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6月23日
评论数(0)在广东做演讲时,曾遇到一个私有企业的老板,他很沉痛地讲述了发生在他企业的一个故事。
他的企业年销售收入超过两亿元,净资产超过1.2亿元,每年的采购任务超过一亿元。为了避免采购发生漏洞,他把采购任务交由他儿子一个人承担。没有料到他的儿子也会吃大笔的回扣,甚至因为他儿子吃了回扣,采购的原材料价高质劣,使他企业所承担的一个对外加工订单,因材料质量问题而遭受退货索赔,造成直接损失170多万美元,加上间接损失,蒙受损失总额折合人民币近3000万元,这还不包括信誉品牌损失。
这个老板怎么也想不通,自己的儿子也会吃回扣。他只有两孩子,大女儿已经出嫁,他的企业最终都是他的儿子的。按照当地的惯例,外嫁的女儿没有继承权。并且他还告诉我,他儿子花钱,他从不吝啬,手机差不多半年换一次,汽车已经是‘大林肯’了。
我问他:“你儿子吃回扣的钱做什么用了?”
“他拿钱在一个星级饭店包了一个二奶。”他说。
“这就对了,就是因为你所给的钱还没有完全满足你儿子的所有欲望。”
“不过该花的钱,我都给他去花了。包二奶这种花销,我怎么能给他呢?”
“问题就出在这个地方。你认为包二奶是不该的,但他却认为是可以的。我知道,在广东有些地方,拉车的就要包一个二奶。你儿子作为一个两千多人企业的少老板,他会没有这种欲望和需求吗?你说不应该,这是从你的角度做出的评价。他认为应该,而你又没有为他提供这份花销,他就必然会想歪门斜道弄钱来满足自己的需求。并且,你把你的儿子当作世界上最可信任的人,对他的行为不再进行任何控制,这就使他通过吃回扣,满足包二奶的欲望成了可能。你认为不应该,但只要你儿子认为应该,而你又没有堵住所有的漏洞,为他想做的事留有可能。那么他就一定会这样做。尽管你的企业将来是他的,但现在还不是他的。对企业承担责任的是你,享有支配企业权力的也是你。所以你的儿子就可能运用你所授予的权力为自己牟取现实的好处。你对授给他的权力没有控制,他吃回扣也就在所难免。”
“可能发生而又不应该发生的事,却一定会发生。”这里说不应该发生的事,是从管理者的角度做出的评价,即管理者不希望发生的事。可能发生的事是从被管理者的角度而言的,即被管理者并不乐意接受管理者给他的限定,同时又有突破这种限定的可能存在。包括做了不应该做的事,而自己并不会蒙受多大损失,或者说所蒙受的损失要小于做了不该做的事,所得到的利益和欲望的满足。
现实就是如此,只有通过规范化管理,让每一个人都成为利益独立,责任完全的人。谁要做不应该做的事,那就让他付出充分的代价,使他感到做这种不该做的事不值得,那么,堵住了所有“可能”的通路,不该发生的事才不会发生。通过事先的制度规范约定,堵住“可能”的通路,避免不应该发生的事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