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6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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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而科技成果的转化和产业化,是科技发挥其力量的关键环节。然而,从总体来看,我国的科技成果转化情况并不乐观,根据中国科协出版的《2014-2015年度学科发展报告显示,全国5100多所大专院校和科研院所,每年平均完成的科研成果有3万项,但仅有20%可进行转化并批量生产,形成产业规模的则仅有5%,转化率远低于发达国家。
科技成果的低转化率已成为制约我国科技发展的重要因素,众多科研成果在形成之后就被束之高阁,然而,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造成这一局面的原因是长期且多方面的。
科研成果低转化率的背后究竟是什么?
一、科研院校问题重重
研究所和高校是我国科技的主要力量,绝大部分的研究成果均诞生于科研院校,然而,作为科研成果摇篮的科研院所却面临着重重问题。
首先,科研院所缺乏成果转化的内驱力。现有的评价体系中,经费申请、论文、影响因子、奖项等是评价科研机构或科研人员是否具有科研能力的主要指标,而形成后的科研成果是否转化或转化后的情况,均未纳入考核指标,对于科研机构或科研人员来说,科研成果的形成就意味着科学研究的完成,绝大部分科研机构或科研人员缺乏科研成果转化的内驱力。
凭借青蒿素而获得诺贝尔医学奖的”三无“科学家屠呦呦,是科研院所现有评价体系的真实写照,虽然她获得了诺贝尔医学奖,但却曾三度落选中科院院士,其最根本的原因就是不具备”SCI、文章“等职称评定的”硬通货“。
其次,科研人员缺乏转化能力。科研成果想要转化为产品,首先得满足市场的需求,但市场的需求是什么却并不是谁都可以看清的。科研人员是科研成果的主要完成者,在科研领域,他们是当之无愧的专才,然而当面对市场时,绝大部分的科研人员一筹莫展、手足无措,无法精准把握市场需求,或者出现误判市场需求的情况,还有一部分人因不懂商业谈判的技巧,错失转化机会。
再次,科研成果鱼龙混杂。以高校为例,高校中的绝大部分课题或实验是由经验尚浅的学生完成,面对“无文章无论文无法毕业”的压力,”制造成果“的现象时常有之。
作为另一研究主力的研究机构同样也存在相同的问题,相比于高校,研究机构中科研人员的研究水平要更为专业和丰富,然而在面对职称评定、岗位定级的压力下时,难免存在凑论文的情况,这种”刻意制造、精心编排“的科研成果何以存在转化的可能?
二、科研成果转化本身的复杂性
除了一些无法转化的”垃圾成果“和一些无需转化的基础研究,科研成果转化的复杂性也是转化率低的一个主要原因。
其一、转化难度大。一项科研成果从形成到产业化,需要经历理论研究、实践测试、产业化三个阶段。而实践测试是最关键也是最难的一个阶段,只有通过实践测试的检验,才可进入产业化生产,然而对于大部分科研机构来说,他们并没有足够的资本和能力去完成科研成果的实践测试。
其二、转化耗时长。科学实验不可能一蹴而就,一项科研成果的完成可能需要经过几年甚至更长的时间,以基因学到育种学为例,大家最为熟悉的莫过于”杂交水稻之父“袁隆平的研究之路,从研究水稻开始到杂交水稻的问世,整整历时16年,其耗时之长可见一斑。
其三、转化的不确定性高。一些科研成果在理论上是可行的,但并不代表在实践中可以获得成功,在未转化之前,谁也没有把握加以确定,因此,并不是所有的科研成果均可以成功转化,这种高度不确定性是造成科研成果转化率低的一个重要因素。
三、企业与科研机构的信息不对称
科研机构与企业研究的分离是我国目前存在的普遍现象。虽然学术界与企业界是两个完全独立的系统,但科研机构是科研成果的主要提供者,企业是科研成果的需求者,两者本应是建立在供求需求上的合作关系。
然而,现实中的科研机构与企业却是“你走你的独木桥,我过我的阳关道”,企业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对科研成果有强烈的需求却不知从何下手,而科研机构定位前沿科学研究,得出的成果因无法满足市场需求,从而形成转化难的问题,双方在需求对接上严重失调,是造成科研成果低转化率的最主要原因。
近年来,为了解决这一难题,国家相继出台相关政策促进科研成果转化,从2015年新修订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实施之后,随后的一年时间里,国家陆续颁发《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等,各地也相继出台推动科研成果转化的各种政策。伴随着政策的春风,我国科研成果迎来一轮真正的转化大潮,就目前来看,也初步形成了以下三种模式。
企业自身进行科研成果转化
市场上已转化的科技成果,有很大一部分是来自于企业自身进行的科研转化,高转化率是这种模式的主要特点,一部分大型企业还会根据自身需要成立研究院或实验室,比如阿里巴巴旗下的“阿里研究院”、英特尔公司成立的“人工智能研究实验室”等。
对自身需求的精准定位是这种模式的最大优势,从研发到市场,从人员到资本,企业全程把握,科研成果转化的每一环节均有企业全程参与,转化率也因此得以提升。
然而,这类模式的最大缺陷是对企业的综合能力要求高。科研成果的转化包括技术、人员、资本、市场等多要素在内的创新与整合,对于一些中小型企业来说,他们虽然有转化需求,但其自身并不具备创新与整合的能力,这种模式并不适用,故此种模式只出现在一些大企业或大集团。
企业与科研机构的简单合作实现成果转化
企业与科研机构进行简单的合作,也是科研成果进行转化的一种常见模式,这种模式里,企业与研究机构各司其职,企业精确把握市场需求,研究机构根据需求进行成果研究,研究出的成果最终在企业里实现转化。
从这个角度来看,这是一个双赢的模式,企业与研究机构各取所需,双方的优势特长均得以最大程度的发挥。然而,这种模式却存在一定的被动性,受制于专业化程度,大部分的企业对科研机构的研究课题、研究深度及研究成果适用与否并不清楚。同样的,对于科研机构来说,由于缺乏对企业的详细了解,科研机构在进行成果转化时也是“有门无路”。
以上两种转化模式,是我国科研成果转化中一直存在的模式,也是科研成果转化仅有的两种模式,由于其使用范围存在限制,故从本质上并不能根本解决科研成果转化率低的问题。值得庆幸的是,互联网时代的到来,为科研成果的转化提供了新的思路和新的方法,一种以互联网为基础,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新模式正逐渐形成。
互联网+开始为科研转化凿山开路
日前,我国自然科学的最高学术机构中科院,联合地方政府、社会企业、服务机构、投融资机构等120多家单位,结成科研成果转化的网络化联盟,并于同日上线运行其线上平台“中国科学院科技产业网”。该联盟采用大数据、互联网等技术手段,针对近3-5年内可转移转化的科研成果、专利、技术等科技服务项目,采用“互联网+”线上线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新模式,促进科技成果商品化。
无独有偶,在科研成果转化的大潮下,一场以“互联网+”推动成果转移转化的行动,正在政府、科研机构和企业间如火如荼的进行,比如君乐宝近期与北京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北京疾病防控中心等高校与科研机构推出的“益生菌+”战略……。就目前来看,通过“互联网+”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模式,进行科研成果的转移转化,正成为科研成果转化的主流模式,相比于上述两种模式,其具备自身独特的优势。
其一、解决了长期存在的信息不对称问题。以可转移的科研成果为依托,依托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各种技术成果、项目、知识产权、专利等信息经过整合后汇聚于线上平台,企业可精准定位符合自身需求的科研成果。同时,企业面临的技术难题也可通过线上平台进行发布,通过这种方式科研机构可获得反馈,并根据市场需求随时调整科研方向,从而避免科研成果的浪费,科研成果的转化率也得以保障。
在一定程度上,互联网+”线上线下的模式打破了研究机构、高校、企业等单打独斗的局面,通过“互联网+”线上线下的模式,科研机构与社会和企业需求之间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得以解决。
其二、实现了企业与科研机构的高效对接。通过线上平台,科研机构可以向科研成果用户进行成果展示,并向有需要的企业提供专业的咨询服务,企业根据需要可与专家实现线上对接,并于线下进行项目合作,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模式,供需双方实现高效对接。同时,供需双方可以根据需要进行科研定制服务,科研成果的转化率也将大大提高。
除此之外,在互联网+线上线下的模式下,科研成果的转化过程更加开放透明,一些有潜力的科研成果,更容易吸引投资机构对科研成果进行投资,科研成果的转化路径也得以拓宽。
科研成果的转移转化,一直是我国科研领域的一个短板,不难看出,“互联网+”线上线下模式的出现,将为我国科研成果的转化带来一片生机,作为科研成果转化”开山斧“互联网,正在为科研成果的转移转化开辟一条可行的道路。
当然,路漫漫其修远,想要将科技转化为生产力,化科技为力量,除了及时运用互联网+的模式创新,还需要政府、科研机构、企业及社会等各方,在政策、资本、人才培养、环境等方面大力协作,唯有如此,才可走好科技成果的”最后一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