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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淳高科实控人曾涉嫌串通投标行贿,产能利用率下滑还屡屡被罚

08月07日 1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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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湾商业观察》施子夫

6月29日,证监会网站更新宁波中淳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淳高科)第一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公司上市进程继续推进中。

公开信息显示,2021年2月,中淳高科的上交所主板IPO申请获受理,独家保荐机构东方证券。此次问询函中,监管层围绕中淳高科收入、应收账款、研发费用以及实控人涉嫌犯罪等进行了多重关注。

期内盈利能力呈现不稳定性

中淳高科主要从事混凝土预制桩和管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致力于为现代城市、工业、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提供高质量的一体化解决方案。

中淳高科的主要产品包括混凝土预制桩和管片。根据公司2023年3月披露的招股书显示,从2020-2022年(以下简称,报告期内),中淳高科来自预制桩的收入金额分别为27.04亿元、31.33亿元和30.18亿元,贡献当期主营业务比重的91.85%、93.47%和89.44%。九成左右收入都来自预制桩业务,可以说中淳高科期内较为依赖单一收入来源。

报告期内,中淳高科实现营收分别为29.63亿元、33.81亿元和34.05亿元;当期公司归母净利润分别为2.17亿元、9745.98万元和1.09亿元;扣非后归母净利润分别为2.10亿元、8033.85万元和9266.43万元。

受钢材及水泥等原材料市场价格上涨影响,2021年中淳高科的归母净利润、扣非后归母净利润较上一个年度出现一定下滑。同样受到该因素波动,中淳高科的毛利率也在该年度出现下滑,报告期内,中淳高科的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16.39%、10.81%和11.80%。2021年毛利率同比下滑5.58个百分点。

盈利能力呈现不稳定性也引起了监管层的关注。在第一轮审核问询函中,上交所对于中淳高科在收入、毛利率和业绩稳定性方面进行了关注,监管层要求中淳高科说明:截至目前在手订单情况分析销售增长的可持续性;报告期内毛利率变动趋势与行业是否一致;毛利率下滑趋势是否持续;分析公司经营业绩是否稳定,是否存在业绩持续下滑的风险。

中淳高科在审核问询函中回复称,截至2024年5月31日,发行人在手订单均为已签合同,总计金额(不含税)为8.35亿元,预制桩在手订单金额5.74亿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预制桩在手订单金额5.01亿元。发行人管片产品目前在手订单覆盖至2025年,在手订单较为充足,有利于产品销售持续增长。

毛利率方面,2023年中淳高科的毛利率录得13.50%,该年度同行可比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均值为15.14%。对于差异性问题,中淳高科表示,主要与可比公司业务构成存在差异有关。

2021年,中淳高科营业利润,净利润和扣非后净利润较上年分别下滑1.32亿元、1.20亿元和1.29亿元,下滑幅度分别为48.34%、55.18%和61.67%。除了前述提及的原材料成本上涨因素外,2021年中淳高科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导致确认股权支付费用1957.84万元较2020年增加1311.12万元。

中淳高科表示,2022年至今,发行人经营业务情况已趋于好转,但上海中淳受疫情封控导致二季度停工停产影响,净利润下降明显,导致公司整体净利润增幅较小。2023年,随着外部不利因素逐渐消除,管片业务收入提升,发行人产品结构不断优化,发行人经营业绩较上年已有较大幅度提升。

结合问询函显示,2023年,中淳高科实现营收40.34亿元,同比增长18.47%;营业利润2.33亿元,同比增长53.83%;净利润1.84亿元,同比增长68.16%。

产能利用率下滑还募投扩产

《港湾商业观察》注意到,中淳高科的应收账款及存货双双出现走高的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中淳高科的应收账款的账面价值分别为4.47亿元、4.78亿元和7.04亿元,占当期末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5.98%、25.16%和 30.94%;存货净额分别为1.03亿元、1.56亿元和2.50亿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6.01%、8.19%和11.01%。

另外不太乐观的消息是,期内中淳高科的周转率均出现放缓趋势。报告期各期,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6.23、7.31和5.76;存货周转率分别为20.43、23.12和14.68。

一边是存货走高,另一边中淳高科的产能消化情况也出现走弱。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产品预制桩的产能利用率分别为93.80%、90.47%和83.54%。

2020-2022年,中淳高科的存货账面余额分别为1.04亿元、1.56亿元和2.51亿元。2023年,公司的存货账面余额增至2.84亿元。

中淳高科表示,报告期内,公司存货余额大幅上涨主要是由于期末管片产品库存金额大幅上升。

另外,此次IPO,中淳高科计划投资总额7.88亿元,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7.72亿元,其中1.85亿元用于节能环保型预制桩生产线改扩建项目,1.40亿元年产150万米节能环保预制桩生产线建设项目,6674.20万元用于节能环保预制桩生产线技改项目,7975.80万元用于模具更新及模具维修中心建设项目,3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银行贷款。

存货高升、产能利用率还出现放缓,在这样的背景下中淳高科还计划募资新增扩产,公司的募投必要性、产能消化能力受到外界不少质疑。

研发费用率较低,实控人曾涉嫌行贿

报告期内,中淳高科的研发费用分别为3603.62万元、3291.62万元和3861.47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1.22%、0.97%和1.13%。

中淳高科的研发费用主要由直接投入、职工薪酬及折旧和摊销等构成。期内公司的职工薪酬金额分别为1683.25万元、2019.25万元和2225.20万元,占比分别为46.71%、61.35%和57.63%;直接投入金额分别为1522.69万元、822.83万元和1111.94万元;占比分别为42.25%、25.00%和28.80%。

在审核问询函中,监管层要求中淳高科说明:报告期内研发领料的后续流转情况、形成的成果及对应的会计处理;研发费用的材料支出与职工薪酬变动趋势相反的原因及合理性。

对此,中淳高科回复表示,“发行人研发费用的材料支出占比波动主要系不同年度研发项目不同,具体研发方向涉及产品和工艺对应的材料配比不同。2021年,发行人材料性能改进提升研究与领域拓展研究项目逐渐增加,相关项目主要支出为人工费用,材料投入较少。因此,2020年-2021年发行人研发费用的材料支出与职工薪酬变动趋势相反存在合理性。”

问询函中,监管层对于中淳高科实控人邱风雷、邱淑君涉嫌犯罪一事进行了多重关注。

据了解,2013年10月,宁波市鄞州区瞻岐镇凤凰山建筑用石料矿以挂牌方式对外出让,邱风雷、邱淑君夫妇与汪信康、郁月妹夫妇经合意,组建国鼎矿业,由国鼎矿业参与竞拍宁波市鄞州区瞻岐镇凤凰山建筑用石料矿。除国鼎矿业外,参与竞拍的还有宁波市鄞州恒润合金材料有限公司、宁波卓润投资有限公司(后更名为“宁波千舸贸易有限公司”,现已注销)、宁波宁兴矿业投资有限公司(现已注销)和宁波凡丰混凝土有限公司(已更名为“宁波巨润混凝土有限公司”)。

竞拍前,四人共同决定,通过支付补偿费的方式要求其他竞拍对手放弃竞拍,竞拍对手先后退出了竞拍。竞拍成功后,国鼎矿业合计向竞拍对手支付了补偿费2200万元。

2019年8月9日,中淳高科实际控制人、董事邱风雷、邱淑君因涉嫌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被宁波市公安局北仑分局立案侦查。2019年8月28日,邱风雷、邱淑君被取保候审,2020年5月29日,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检察院分别向邱风雷、邱淑君作出不起诉决定书。

2021年1月21日,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判决汪信康(中淳高科主要供应商宁波国鼎矿业有限公司实控人)犯非法采矿罪,郁月妹(与汪信康为夫妇)犯虚开发票罪和非法采矿罪。

合规性方面,2022年9月26日,上海中淳因单位停车场地块贮存工业固体废物(水泥浆固化物、棉绳等),未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四十条第一款,被上海市金山区生态环境局处以罚款37.90万元。

同日,上海中淳因将废砼料交给吴世勇处置利用(制砖),未对吴世勇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核实,未依法签订书面合同。违反规定委托他人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被处以罚款19.00万元。

2020年9月8日,上海市金山区应急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因上海中淳一名员工在操作滚焊机更换料盘过程中,未按规定安装好卡扣处锁紧螺栓,料盘滚落将其压住致死亡,违反了《安全生产法》,被处以罚款20.00万元。

2022年8月5日,中淳管理因办公场所消防设施、器材被挪用、损坏,被宁波市鄞州区消防救援大队处以罚款15万元;因办公场所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识未保持完好,被处以罚款15.00万元。

天眼查显示,2020年12月,中淳高科两次被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合计被执行金额11.31万元。截至8月5日,中淳高科共计有司法案件46条,涉及案由包括买卖合同纠纷、人事争议、劳动争议、追索劳动报酬纠纷、经济补偿金纠纷等。(港湾财经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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