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湾商业观察

港湾商业观察

公告

文集

统计

今日访问:6798

总访问量:6155643

速达股份艰难上市路:郑煤机既是股东又是客户,今年初发生安全事故

06月06日 12:37

评论数(0)

500

《港湾商业观察》施子夫

5月8日晚,证监会网站显示,同意郑州速达工业机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速达股份)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从2019年谋求创业板再到转战深市主板,速达股份的IPO之路已走过5年有余。虽已注册获批,但公司自身与郑煤机的关联交易、前次申报、营业收入等问题依旧是外界关心的话题。

艰难上市路,一名签字会计师变更

速达股份的前身为郑州煤机速达配件服务有限公司(简称,速达有限),于2009年7月成立。2014年9月,速达有限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5月,速达有限正式在股转系统挂牌公开转让,证券简称为“速达股份”,股份代码为“833293”。2018年4月,速达股份选择终止在股转系统挂牌。

在终止新三板挂牌不久后,速达股份选择谋求深交所创业板上市。2019年12月,公司的创业板上市申请获深交所受理,在深交所下发了两轮审核问询函后,速达股份也走到了上会的关卡。2021年1月,根据创业板2021年第5次上市委员会审议会议结果显示,速达股份未通过审议,IPO审核被宣告中止。

而在前一次申报失利之后,速达股份也并未放弃上市,公司选择转战深市主板。2023年2月,速达股份的主板上市申请获受理,随后于2023年3月、2023年8月,深交所下发第一轮审核问询函及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在问询环节之后,速达股份于2023年8月31日首发上会。审议结果显示,速达股份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成功过会。

今年5月9日,证监会网站显示,同意速达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从创业板转战主板,速达股份的IPO经历无疑曲折,另外从监管下发的审核问询函关注的问题中也能看出,速达股份自身面临的风险问题不少。

速达股份的最新招股书在2024年5月。据招股书介绍,速达股份是一家专注于机械设备全生命周期管理的专业化服务公司,为工业客户提供优质的机械设备综合后市场服务。公司业务目前主要围绕煤炭综采设备液压支架开展,为煤炭生产企业提供维修与再制造、备品配件供应管理、二手设备租售等综合后市场服务,并为机械设备生产商提供流体连接件产品。

按产品分类,速达股份的主营业务主要分为维修与再制造、备品配件供应管理、专业化总包服务、二手设备租售和流体连接件。从2021年2023年(以下简称,报告期内),速达股份实现营收分别为8.22亿元、10.76亿元和12.53亿元,净利润分别为1.02亿元、1.05亿元和1.62亿元,扣非后归母净利润分别为1.01亿元、1.03亿元和1.62亿元。

经速达股份初步测算,2024年1-3月,公司预计实现营收2.80亿元,同比增长17.40%;归母净利润2998.51万元,同比增长44.69%;扣非后归母净利润3132.46万元,同比增长54.42%。

对于2024年1-3月营收及净利润增长的主要原因,速达股份表示系客户对于备品配件供应管理业务的需求较为旺盛,以及专业化总包服务项目开展状况良好。

根据招股书显示,2021年至2023年,速达股份的毛利率分别为27.65%、24.03%和27.36%。

问询函显示,深交所要求速达股份说明,煤炭行业政策及变动对发行人业绩变动影响情况,是否存在向神东分公司铺货销售的情形,跨期收入及合同单据瑕疵发生原因、影响金额、整改情况、是否存在其他类似问题,发行人财务内控制度是否有效。另外,与前次申报相比,速达股份的此次申报一名签字会计师变更,也引起了监管的注意。监管要求速达股份进一步说明签字会计师发生变更的原因。

速达股份表示,煤炭保供政策有助于煤炭企业保持较高的开工率和煤炭开采量,进一步促进煤炭企业对综采设备投资的积极性。煤炭保供的行业政策推行和煤炭行业数据稳中向好,进一步提升了煤炭行业的开采量以及综采设备维护和维修的后市场需求,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收入呈现上升的趋势。

对于是否存在向神东分公司铺货销售的情形。报告期内,神东分公司向速达股份采购备品配件金额(包括通过国能E购平台)分别为7316.31万元、8955.29万元、1.41亿元和9274.13万元。神东分公司所属的中国神华是我国最大的煤炭生产企业和销售企业,拥有中国最大规模的优质煤炭储量,发行人销售备品配件给神东分公司是终端销售,直接用于神东分公司的煤矿。神东分公司对发行人备品配件采购是基于下属煤矿综采设备维护和维修需求。

对于签字会计师发生变更的原因,速达股份表示,鉴于会计师事务所内部人员工作调整需要,为保证本次申报的审计质量等原因。

既是股东又是客户,与郑煤机关联交易遭问询

报告期内,速达股份的主要客户为国家能源集团下属公司(包括中国神华、宁煤集团等)、陕煤集团等大型煤炭生产企业。

从下游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收入情况看,速达股份存在大客户集中度较高以及大客户采购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速达股份来自前五大客户合计收入占比分别为68.98%、73.86%和64.37%。各期,公司对神东分公司的销售收入分别为3629.69万元、8539.20万元和1.37亿元,占当年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41%、7.93%和10.96%;向陕煤集团及其下属公司主要提供备品配件供应管理服务、维修与再制造服务,实现收入1.10亿元、1.21亿元和1.31亿元,占当年营业收入的比例为13.38%、11.30%和10.48%。

速达股份提示,“如该等大客户在某一年度的采购需求大幅减少,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在速达股份的大客户名单中,无法回避的是与股东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煤机)及其子公司之间的多重关联交易。

截至招股书签署日,郑煤机持有速达股份19.82%的股份,为速达股份第二大股东。除了股权联系外,速达股份也存在向郑煤机关联采购、关联销售等业务关联的情况。

详细来看,报告期内,速达股份关联交易主要为向郑煤机及其子公司销售产品及提供劳务、采购零部件以及租赁厂房。2021年至2023年,速达股份向郑煤机及其下属子公司采购零部件等经营性关联采购的金额分别为5950.12万元、5773.27万元和1.16亿元,占采购总额的比例分别为9.41%、8.89%和 14.18%;向郑煤机及其下属子公司关联销售的金额分别为1.38亿元、1.86亿元和2.30亿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6.84%、17.29%和18.33%。

另外,2021年-2023年,郑煤机均系当期速达股份的第二大客户,速达股份向其销售金额分别为1.38亿元、1.86亿元和2.29亿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16.84%、17.29%和18.33%。

2021年-2023年,郑煤机分别系速达股份的第二、第一、第一大供应商,速达股份向其采购金额分别为5950.12万元、5773.27万元和1.16亿元,分别占采购总额比例的9.41%、8.89%和14.18%。

招股书显示,报告期内,郑煤机下属子公司综机公司从事的业务包括液压支架维修,与速达股份存在业务竞争的情形。

在审核问询函中,监管层要求速达股份进一步说明发行人是否具有面向市场独立获取订单的能力,发行人是否对郑煤机构成重大依赖;说明随着郑煤机持股比例逐渐降低对发行人的持续经营能力是否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等。

对此,速达股份表示,发行人主要通过自身力量获取客户,具有独立面向市场获取订单的能力,对郑煤机不构成重大依赖。且郑煤机持有发行人的股权比例持续下降,发行人营业收入、净利润均呈较为明显的增长趋势。郑煤机持股比例逐渐降低对发行人的持续经营能力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应收账款攀升,今年安全事故致一人死亡

与大客户集中度较高同时存在的还包括速达股份的应收账款及存货高位问题。

报告期各期末,速达股份的应收账款账面价值金额分别为3.06亿元、4.00亿元和4.70亿元,坏账准备分别为3325.43万元、4866.36万元和5282.24万元。同一时期,公司的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2.86亿元、2.11亿元和2.47亿元,占各期末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7.74%、20.71%和21.27%;存货跌价损失分别为-613.17万元、-588.20万元和-876.92万元。

合规方面,报告期内,速达股份子公司鄂尔多斯速达曾发生一起安全生产事故。

2024年1月,鄂尔多斯速达一名员工在操作天车时未能严格遵守公司操作规程,造成自身死亡。事故发生后,鄂尔多斯速达第一时间联系了当事员工的家属,积极与家属进行沟通,做好善后安抚工作。2024年1月18日,鄂尔多斯速达与当事员工的家属就善后事宜达成一致,签署了事故处理协议书。

2024年3月19日,伊金霍洛旗应急管理局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对鄂尔多斯速达处以罚款90万元,对鄂尔多斯速达法定代表人栗靖处上一年年收入40%的罚款(26.85万元);对鄂尔多斯速达其他责任人员宋飞祥、王纪磊处上一年年收入40%的罚款,分别为7.98万元、3.44万元;对白二平、王园、马会超处上一年年收入30%的罚款,分别为3.33万元、2.19 万元、3.98万元;对高瑜处罚款0.90万元。

在此之前,2019年5月20日速达股份大柳塔分公司发生一起物体打击安全事故,1名员工经抢救后于5月24日晚上8点死亡。事故发生后,速达股份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并与死者家属达成和解并向死者家属合计支付101.03万元。

另外,报告期期初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速达股份共存在3项违法违规情况。其中,2023年7月25日,包头市昆都仑区应急管理局向包头分公司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昆)应急罚﹝2023﹞安全基础 011 号)。包头分公司未履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相关手续,违反了《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一款,被予以20000元的处罚。(港湾财经出品)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联商专栏立场。

联商专栏原创文章由作者授权发表,转载须经作者同意,并同时注明来源:联商专栏+港湾商业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