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5月26日
评论数(0)在保险行业有一句老话,叫做雨露不润无根之草,保险不赔无保之人。意思是说保险公司只管买保险的人,对于轻视保险而没买保险的人自然就不管了。
但现实却如此魔幻,有的人即便正常购买了保险,关键时刻保险公司竟然拒赔。甚至被起诉到法院,保险公司被法院判决赔偿之后,保险公司仍拒不履行,并被法院列为“失信人”。这一保险公司就是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下称:平安财险安徽分公司)。
平安财险的拒赔“惯性”?
5月18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发布一则信息显示,平安财险安徽分公司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这起案件由一起交通事故引发,平安财险安徽分公司是被告之一。
事情还要从2013年说起。2013年7月8日,严某某驾驶一辆重型仓棚式货车,和相向而来的周某驾驶的摩托车相撞。经法院查明,严某某驾驶的重型货车登记车主是合肥世捷汽车运输服务有限公司(简称:世捷公司),其在平安财险安徽分公司为车辆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
其中,商业三者险投保最高限额为50万元,还投保了不计免赔偿特约险。上述事故就发生在上述保险保障期限内。由于事故导致周某受伤,用去大量医疗费。期间,平安财险安徽分公司支付周某7万元,严某某支付周某3.4万元。事后,周某将严某某、世捷公司、平安财险安徽分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对自己受伤造成的各项损失进行赔偿。
对于周某要求赔偿损失的诉求,平安财险安徽分公司辩称,其此前已为周某支付7万元治疗费,应一并处理。其不承担诉讼费、鉴定费。事故车辆是世捷公司租给严某某的,违反保险合同,其在商业三者险范围内不应赔偿。
法院审理认为,平安财险安徽分公司是车辆投保公司,应在保险范围内进行赔偿,对其辩称的“车辆是世捷公司租给严某某,商业三者险不应赔偿”的主张于法无据,不予支持。最终,法院判决,平安财险安徽分公司赔偿周某各项损失合计为55.095万元。
从5月18日公布的失信信息显示,上述法律文书确定的赔偿义务生效后,平安财险安徽分公司的履行情况为“全部未履行”,且“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故被法院列为了“失信公司”。
理赔问题一直是人们购买保险时关注的重点,本身购买保险的人都是弱势群体,希望能通过保险获得一定保障。如果发生重大灾难之后保险公司拒赔,对投保方也是一个不小的打击。
据天眼查专业版APP显示,平安财险安徽分公司已经不是第一次成为失信被执行人了,此前曾多次因未履行而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无独有偶,就在最近,平安财险上海分公司也遭遇了类似情况,被法院列为被执行人。
2019年3月,泽鑫汽运公司为名下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向平安财险上海分公司投保了多款保险产品,保险时间是自2019年3月7日起至2020年3月6日止。2019年6月20日,朱某驾驶这辆重型半挂牵引车时在莆永高速发生事故,与一小型客车碰撞,引起两车起火燃烧,小型客车司机不幸当场死亡。
损失金额及各项费用确认后,泽鑫汽运公司找平安财险上海分公司进行理赔。但平安财险上海分公司对泽鑫汽运公司主张的理赔款项不予认可,也不予赔偿。最后,泽鑫汽运公司将平安财险上海分公司告上了法庭。
一审法院依据证据分析认定,平安财险上海分公司应承担的保险赔偿责任数额为29634元。对于一审判决,平安财险上海分公司不服,并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审理后,平安财险上海分公司依旧败诉,其诉求被二审法院驳回,并维持了原判。平安财险上海分公司因此成为被执行人。
被执行人和失信被执行人的区别在于:被执行人是通过法院判决,需要承担对应执行义务的人员,进入执行程序时,都可以称为被执行人。失信被执行人,则是在被执行人基础上,通过手段使法院无法执行,使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而被执行人实际上是有能力执行的。
平安财险是中国平安旗下的财产保险公司,据天眼查显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曾经有多达1153条成为被执行人的记录,其中有不少因保险拒绝赔偿而被起诉,成为被执行人的案例。
另外,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也曾多次成为失信被执行人。
此前,据银保监会公布的保险消费投诉情况显示,2021年第四季度,平安财险投诉量为1330件,环比增长13.00%,位居财产保险公司投诉量第二位。
保险公司为何选择拒赔?
从上述案例可以看出,平安财险拒赔的不在少数。实际上,对于平安财险这样的巨头来说,几十万的赔偿完全是小事,为何还要冒着成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风险而拒赔呢?
相关数据显示,2021年,平安财险实现承保利润51.36亿,同比增长145.7%;实现净利润161.92亿元,同比微增0.2%。可见其净利润增长近乎停滞。难道是想通过拒赔赚钱?
实际上,保险公司的主要利润来源于,是保险浮存金带来的投资收益,也就是挪用一部分保费去投资赚钱。比如一个人购买一款重疾险,需要缴纳十年,每年缴纳一部分。资金具有时间价值,保险公司就可以用你前期缴纳的保费去投资,获取充足的利润。
需要注意的是,每个保险公司有每个公司的核赔标准。或许针对上述有疑点、有争议的案子,并不满足平安财险企业自身划定的核赔标准。
另外,遇到一些可赔可不赔,或者有疑点的案例,包括平安财险在内的保险公司有时候会选择拒赔。
而且,理赔并不是一个绝对客观的决策,而是夹杂着理赔员决定的主观决策。理赔员也有赔付率、理赔周期、结案率等考核指标。
在向善财经看来,平安财险宁愿成为失信被执行人也要选择拒赔,在某种程度上,更像是保险领域的“店大欺客”。作为保险巨头,平安财险的保险单子非常多,每天的理赔案件也非常多。而平安财险或许并不在乎拒赔所带来的的负面影响,毕竟其连法院判决赔偿都选择不履行。
但是,这样发展下去,平安财险有可能走入塔西佗陷阱。
这一概念最初来自塔西佗在评价一位罗马皇帝时所说的话:“一旦皇帝成了人们憎恨的对象,他做的好事和坏事就同样会引起人们对他的厌恶。”之后被中国学者引申成为一种社会现象,指当政府部门或某一组织失去公信力时,无论说真话还是假话,做好事还是坏事,都会被认为是说假话、做坏事。
当一个保险公司陷入如此境地的时候,其最终结局可想而知,也希望平安财险不会重蹈这位罗马皇帝的覆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