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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先庆,教授,广东商学院流通经济研究所所长、粤商研究中心主任、广州市商贸流通现代化重点研究基地主任等职。广州市政府决策咨询专家。《中国流通研究网》总编辑。兼任广东省商业经济学会秘书长。被聘为安徽省商务厅等20多个政府部门和企业顾问。曾任湘财证券基金投资部经理、广东省商业联合会研究部部长等职。曾获“全国优秀教师”、“广东流通业三十年贡献人物”等称号。自1986年以来出版各类著作30余部,专著10余部,发表各类论文300余篇,承担各级各类课题60余项,为130多家企业和70多个各地各级政府部门进行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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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乐福沃尔玛“称霸”中国的深层原因

2011年03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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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反思中国经济领域的奴性意识

  随着国家商务部对家乐福、沃尔玛两家外资零售巨头罚款920万元的尘埃落定,这场由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经济之声掀起的讨伐外资零售企业在享受“超国民待遇”的同时,却不断进行价格欺诈、压榨供应商等不端行为以及“称霸中国”的风波似乎告一段落,然而,或许这也只是外资各类跨国服务型企业(如餐饮、旅游、物流、广告、影视、投资咨询、管理咨询等)在中国各种“恶行”的冰山之一角,其背后的深层原因和影响却实际上并未深刻触及。至少,从家乐福沃尔玛事件中,可以从三个方面分析其深层次的原因:

  一是地方政府和各类企业对国际资本的本性及外资的性质缺少科学认识。

  资本的三大特性是安全性、收益性和流动性,其中,最基础的是安全性,最核心的是收益性,流动性是保证。这三大特性的结合,就是资本规律。因此,任何国际资本,到任何一个国家去投资,是以这三性为基础的。它从一个角度也就说明,任何国际投资都带有强烈的投机性,它到中国还是印度或越南,并不是对哪一个国家有感情或喜欢你这个国家,它只会在你经济高成长时进来,衰退时退出,毫无感情可言。否则,它就是一个彻底的失败的“资本家”。尽管有些资本,也打上了民族个性和不同的特色,如德国资本比较理性客观,美国资本充满霸权,而日本资本则充满狭隘的民族歧视。但不管怎样,这些资本不是“解放军”,不是“慈善基金”,它到中国来,一切以资本的安全和利益为出发点。而且,欧美的基本经济文化讲究的就是“人的本性是利已”,因此,你不约束和控制他,他就可以什么都干。你有多放纵,他就可以有多乱。更何况,这些外资的骨子里本身就是有一种“霸权”意识,一旦条件成熟,它就露出野心。这不是自觉不自觉的问题,这就是资本的本性。遗憾的是,我们的文化意识里,有着太多的以自我为中心的小农意识,充满着太多的善良的误解,于是,我们放任了外资的野蛮和贪婪,从而让这些外资逐步暴露出自己的“野性”来。

  或许,中国需要一次大的经济危机,让人们彻底受一次彻骨痛心的教训,才能让他们看到外资在经济危机中如何表现的真面目,才能真正为那种天真的善良反思。

  二是过去三十年经济发展模式存在的缺陷有待反思和完善,有待转变和转型。

  简单来说,我国过去的经济发展模式存在着一个基本缺陷,即在轻视流通渠道控制权和商品定价权的基础上,盲目追求制造业的规模(GDP)扩张。我国经济发展的成就有目共睹,无须多说。但有一个事实必须反复地讲,即为何中国三十年年均增长9%以上而人均收入却只能达到小康水平,而日本过去三十年年均增长不到5%人均收入却达到了发达水平并实现了现代化?这里的核心原因就是,日本在推进工业化的过程中,在二十世纪五十年年代发动了“消费革命”,六十年代发动了“流通革命”,七十年代发动了“物流革命”,从而完全实现了流通主导型的工业化进程,进一步说,日本的工业化和经济增长,是建立在内需主导下的基于本国流通控制权和商品定价权基础上的经济模式。他们抓住了工业化过程中最核心的东西,一是渠道控制权,二是商品定价权。而我们国内的不少学者、官员和企业家,却错误地以为日本成功的真正秘密是技术进步,并在中国不断灌输这种荒唐的本末倒置的经济理念。

  要知道,正是在这种错误的模式和理念导向下,一些中国对加工贸易、接订单、“两头在外”等经营策略长期“执迷不悟”,将自己的渠道控制权和商品定价权拱手送给外资代理商和流通企业,这也就是中国经济“勤劳而不富有”的根本原因,就是我们创造的财富通过外资流通企业以及各类资本源源不断输送到国外,我们赚了GDP和少量辛苦钱,别人赚的是巨额的真金白银。也正是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家乐福、沃尔福等各类外资企业进入中国时,才被我们的地方政府“热烈欢迎”,因为在不少人眼里,根本看不到流通渠道的价值,而只看到这些世界500强的光环。同样,由于中国国内的各种力量,为这些外资零售企业“添砖加瓦”,使他们到处都能成为“座上宾”,于是,久而久之,所谓企业的社会责任等就被置之于脑外,嚣张而贪婪的本性得以暴露。

  三是我国的流通法律体系和金融法律体系都太不完善,留给了这些外资太多的漏洞可钻。

  改革开放三十年,虽然我们坚持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但由于我国市场经济的基础相当薄弱,因此,市场经济的完善过程在工业化浪潮的冲击下,逐步被“冷落”,却与市场相关的各类制度相对滞后,却与生产制造、招商外资、国有资产保护等有利于生产、GDP和税收增加的制度却相当完善。因为,发达的市场经济,必须建立在发达的流通业基础上。而我国是一个几千年的“轻商”国家,缺少基于市场经济理念的商业传统,对流通体系和商业价值的认识停留在于短缺经济和小农经济水平上。当前,我国的流通法律体系几乎刚刚开始起步,除了食品安全、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少数几部法律法规外,而基于流通体系的商业法、公平交易法、反垄断法等一直没有出台。可以说,正是这些法律和法规制订的滞后,才导致外资在中国经营过程中的“为所欲为”。

  总之,我们不能仅仅对家乐福等罚款就停止对这件事的反思,我们应该借机普及全民的资本知识和流通知识,推进全国全民的商业意识进步,促进中国早日开展有自身特色的“流通革命”,早日建立基于全球市场的渠道控制权和商品定价权。
 
 附1: 去年超市进场费变本加厉
 

大洋新闻时间: 2011-02-18 来源: 广州日报 AIII6版

记者 林晓丽
 
 

  商务部表示正起草购销合同规范卖场进场费

  昨日,商务部发言人姚坚在商务部例行发布会上表示,零供关系问题的核心是中国制造业发达,服务业落后,供货商有求于大型零售商。而零售业专家表示,零售商应该好好反省进场费问题,因为和供应商是鱼水关系,处理不好零供关系,零售商也将自食其果。

  卖场收取供应商入场费现象普遍

  康师傅、中粮、卡夫等制造商断货零售商,使得零售商进场费又被热议。昨日,商务部发言人姚坚在商务部例行发布会上表示,零供关系问题的核心是中国制造业发达,服务业落后,供货商有求于大型零售商。商务部正会同行业协会起草制定零售商、供货商商品购销合同规范,解决零供关系矛盾。

  对于进场费问题,商务部几年前就有过行动了。2006年年底,商务部等五部委联合发布并实施了《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已明令规定禁止零售商收取“进场费”。2008年4月,国家工商总局又出台四项措施规范零售企业等促销行为。

  但是,卖场违规收取供应商各类费用的行为仍普遍存在。卖场向供应商收取的费用包括进场费、管理费、陈列费、促销费、节庆费、DM费等诸多名目。尚谱咨询的超市行业报告显示,资金少于20万元的企业难以进入超市渠道。

  广州某知名品牌供应商昨日也告诉记者:“这些规定办法的出台,对于规范零售商的收费一点都不起作用,而且零售商收取进场费还变本加厉。以前对外资零售商是又爱又恨,如今只有恨的份了。”

  《2010供应商满意的零售商》去年底出台,报告以长三角地区卖场为主要调查对象,相关数据显示,相关供应商对卖场费用总体指数较上年提高了0.01,指数越高说明卖场收费越多,多数企业的费用指数都上升了不少。其中,不止一次被供应商评为卖场业态总体费用指标第一位的家乐福再度位居榜首,指数较上年增长了0.45,总部控权并未解决收费过高问题。

  不仅进场费越收越高,而且收取进场费的企业也在增加。今年1月份,广州就有供应商向记者报料,供应商心目中的“乖小孩”沃尔玛对进场条件也变得苛刻起来,既要收取通道费,还要求低供货价,收费比家乐福还狠,很多供应商都被压榨到根本无利可图。

  核心矛盾是“供弱 零强”

  业内人士指出,近年来,沃尔玛、家乐福等零售大鳄凭借雄厚的资本实力,通过并购和加速开店,使得零售渠道越来越集中,渠道优势越强,他们对国内供货商、生产商的要求就越多。另一方面,由于目前大部分供应商势力弱小,不具备与零售巨鳄的对话能力。

  姚坚昨日也表示,家乐福所反映出来的问题,包括进场费、包括零供关系的问题,在这一阶段表现比较突出,但它不仅反映在外资企业。“零供关系问题的核心就是中国制造业发达,服务业落后,造成了供货商要有求于大型零售商,这是核心的矛盾。” 姚坚指出。

  姚坚表示,商务部从2006年开始已经关注这个问题。“最近我们会同商业企业的行业协会,正在起草制定零售商、供货商商品购销合同的规范,希望通过零售商、供应商商品购销规范化的合同,来解决零供关系中突出的矛盾,包括进场费等等这些问题。这个问题确实是非常突出,也对价格上涨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姚坚说。

  专家

  政府应重点扩大渠道建设

  进场费问题,不仅一定程度上导致物价上涨,也因为利益分配不公平而导致零售商和供应商矛盾进一步恶化。去年底开始,卡夫断货联合超市、康师傅断货家乐福、益力多断货沃尔玛等零供矛盾不断爆发,追究其原因,就是进场费未谈妥导致的。

  广东商学院流通经济研究所所长王先庆指出,零售商和供应商是一条产业链上的,是共赢的关系。如果一方仗势欺人,以大欺小,最终还是要自食其果。据观察,虽然中国已被纳入家乐福重点发展的区域,但是去年至今,家乐福陆续关闭了多家门店。

  “零售商应该好好反省这种进场费的收取行为,只有和供应商和平共处,才能长久发展下去。”王先庆认为。

  对于商务部再次要规范商品购销合同以解决零供矛盾,王先庆认为该举措仍未能真正起效。“政府部门应该找到问题存在的根本原因,目前由于中国流通业制度不到位,导致了中国的供应商和制造商缺失渠道控制权和价格定价权,才使得以家乐福为首的零售商如此收取进场费。”

  王先庆建议,政府部门应该重点推进渠道建设,规范渠道运行,夺回价格定价权。而广州有供应商则呼吁,供应商应该迅速联合起来与零售商对话,不能再单打独斗。

  附2:商务部出手整治“家乐福进场费”

  南方日报2011-2-18 A15版

  南方日报讯 (记者/欧志葵)近期在国内闹得沸沸扬扬的“家乐福收取高额进场费”,终于让监管部门再度出手。昨天,在商务部例行举行的发布会上,商务部发言人姚坚表示,目前该部正会同中国连锁经营协会利用行业协会的平台,来建立零售商、供应商的投诉应诉协调仲裁的协调机制。

  去年外资零售企业新增318家

  广东商学院流通经济研究所所长王先庆指出,外资零售巨头在中国享受的“超国民待遇”,使他们迅速实现了在全中国跨区域的全供应链管理,于是霸气开始显现。

  昨天,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姚坚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中国加入世贸组织是对服务业有承诺的,要进一步开放服务业,从2004年开始陆续取消对于外商投资商业企业地域股份比例数量的限制。“外商投资进入中国市场,无论是制造业还是服务业,都极大地促进了中国经济的发展,也带来了新的营销模式。”

  据介绍,去年全年外商投资的零售业新设的企业是318家,同比增长13%,实际使用外资是10.9亿美元,同比增长9.1%,这10亿美元占到全国实际使用的金额是1%左右,全年吸收大约1000亿美元的外资。

  解决进场费高企商务部要建立协调机制

  此前,北京供货商联盟负责人姚文华告诉记者,不少外资零售企业对供应商征收的渠道费已高达商品销售额的30%—40%,这对供应商已造成极大的生存压力。

  恶化的零供关系使家乐福在华扩张也受到阻碍。日前有消息称,家乐福因零供关系恶化,在2011年对供应商提出更为苛刻的渠道费,供应商纷纷减少对家乐福二三线门店支持,使家乐福在长春春城店和绍兴镜湖店相继关闭。至此,家乐福从去年至今,在华东区、华北区、华南区和中西区四大区域的二三线城市,均出现关店问题。

  据了解,商务部早已关注零供矛盾问题,在2006年商务部会同发改委、公安部、工商总局等部门出台两个规定,一是《关于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二是《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为进一步规范市场,据透露,商务部正会同行业协会起草制定零售商、供货商商品购销合同规范,解决零供关系矛盾。

  姚坚表示,商务部还进一步发挥了行业企业的作用,会同中国连锁经营协会利用行业协会的平台,来建立零售商、供应商的投诉应诉协调仲裁的协调机制。

  “最近我们会同商业企业的行业协会,正在起草制定零售商、供货商商品购销合同的规范,希望通过零售商、供应商商品购销规范化的合同,来解决零供关系中突出的矛盾,包括进场费等等这些问题。”姚坚说。

  昨天,广东商学院流通经济研究所所长王先庆向记者表示,政府部门重视零供恶化问题,将制定相应法律法规规范市场,对于抑制当前嚣张的高额收取渠道费等不正当行为有积极作用,其将对处于弱势的供应商有一定的鼓舞,有利于商业市场成熟、完善。不过,该人士认为,要根本解决问题,一方面有赖于政府适度开放零售业,有序培养国内零售商、供应商等。

  http://epaper.nfdaily.cn/html/2011-02/18/content_6927591.htm 南方日报A15版

  附3:沃尔玛向家乐福看齐 被指对供货商重复收费

  2011年02月25日

  http://finance.qq.com/a/20110225/000699.htm?pgv_ref=aio

  沃尔玛供货商程文平(化名)最近十分郁闷,照理说过完年之后,他应该非常欣喜春节销售的良好业绩,然而沃尔玛给出的无理由退货和各类收费指标让他经济损失不小。部分供货商日前对《第一财经日报》反映,沃尔玛不仅“重复收费”,还将春节后多余的年货无理由退还。

  另有供应商表示,鉴于沃尔玛变本加厉的做法,打算暂不签订2011年购销合同,观望后再议。

  对此,沃尔玛回应:“要求采购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供应商收取进场费。”

  此前,沃尔玛收费较少,低价采购曾受业界好评,如今,其向家乐福看齐引起了不少供货商不满。

  整合好又多引发“重复收费”

  2007年2月,沃尔玛以2.64亿美元购买广州好又多控股公司BCL持有的35%的股权。然而由于一系列因素,沃尔玛与好又多的整合一直没有如期完成,以至于最后沃尔玛只能宣布将整合完成的时间延期到今年5月。

  “他们的整合还没有完成,但莫名其妙的收费就压到我们头上了。”一位总公司设立在长三角的供应商李佳(化名)透露,新品进入门店要收取新品费,以往是一家门店一个商品收取500元,现在已经涨到了1000元,最令人无法接受的是,由于沃尔玛正在整合好又多,所以沃尔玛现在要“重复收费”,即要求供应商将所有新品费用重新再缴纳一次,这笔费用对李佳来说差不多是几十万元。“我们此前该给好又多的费用已经都支付过了,凭什么要重新再交?”这是数家供应商共同的感叹。

  “重复收费”不仅仅在新品进场方面,还体现在新店费上。程文平告诉记者,沃尔玛每开一家新店要向供应商收取1万元的新店费。“沃尔玛把好又多算成‘新店’,以1万元一家门店的价格收取新店费,这太不合理了,好又多的门店都开了多少年了,怎么可以算新店啊!”

  有广东供应商反映,沃尔玛还提出要缴纳彩页费、海报费、冰柜费等,基本都在一家门店一个商品条码500元~1500元不等。

  无理由退货惹恼供应商

  “春节前,沃尔玛要求我大量供货,我是做食品类的,有一定保质期,一旦货物卖不掉,货损会很严重,我一看沃尔玛的订单就知道肯定卖不掉这么多,但他们一定要这么多货,我也没有办法,只能给了。”程文平气愤地告诉记者,春节过后,沃尔玛要求将卖不掉的货物无理由退货,退货率达到10%~15%。

  “沃尔玛的退货第一是无理由,第二是没有任何经济补偿的,我们供应商得照单全收,这意味着季节性食品会损耗,所有年货礼包都要拆包重装,比如大盒要拆成小盒,所有货品重新包装,原本只在大包装上打印生产日期的,现在要重新在小包装上打印,这些包装成本都由我们负担。”程文平透露,沃尔玛无赔偿、无理由退货,但供应商不供货物则要被“缺货罚款”,其一年的缺货罚款额度大约100万元。

  另有供应商反映,缺货罚款确实存在,一般是按照货款额度的10%扣罚。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华东和广东地区的部分供应商由于不满沃尔玛,至今还没有签订2011年的购销合同,部分供应商透露,沃尔玛会在合同中加“另议”字样,也就是说,随时随地会附加各类不平等条约。

  行业通病?

  一直以来,沃尔玛采取的是“营采分离”的模式,即以统一的低价采购获得商品差价,其利润基本都来自于商品毛利,这曾受到不少供货商的好评。

  为何沃尔玛会一改常态呢?

  第一零售网创始人丁利国曾对记者分析指出,沃尔玛的模式并不十分利于己,而好又多基本是收费为王,因此沃尔玛整合好又多后会借鉴收费模式。另有业界人士指出,沃尔玛整合好又多的成本不小,相当看重财务数字和制度化运作的沃尔玛或许会考虑通过其他渠道来消化和转嫁这部分成本,比如向供应商重复收费就是一种方式。

  而沃尔玛昨日的回应是:“我公司对供应商进场费管理有严格的规定,要求采购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供应商收取进场费,同时通过不断提升相应的管理和审核流程,积极进行内部自查和监督,以确保公司相关制度的有效实施和执行。”同时沃尔玛进一步强调:“我们正同连锁经营协会合作,共同制定相关行业规范。”

  大部分供应商反映,事实上支付进场费是行业通病,即便是沃尔玛提价后,其扣点也比家乐福低。

  鉴于上述行业通病,程文平等大量供应商目前都寄希望于商务部出台零售商和供应商购销合同规范。但他们同时也担心,条款会偏向零售商,同时,强制力与对零售商的处罚是否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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