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
评论数(0)《港湾商业观察》杨忆宋
近日,浙江千禧龙纤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千禧龙纤)回复了北交所第二轮审核问询函,IPO进程得以继续推进。此前,千禧龙纤于2023年11月24日递表北交所,保荐机构为财通证券。
事实上,千禧龙纤曾于2020年7月23日向创业板递交IPO申请,当时的保荐机构为中信证券。然而,不到半年公司便撤回了申请,具体原因未予公开。随后,千禧龙纤于2022年8月23日在新三板成功挂牌。
千禧龙纤主要从事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及其制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系列产品、无纬布及其防护系列产品。其产品广泛应用于海洋渔业、军事装备、安全防护、纺织用品、体育用品、建筑工程、 航空航天和医疗器材等领域。
在北交所第二轮审核问询函中,千禧龙纤的营收、净利润和毛利率波动显著,成为监管机构的首要关注问题。对于拟上市公司而言,业绩波动大无疑是一个不利信号,也将引发外界对公司上市后业绩变脸的担忧。此外,募资补流的合理性以及与控股经销商之间的关联交易问题,亦成为监管机构的重点问询事项。
业绩起伏不定,下滑风险显露
财务数据层面,2021年至2023年及2024年1-6月(下称: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收分别为1.80亿元、3.74亿元、3.72亿元和1.33亿元,同比变动率分别为108.34%、-0.66%和-28.37%;净利润分别为961.14万元、8487.84万元、8037.25万元和1087.91万元,同比变动率分别为783.10%、-5.31%和-76.56%;扣非归母净利润分别为292.27万元、7287.64万元、6831.14万元和881.74万元,同比变动幅度分别为2393.42%、-6.26%和-78.19%。
2022年,公司营收与扣非归母净利润分别同比增长108.34%、2393.42%,均实现倍增。
千禧龙纤表示,主要系受市场需求回暖、新增客户及存量客户合作趋于稳定、安全防护及军事装备应用领域需求激增等影响,有色丝、超高强丝、无纬布及其防护系列产品等销售额及占比增加,产品毛利率提高,从而导致公司在2022年整体业绩水平大幅增长。
2023年业绩虽小幅回落,但基本维持了2022年的优异表现。然而,进入2024年上半年,业绩出现显著下滑。
千禧龙纤解释称,2024年上半年除超高强丝产品延续2023年态势保持增长外,其余几类产品销售额均出现不同幅度的下滑,具体原因如下:1,常规丝产品受行业产能扩张影响,市场竞争加剧,销售价格下降,导致在销量保持稳定的情况下销售额仍出现一定下滑;2,有色丝产品受重要下游客户生产经营调整影响,采购频率未及预期导致当期销售额大幅下滑;3,无纬布及其防护系列产品在其下游主要应用领域军事装备市场需求放缓的背景下,当期销售额进一步下滑。
2024年第三季度,公司业绩显著回升,高毛利产品在销售结构中的占比有所提升,在一定程度上扭转了业绩颓势。尽管军事装备领域销售大幅下滑,公司预计2024年三季度实现营收0.92至1.02亿元,同比增幅为12.65%至24.51%;归母净利润预计为3621.79万元至4003.03万元,同比上升62.89%至80.04%。
千禧龙纤坦言,目前,公司已采取调整营销策略、管控生产成本和加强创新赋能等手段,积极应对市场变化,收窄业绩下滑趋势,但2024年全年业绩仍存在下滑风险。
毛利率大幅波动,弱于行业平均水平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22.84%、39.68%、39.35%、28.63%,远弱于同行可比公司的平均值47.59%、46.93%、44.82%、39.92%。值得注意的是,同益中(688722.SH)是唯一与公司产品类别一致的同行,其专注于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的制造,而其他可比公司则涉足于更为广泛的化学纤维制造领域。同一时期,同益中的毛利率分别为31.62%、39.87%、38.68%和36.20%。
数据显示,报告期内, 公司综合毛利率波动较大,2021年、2022年公司综合毛利率均低于同益中,但在2023年却显著高于同益中。对此,北交所要求千禧龙纤结合单位售价、单位成本等因素说明2023年毛利率显著高于同益中的原因及合理性。
单位售价方面,2021年至2023年,公司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类产品的销售均价分别为73.51元/千克、98.54元/千克、91.68元/千克。同一时间,同益中产品的销售均价分别为75.01元/千克、90.31元/千克、81.06元/千克。
千禧龙纤表示,2022 年度公司销售均价增长幅度超过同益中,主要系细分产品销售结构不同所致。同益中纤维丝类产品以用于安全防护的粗丝为主,公司产品规格则更加丰富,售价较高的细丝类产品占据比例出现一定上升。
2023年,公司与同益中纤维丝类产品销售均价均出现一定程度回落,主要原因系:1,蒸汽等主要能源及原材料单价出现下降,使得单位成本相应降低,进而促使售价下调;2,传统产品市场竞争日益激烈,受国内外企业产能扩张及国际政治局势变化等多重因素影响,产品价格面临下行压力。由于公司产品布局更为广泛,有色丝产品的销售保持稳定,因此2023年度售价的回落幅度小于同益中。
单位成本方面,2021年至2023年,公司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类产品的单位成本分别为56.63元/千克、58.78元/千克、52.87元/千克。同期,同益中产品的单位成本分别为52.91元/千克、57.28元/千克、50.63元/千克。
千禧龙纤表示,公司主要产品的单位成本与同益中较为接近,且公司与同益中料工费结构均较为稳定,但各成本占比有所不同。从成本构成来看,公司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占比相对较低,制造费用占比相对较高,与同益中存在一定差异。
具体而言,制造费用方面,公司各期单位成本均高于同益中,一方面系公司产品细丝占比相对较高,单位细丝的生产周期较长,耗用制造费用的折旧费及能源费较高,另一方面系2021年公司产能利用率较低,固定成本规模效应不显著,单位制造费用成本相对较高;2022 年,公司有色丝产品生产线进行调试改造,产品良品率较低,因此尽管产能利用率得到较大幅度提升,但是单位制造费用仍未出现下降。
综合来看,2023年,公司产品的单位售价较同益中高出约13.10%,而单位成本则略高于同益中4.42%。较高的售价增幅有利于提升公司毛利率,使其在2023年超越同益中水平。然而,在行业毛利率普遍下行的趋势下,千禧龙纤能否持续保持毛利率的相对优势并实现长期稳定,仍需谨慎观察。
分红1亿募资补流又取消,与持股经销商关联交易及客户重叠
2022年,在净利润大幅增长的背景下,公司实施了两次现金分红,金额分别为4998.60万元和5124.60万元,合计高达1.01亿元。值得注意的是,现金分红总额竟超出了该年归母净利润(7287.64万元)约38.59%。
除现金分红外,报告期内,公司短期借款余额也逐年大幅增加,分别为1702.26万元、4505.35万元、7504.74万元和9505.37万元。
与此同时,招股书显示,公司此次上市计划募集资金总额为4.51亿元。其中4.01亿元将用于新建年产200吨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细色丝、1000吨超高分子量聚乙烯包覆复合长丝及创新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另外5000万元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在实施大额现金分红、增加短期借款的双重安排下,理论上公司应具备充足的流动资金,但仍计划募资5000万元补流,这一举措不免引人联想。北交所也对此提出了质疑,在第二轮审核问询函中,监管层要求千禧龙纤结合现金分红与短期借款情况,进一步说明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
有意思的是,千禧龙纤在回函中表示,2024年4月2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方案的议案》,取消本次发行上市募集资金用途中的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全部用于“新建年产 200 吨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细色丝、1000吨超高分子量聚乙烯包覆复合长丝及创新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在第二轮审核问询函中,监管层还特别关注了公司与持股经销商茂信新材的关联交易问题。
茂信新材成立于 2018 年,为公司的下游经销商,成立当年即与公司发生交易。茂信新材的股权结构中,周勇持股90%,周武持股10%,其日常经营由周武一人负责,周武为茂信新材的实际控制人。值得注意的是,周武的配偶徐君通过千合投资持有公司0.0937%的股权。报告期内,徐君为公司关联方千喜集团的员工,并于2015年9月参与了公司员工持股平台千合投资的股权激励计划。
报告期各期,公司与茂信新材交易金额分别为892.29万元、736.93万元、361.35万元和208.06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34%、4.10%、0.97%和1.12%。
此外,公司还存在少量直销客户与茂信新材的主要下游客户重合的情况,两种销售途径均超过10万销售额的客户情况如下:
针对与持股经销商合作的必要性,千禧龙纤解释称,茂信新材下游终端主要为东阳区域和山东区域内鱼线市场的小规模个体客户。公司发展茂信新材为经销商可以为区域内小规模客户提供快速和差异化的服务。同时,小型零散的个体客户由于自身财务规范性较差,无需开票销售及现金支付货款的情况较为普遍,导致公司直接面向此类客户的合规成本较高,销售规范性风险较大,因此整合此类小型个体客户资源也有利于提升公司规范性水平。
针对下游客户重叠的问题,千禧龙纤表示,客户根据自身的需求,自主选择直接向公司采购或通过公司的经销商进行采购,系基于下游客户不同的业务模式或采购需求所产生的独立购销行为,彼此之间不具有直接关联性。
知名刑事辩护律师、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在资本市场上,关联交易一直是监管机构和投资者关注的重点,因为其可能影响公司财务报表的真实性,甚至导致利润操控,例如通过高于市场价格虚增营业收入或通过低于市场价格降低成本虚增利润。尽管千禧龙纤的关联交易金额占比有所下降,但仍需关注交易价格的合理性,因为不当定价可能误导投资者对公司真实盈利能力的判断。
付建进一步指出,下游客户重叠可能在定价和销售渠道上产生潜在利益冲突。例如,千禧龙纤若提高直销价格以提升利润,可能导致部分重叠客户转向茂信新材。此外,客户重叠还可能引发信息不对称。作为生产商,千禧龙纤可能通过茂信新材获取竞争对手的客户信息,从而使其他客户在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如果公司无法确保在公平竞争的条件下运营,可能被视为利用关联关系获取不公平的竞争优势。(港湾财经出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