根本没有标注或说明不清楚,会严重误导消费者。这些事儿,成千上万,一查一个准,市场监管部门不能不管。对所有的经营者、法人、投资人,都要通过大数据建立“合规档案”,要有更严格的“禁入规则”,不得让不良商人的恶习一次又一次地在行业中渗透、蔓延,得让他们在一个坑里烂死。

再次提醒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不仅要有纠正意识,更要有预防意识。要把小恶扼杀在萌芽中,不要等事情发展到不可收拾的地步才出来收拾。市场监管有法律法规可以,不要以任何个人的意志为转移,独立判断,独立执法,依法办事,长效管理,这样会使市场发展得更有序更公平更有效率,更不能忘记了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维护。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联商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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