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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商学院教授 周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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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摊经济”过头了

2020年0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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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联商图库

联商专栏:一切商业的源头都是以卖货为主的“地摊”,如今“地摊”已不一定是席地设摊,所以,“地摊”这个称呼并不确切,叫“货摊”更符合实情。

货摊的四条生存法则

我国货摊与发达国家相比存在较大差距。欧美与日本的货摊,无论食用农产品还是日用百货,都给人干净、精致、亲切、有序的感觉,这不仅受制于消费水平与生产水平,更与管制状态密切相关。概括地说,对私人货摊有两点要求:一是依法经营:获得相关的许可证,这主要是针对以此谋生的常规摊主来说。如“营业许可证”“消防许可证”以及适当的专业培训。二是组织管理:公司化运作或由行业协会组织管理。

如日本的“跳蚤市场”有一个全国性与地区性相结合的行业协会组织。再如美国纽约对曼哈顿地区的小摊采取“政府授权,公司运作,小贩设摊”。过去由小摊独立经营,后来渐渐规范,统一由一家公司经营,早上开卡车把小摊运送到指定地点,小摊主在指定地点设摊经营。这类移动摊位主要提供餐饮服务,并销售部分百货商品。

我国货摊追求极致的低价与便利来吸引消费者。昨天我在朋友圈发了一个刨子的图片,如图1所示。问大家该卖多少钱?回答从5毛到10元不等。我是5毛一个从奉化老家的家门口地摊上买来的,这刨子,结构简单,小巧玲珑,关键是好使。同样的刨子,私人杂货店买1元一个。正规超市卖的话至少卖2元。但他们故意不卖这些既好用又便宜的东西,而非要卖10元甚至几十元还不太好用的刨子。我去逛地摊,一是买好吃的食材(主要是小海鲜,蔬菜慎买!),二是买好用的物件。

图1、5毛一个的刨子

我在美国纽约看到各种货摊,大致有四种类型:大型的餐饮卡车、有轮子可以移动的路边餐饮车、无轮子的车式摊位、地摊(也有卖假货的流动地摊)。在路边甚至有卖蔬菜水果的摊位。不同的街道摊位还具有不同的餐饮特色,如有些街道具有穆斯林餐饮特色。我国有些城市为了管理流动摊位连扫脸技术都应用上了,但还是没有管好。

城市需要流动摊位,管理技术不是主要的,关键是看管理思路与运作机制。

货摊零售就是折扣零售,货摊把价格洗白了,这是摊主的生存之道。以尽可能低的价格吸引消费者,这是货摊生存的第一条法则。

在中国,货摊是一种辛苦的营生,是为谋生而摆摊,还没有进化到环境保护、物尽其用、周末休闲等境界。为了谋生,厚着脸皮,东躲西藏,渗透到离居民最近、最便利的区域去设摊。抢时点,是货摊生存的第二条法则。

菜场里的杂货店不同于城市弄堂口的杂货店。菜场杂货店是日用百货货摊的集合,锅碗瓢盆、大口玻璃瓶、雨衣套鞋、劳动手套、绳子等等,很多超市都买不到的东西,这里就有卖。菜场杂货店老板对我说,一个几十平米的铺位,年租金6万元。我说挺贵,他却说,还可以!我想买一个带龙斗的玻璃瓶泡杨梅酒。他说,这东西不太靠谱,还是不带龙头的好!你看人家做生意多淡定!是怎样就怎样!新零售要向货摊与杂货店学习“没套路”。

新零售2.0的特点,侯毅说得很好。但要做到如这位杂货店摊主那样淡定、豁达与透明,很不容易。最后我问他,一天能做多少生意?人家不假思索地回答说,2000元。按此计算,租售比:8.22%!比菜场里面摊位约5%的租售比还高。所谓里面外面有几个概念:第一,菜场大门外,不属于菜场。第二,进入菜场大门,周边一圈是停车与水果熟食大饼油条加工食品修理服务杂货点心等出租的铺面。第三,菜场里面是蔬菜海鲜肉配菜等摊位。最后我拿起两个瓶子走人!人家客气地问,用什么方式付钱,说了三次我才反应过来,钱没付。我说,到家了想起来没付钱也会再返回来付钱。人家店主说:今天下大雨,来回折腾多麻烦!好店主啊!

从这里我们有可以看出货摊生存的第三条法则(迎合顾客需求)与第四条法则(拉近与顾客的关系)。

“地摊经济”说过头了吗?

领导“口谕”使货摊极速亢奋到了极点,也许真的有可能收割到一些胜利果实,拉升经济发展。但这毕竟不是经济的主体与主流,连毛细血管都不是。实业生产有用产品,零售满足民生需求,金融支撑产业发展,这三者再加上大宗商品的现货与期货交易,才使整个社会有序、均衡地发展。货摊就是一种零售形式,不是经济主体,所以,叫“货摊零售”更符合实情。

2020年6月4日商务部流通发展司向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发文《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菜市场调查摸底的通知》,并要求“2020年6月8日前将菜市场摸底调查表和调查报告报商务部”,要求填报菜市场数量、经营面积、覆盖居民人数、摊贩数量、财务状况、产权归属、摊贩年收入、是否制定菜市场地方性标准、是否制定菜市场网点布局规划/或纳入城市建设规划、是否有财政资金支持菜市场建设和改造、是否有税费减免支持菜市场运营以及2019年新建改造情况与2020年新建改造计划。

我不知道这个通知的背景是不是与“地摊经济”有关,但至少说明,商务部也开始关注菜市场问题了。但今晚有一个杂志出版社编辑对我说:领导已经口头通知:7月份稿子不要出现“地摊”。是“地摊经济”说过头了?

从上海来说,菜市场一直是商业主管部门关注民生问题的一个重点。农村实施“承包到户”以后,农民自产自销农产品越来越多,全市形成了400多条马路菜场。为了改善交通与环境,市政府于上世纪80年代末发起了一场“菜场入室”运动。起初的实施效果并不是很理想,位于上海市静安区的胶州路露天菜场入室以后生意一落千丈就是一个典型例子。但由于政府的大力推动,菜场毕竟还是入室了。

从1994年开始连续十年,市政府大力推进连锁超市的发展,虽然在规模化、跨地域、组织化、技术化等方面有较好发展,但在生鲜化方面始终没有重大突破。于是从2004年开始,市政府的民生扶持政策转向大力推进标准化菜场建设,有标准、有规划,2013年制定的《上海市食用农产品批发和零售市场发展规划(2013年-2020年)》特别重申:要“持之以恒地推进标准化菜场建设”,强调农产品批发市场与标准化菜场的对接,并按照每2万人设置一个菜场的标准建设1500个标准化菜场。

菜市场是货摊集中经营的场所,2018年9月份,CCFA(中国连锁经营协会)向我征求《零售业态分类》国家标准修改意见时,我曾提出“将菜市场纳入零售业态”的修改建议,但未被采纳,原因是:该标准的业态划分以法人企业为主,菜市场是货摊集中经营的场所,没有包含货摊,故不包含菜市场。

这是一种典型的闸门效应,上面水闸一开,下面洪水泛滥,上面关小水闸,下面滴水不流。领导讲话不仅会被误解,更有可能被放大,结果就会走向反面。如某领导说:某某品牌要做大!下面的人听了以后就在猜想:怎么做大?结果终于想出了“合并做大”的好主意,把几个集团合并成为一个更大的集团。后来领导又发话了:我本来不是这个意思!那你本来是什么意思?为什么本来不说得明白一点?!所以,按照领导讲话办事,领导与被领导都很有风险。领导的风险是:专业水平不够,或情况不明,导致误判误断!被领导的风险是:不能充分领会领导的意图。最好的办法是:第一,依法控制领导的批示与讲话;第二,领导不批示,只签发同意或不同意。

我以为:要适当升级货摊,对摊主实行持证经营,做到可追溯。把货摊分为三种:专业货摊:专业从事摆摊,以此为生。兼职货摊:有专职工作,空余时间摆摊赚点外快;临时货摊:作为一种娱乐活动,周末带孩子摆摆摊,互换商品,出售自己做的物品或食品,这就是“跳蚤市场”。

我国货摊:从1.0到7.0

我国货摊从1.0到7.0,经历了几千年的发展,除增添了一些设施以外,仍然保持着最原始的状态。

(1)货摊1.0:据《周易大传》记载,远在四千年前,我国就有“日中为市,致天下之民,聚天下之货,交易而退,各得其所”的集市。集市就是货摊的集中经营场所,这种形式一直保留至今。《史记》记载:“古人未有市,若朝聚井汲水,便将货物于井边货卖,故曰市井”。这就是古代早市。可见,中国先有“日市”,后有“早市”,这两种“市”都属于“货摊”。远古时期的货摊特点是:自由设摊,物物交换。

(2)货摊2.0:我国自秦汉(公元前202年)以后历传“宵禁”制度,城市由城与市组合而成:城是政治堡垒,市为隔离区域。宵禁是指官方划定交易区域,筑有围墙,定时击鼓开闭,严禁出入,违者谓之犯夜。西周至秦,再到汉,汉依秦制,中国古代典型的市制一直沿袭至唐代。定点定时的交易场所,市(市场)与坊(住所)分离,商业活动被严格管制。其特点是:固定场所,封闭经营。

市肆资料:西汉长安始建时,在城内西北设置包纳六市的西市与包纳三市的东市。史称“汉依秦制”,表明此种情形定有所依凭。

四川出土的东汉画像砖:其平面为方形,周以市墙,每面中央开市门。市中央建二层高的市楼,楼下为市肆管理之处。楼上悬一鼓,通过击鼓以司市肆之启闭。通向四门的十字形道路将市内分为四区,各区均建有排列整齐的条状建筑,当为各行业营业之所。角隅另有小建筑若干,可能为仓库、市吏住所及杂屋、厕所等。图2中反映的布局形式,后世直至隋、唐尚在应用。

图2、四川东汉墓画像砖,砖上有二层楼和市井交易形象

(3)货摊3.0:自唐朝中期以后,开始出现了市坊合一的趋势,城市道路与房屋连成一片,很多商铺都是前店后工场,生活与商业融合,货摊与夜市融合。唐中商业冲破地域限制后出现了另一番景象,有史料记载:如颁政坊有馄饨曲,长兴坊有毕罗店(一种抓饭),胜兴坊有推小车卖蒸饼的,辅兴坊有卖胡麻饼的,水昌坊有茶肆,等等。坊间的店铺还逐渐冲破了时间的限制。务本坊西门率先出现了“鬼市”,即夜市。其特点是:市坊合一,设摊成市。

(4)货摊4.0:到了北宋时期(公元960~1127年),真正的地摊商业来了!市与坊已完全融为一体,形成了早、中、夕、夜“四市”。《清明上河图》表明,我国北宋时期,商业已进入店铺形式,坐商已达到空前繁荣的程度。这一繁荣景象的出现,得益于开明的北宋政令。据《宋令要稿》记载:“太祖乾德三年(公元965年)四月十三日,诏开封府,令京城夜市至三鼓已来,不得禁止”。并且拆围墙,销门禁,工匠作坊、货肆(店)、摊贩可自由选择营业地点。于是,城廓内外的繁荣商业区逐渐形成,宋朝的夜市盛况空前,史上有突出记载。其特点是:自由设摊,就近便利。

(5)货摊5.0:新中国成立以后,虽然经历了大跃进、大食堂、大炼钢、人民公社、生产队以及文化大革命等不同形式的政治运动与经济运动,大部分商业活动都实行了高度的计划化,但在县城与农村甚至大城市,集贸市场始终存在,这就是我国在社会主义发展史中延续时间最长的货摊商业。农民始终有自留地,自留地种上来的东西可以拿到街上设摊出售。另外就是河鲜、海鲜、山货都可以去卖,七十年代的时候,野生的大闸蟹八毛一斤。当然,每逢初一、十五,市场就更热闹。摆摊不要钱,也几乎没人管,完全是摊主自主管理,井井有条。其特点:自由设摊,自主管理。

(6)货摊6.0: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城管插足货摊管理。开始的时候只是巡视与维护,但后来有些地方的领导提出了“一摊不留”的具体目标,把沿街的摊位全部清理掉,但可以在房子内设摊,摆摊不得超越房门,否则一律取缔。于是,沿马路的超市全部被开门,出租给农民设摊。当然,有些地方也在菜场设置了专门的摊位供农民设摊,但地方太小,无法容纳,而且还要支付一定的费用。于是,农民设摊从街上转移到了离居民更近的弄堂口与小区内。疫情来临,小区封闭,农民进不了小区与弄堂,农产品再也卖不出去了,尤其是草莓等鲜活农产品,就直接烂在地里。更可悲的是,有些地方的交警部门对农民使用的三轮电瓶车实施禁行!在浙江宁波奉化就是这样。这是我的农民舅舅亲口与我说的,但愿现在可以通行了!在农村,没有这种车,什么事情也干不成。其特点:封杀围堵,游击设摊。

(7)货摊7.0:总理一声号召,开启了全民设摊新时代,线上线下,比社区拼团、直播带货、全员营销等闹腾得似乎还厉害!出商品、出攻略、出文章、出套路,并且呈现出娱乐化趋势,我昨晚还在网上“申办”了一张卖西瓜的实名“设摊证”,网络繁忙,大概是14亿人都在同时申办,人们在经历了城管压制与疫情压抑后,似乎找到了最能调侃的话题。我们能不能从地摊商业1.0到6.0中总结出一些有用的经验,再结合疫情管控的经验,使地摊商业有更好的发展?我看是可以的。其基本期盼是:设摊自由,需要背书,自助管理,信守承诺!即在规定区域规定时间,可以自由设摊,先到先设,不得欺行霸市;所有摊主都得通过手机注册,实名登记,获得背书,可以分为专业设摊、兼职设摊、临时设摊三种,分别给予不同的背书。疫情期在这方面已经做得很好,用技术手段,完全可以做到每一个摊主都能被追溯。传统货摊短斤缺两、以次充好、坑蒙拐骗、欺行霸市、藏污纳垢等恶习应该在7.0加以抑制。

货摊在我国已经有四千多年甚至更长的发展史,但基本形式没有很大改变。设摊仍然是一种谋生手段,如果政策允许仍将延续很久很久。有五点应该引起关注:

(1)农民剩余农产品需要有一个相对稳定的交易场所;

(2)货摊既有市场需求,又是折扣零售的一种便利形式,之所以屡禁不止,就是因为有其存在价值;

(3)城市升级以后,道路交通与环境要求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货摊设置不能影响交通与环境;

(4)货摊经营也应该依法获得许可证,做到摊主可追溯;

(5)培育休闲娱乐型货摊,如周末跳蚤市场,引导居民养成“物尽其用”的环保意识。

(文/联商高级顾问团主任、上海商学院教授周勇,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联商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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