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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05月09日
评论数(0)中国的食品又出事儿了!
“瘦肉精”事件尘埃未落,“染色馒头”、“回炉面包”、“牛肉膏”又接踵而至,中国的食品安全真成了大问题。当日本的核泄漏恐慌蔓延全球时,坊间流传着这样一个段子:中国人何必为核泄漏担心,我们是喝着毒奶粉、吃着地沟油长大的,区区一点核泄漏不足挂齿。
这是惟有中国人才懂的黑色幽默,然而,我们在苦笑之余一定要问的就是那个已经沉积多年的问题,为什么中国的食品安全问题屡制不止,为什么中国的食品只有到出事儿了才有人管?
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也许这是监管部门最喜欢听的一个解释。诚然,中国的食品市场乱象丛生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从事这个产业的人太多。
从小作坊到大工厂,自然质量与水平参差不齐。再加上本身我们处于一个道德失范的年代,那些缺乏监管的企业为了追求利润最大化而处处节约成本,为了挣钱而不择手段。当社会的道德准则无法约束社会人的行为时,法律便诞生了。记得有位哲人说过一句话:法律的目的不是为了惩罚那些犯法的人,而是为了震慑那些想犯法而还没有去行动的人。然而,我们竟“惊喜”地发现,中国的食品安全法恰好把这位哲人的话做了个辩证。
为什么中国的食品安全法丝毫没有威慑力?处罚力度过轻也许是原因之一,但这将更多地被监管部门当作逃避责任的借口。一个食品一旦出了问题,企业的相关责任人自然难逃其咎,但是大多数的违法企业却还是抱着一种侥幸的心理“顶风作案”。
另外,一些制度上的漏洞很容易让不法分子钻了空子,也赋予了监管部门为他们“开天窗”的口实。
比如,中国去年刚出台《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管理办法》,里面详细列举了哪些食品添加剂不允许被使用在食品中。然而,中国的食品法中对于“调味品”却没有规定其必须注明详细成分。因此,许多不法商贩就钻了这个漏子,诸如添加剂、染色剂之类统统冠以“调味品”的名号,这样食品其中的成分就变成了一笔糊涂账,究竟加了些什么东西,除了生产商外,谁也搞不清。这只是众多制度漏洞中的一条,可想而知,中国食品安全屡屡成为新闻话题也就“情有可原”了。
面对中国食品安全的诸多弊病,多数民众并不怀疑政府的纠错能力,制度上的漏洞是可以弥补的,但是有了制度如何贯彻执行,就成了考量政府公信力的重要标准。另外,零售行业作为商品销售的终端,“东窗事发”后,是所有矛头和骂名第一时间最集中的承担者。但作为并没有单独检测资格的商超来说,究竟是原告还是被告?这值得我们思索,但毋庸置疑的是:如何完善食品供应链体系、如何实现从“田地到餐桌”的可追溯脉络,是摆在每一个零售商面前的硕大的问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