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03月13日
评论数(1)中国零供关系舆论正在误入歧途。两会期间,“人大代表刘翔浩痛斥零售超市乱收费”,“京东扣压货款强签合同 供货商有苦难言”等报道见诸《人民网》、《第一财经日报》等主流媒体。总而言之,都是希望政府快管管零售商——他们怎么能坐地收钱?
我曾两次撰文探讨零供双方,认为是市场经济下的博弈与平衡。
这回说个故事,南宋时著名提刑官宋慈,谋断尸案。有一年发大水,上游村落王小父亲的新坟被冲,被下游张二打捞到尸体。王小寻来,只愿出一两赎银,张二要价二十两,两人闹僵后就打官司。
宋慈想了想,这事不能硬判:双方都没错。于是他分别单独找二人,他对王小说,你就多加点钱吧,只有张二有你父亲的尸体,别处没有;王小觉得对,愿出八两银。宋又找张二,说你这东西也只有王小愿意买,你就便宜点,若咬准了二十两,他撒手不要,你就只能重新丢到水里去了;张二想能拿到七八两就算了。
王小、张二公堂听判,八两赎银交接,都很服气。
这个故事至少有三点启示。一、市场经济是有主、客体的,它的内部界限和外在逻辑也许都对,却不能混为一谈,也就是说:零售商超固然不能乱收费,但何以见得供应商都觉得遭遇不公?若实际希望打压外资及国内大型零售商,扶持本土中小零售商和供应商,则是典型行政管理与民政扶贫思维了。
二、在一定情理、规范基础上,调解或判决要让双方服气,才能真正解决问题。舆论导向和部分官方声音中,几乎未见体谅零售商。实际上,在整个流通领域,大型零售商市场拓展对相关产业的带动是最大的,包括把X供应商的产品铺到更多、更远区域,X则可以让自己的其他代理渠道或中小零售商通路受益。
而中大型零售商物流建设或其他税费、广告等经营成本,它也需要一些其他贴补。在中国法治、经济发展整体稳健与规范之前,作为大型零售商的部分供应商费用,有其阶段性合理和强需求匹配。
可见,旁人建议或政府贸然出手治理中国零供关系的话,所谓商超乱收费的议题远不该排到前三。出台提振制造业-扶持供应商的政策利好如减税,规范化审批商场网点及商品质检、门店消防等日常检查,警惕、喝止有关部门往零售商及供应商怀里乱摸的“手”,都要比直接切入零供关系要合适。
三、有句话:执行力的“爸爸”叫理解力,“爷爷”叫视野。理解力的意思,是更全面、深入、联系的理解,而不是强势如一意孤行、越俎代庖;视野的意思,要远至中国古代及外国消费与零售生态,近至每家大型零售商的招商政策与供应商企业的实际对接与心情。
综上。请武断痛斥者自省,望有关部门体谅周全,而大型零售商确有义务加快升级零供格局,部分供应商当产品自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