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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03月28日

商务部根据近年来我国零售业发展趋势,并借鉴发达国家对零售业态划分方式,组织有关单位对国家标准《零售业态分类》(GB/T18106-2000)进行了修订。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已联合发布新国家标准《零售业态分类》(GB/T18106-2004),该标准为推荐标准,2004年10月1日开始实施。 新标准按照零售店铺的结构特点,根据其经营方式、商品结构、服务功能、以及选址、商圈、规模、店堂设施、目标顾客和有无固定经营场所等因素,将零售业分为17种业态。 零售业态是指零售企业为满足不同的消费需求进行相应的要素组合而形成的不同经营形态。从总体上可以分为有店铺零售业态和无店铺零售业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