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月15日 10:52
评论数(0)《港湾商业观察》黄懿
2023年12月18日,北京圆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圆心科技”)第五次递交招股书,高盛及中信证券为其联席保荐人。
根据港交所的信息,圆心科技分别于2021年10月15日、2022年4月19日、2022年10月21日以及2023年5月29日先后四次递表,2023年11月29日递表再次失效。
在此之前,圆心科技收到金融监管总局北京监管局的通知,要求提交相关健康险产品的具体情况。据悉,该项业务也包含在圆心科技此次募集资金的用途中,属于公司处于发展阶段的业务。
健康险产品被监管排查
2023年11月末,金融监管总局北京监管局在业内下发通知,要求相关机构提供2022年8月1日以来修订及新开发的相关在售产品清单,所涉及产品,包括部分特药、靶向药产品及与镁信健康、思派健康、圆心科技等第三方合作的健康险产品。
北京监管局要求报送的产品包括四类:一是用于白血病、肝癌、肺癌、大肠癌等癌症治疗的特药、靶向药类健康险产品;
二是因糖尿病、风湿性关节炎、银屑病等单一病因导致的特定药品和耗材费用保险;
三是保险责任包含口腔种植、口腔清洁、拔牙、根管治疗等齿科类健康险产品;
四是与镁信健康、思派健康、圆心科技等第三方合作的健康险产品。
针对此次监管所列报送清单中的产品,都符合“通道业务”的特点。所谓健康险通道业务,主要是指特定疾病患者可以先买保险,然后再通过保险理赔“购药”。
问题在于,这类保险的无差别赔付特点,不符合保险的大数法则、射幸原则等基本原理,还因为其极高的赔付率,无形间增加了保险公司的经营风险,令健康险成为药企变相卖药的一个“通道业务”产品。
据悉,此类业务通常不设等待期,也无需进行既往症的申报,因此投保人以具有用药需求的患者为主。在此业务中,保险公司与第三方机构合作,以约等于或低于实际用药价格设定保费,但本身并未参与风险管理环节。
对于这类商业模式,《港湾商业观察》曾在《镁信健康“上市梦”搁置后 部分保险产品被“叫停”商业模式仍存疑》一文中咨询过业内人士,根据业内人士反馈实际情况是,此类带病体往往是承接了药企对于创新药普及患者福利的需求,而商保成了药企向患者让利优惠的促销包装手段,通过像镁信这样的第三方机构运作,利用团险保单理赔款的形式对已经患病产生明确用药需求的客户进行药费折扣补偿,第三方平台在其中收取一定比例的服务费,是PAP(患者援助计划)模式的孪生兄弟。
其中,该类型服务及产品在圆心科技的招股书中,被归为“医疗产业段赋能服务”。招股书显示,2018年,圆心科技通过与中国一家领先保险公司合作推出首个医疗保险产品,开展医疗产业端赋能服务。该等方案主要包括向患者提供的病程管理及服务包、向医药公司提供的营销服务以及向保险公司提供的保险服务,包括索赔处理、第三方管理、药品福利管理及营销服务。2020年至2022年及2023年6月30日(报告期内),医疗产业端赋能服务的收益占总收益的比例分别为2.4%、4.6%、5.2%、4.3%;这项业务的毛利率依次为72.1%、43.1%、46.0%、51.4%。
可以看出,这一项业务对圆心科技仅是刚刚起步,就已经有了可观的毛利率。在对此次募集资金的用途中,圆心科技也提到了这项业务的拓展,预期将于未来三至五年用于开发医疗产业端赋能服务,包括进一步提升保险服务,以扩大商业健康保险下的保险服务范围,并通过社保与商业健康保险探索多元化的、便捷的线上支付方式;寻求潜在合作机会,以深化公司于马来西亚保险服务的市场渗透率,并将保险服务扩展至东南亚其他国家及地区。
但是监管部门的忧虑不无道理,一旦形成“医药险”闭环生态服务圈,尤其是在特药领域,形成规模后,市面上的特效药品竞争可能会通过这种方式进行让利竞争;对于保险公司,这一项业务不属于保险行业的正常业务,不加控制可能会加大监管部门对保险公司的管控难度,保险公司可能为了利益开拓更多类型的险种,出现非法吸取资金等问题出现;而对于圆心科技这类医疗健康公司而言,会更注重高利率的“通道服务”,恶意逐利影响市场环境。
2022年8月,原银保监会在业内下发《关于部分财险公司短期健康险业务中存在问题及相关风险的通报》,其中即强调此类业务的风险,并指出,短期健康险业务异化了保险业务,使保险或然事件成为必然事件。
而实际上,市面上存在更符合规范的“特药险”。其中,特种药品 (简称“特药”) 是指国家卫健委在《新型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2018年版)》 中对新型抗肿瘤药物的定义,即小分子靶向药物和大分子单克降抗体类药物。
特药险是提供院外抗癌特种药品保障的,一般有指定的药品清单,不是全部都能覆盖到 (保费便宜情有可原)。而部分中高端医疗险的特药保障无指定清单,合理且必须的用药且提前做好预授权告知保险公司 (使用及理赔流程和住院医疗差不多),大概率能获赔,即核赔相对更宽松。
为此,“通道业务”并非为了患者创新的险种,更像是医疗健康公司扩展业务时,和保险公司合作而开创的业务形式。
专注于公司法领域的法律人士向《港湾商业观察》指出,“根据我国现行《保险法》的规定,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等条件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从本次案件中可以看出,这种所谓的‘通道业务’既不符合保险的射幸原则,也不属于目前合法的险种,其实不属于法律意义上的‘保险’。”
该法律人士继续指出,“对于监管部门而言,一种畸形的“保险”险种实则在危害整个保险行业的健康发展,故前银保监会、国家金融监管局北京分局等部门都曾加强管控这项业务的开展,想必在将来国家金融监管局也会在国家层面进行政策管控压制该等业务。”
对于购买了这种“保险”使用其“通道业务”的患者而言,该法律人士认为,“由于这种保险大多不能受到法律保护,因此其实质是购买了一项服务。虽然患者购药治病心切可以理解,但如果因为一时心急导致资金被套牢或骗取,那对于他们来说更是雪上加霜。”
亏损不止,毛利率波动下滑
目前来说,医疗产业段赋能服务对圆心科技来说,仅是很小一部分的收入来源。作为提供专注于患者的医疗服务周期的服务的医疗健康公司,圆心科技的主要收入来源是院外患者服务,其主要包括院外药房服务、院外医疗服务及药品批发服务。
与此同时,圆心科技目前处于增收不增利的阶段。
招股书显示,报告期内,圆心科技分别实现营收36.29亿、59.38亿、77.75亿元、46.45亿;净亏损依次为3.63亿、7.57亿、8.05亿、4.42,合计亏损23.67亿;经调整亏损净额(非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指标)依次为3.13亿、6.21亿、6.96亿、3.91亿,合计亏损20.21亿。毛利率依次为9.2%、9.0%、9.3%、8.8%。
对于报告期内的亏损,圆心科技称,主要是因为公司对业务扩展及技术能力的投资,以推动全国线下及线上院外药房及医疗服务网络、供给端赋能服务及医疗产业端赋能服务的发展;公司致力推动客户参与度和提高品牌知名度,而非寻求即时的财务回报或盈利能力,务求为长远成功奠定稳固基础;及收入增长在一定程度上受到COVID-19疫情的不利影响,而业务运营的固定成本并未按比例下跌。
同一时期,圆心科技的院外患者服务的收入占比依次为97.5%、94.6%、93.7%、95.0%。其中,院外药房及药品批发服务贡献超过来自院外患者服务收入的96%。销售处方药及药品为圆心科技的核心业务。
招股书显示,圆心科技的院外药房服务专注于为患者提供取得处方药及各类保健产品的便捷的全渠道,要通过线下圆心药房网络及线上妙手医生提供院外药房服务及院外医疗服务。
随着院外药房及医疗服务的扩大,圆心科技于2017年展开药品批发服务,以利用公司药产品采购应方面的竞争优势。通过主要向第三方零售药房和药品经销商提供若干新特药,其次则提供其他处方药及非处方药。然而,报告期内,圆心科技的批发客户的流失率分别为25%、8%、13%、56%。在2023年上半年,批发客户流失率达到新高。
虽然圆心科技的院外患者服务的收入占比波动上升,但其毛利率并不理想,并呈现出与收入增长不同的下滑趋势。
招股书显示,报告期内,圆心科技的院外患者服务的毛利率依次为7.6%、6.9%、6.9%、6.5%;供给端赋能服务的毛利率依次为28.1%、49.1%、45.0%、52.2%;医疗产业端赋能服务的毛利率依次为72.1%、43.1%、46.0%、51.4%。作为最主要的收入来源,与其他两项业务相比,院外患者服务的毛利率显得过低。
虽然圆心科技主营业务的毛利率偏低,报告期内亏损不止,但其仍十分受到投资者的青睐。自2015年成立以来,圆心科技经历11轮融资,总计融资额超50亿元,其中不乏腾讯、红杉资本、启明创投、易方等明星资本。
推广费居高不下,圆心药店投诉不少
此外,圆心科技的销售及市场推广费用在报告期内居高不下。
招股书显示,圆心科技的销售及市场推广开支主要包括薪酬及相关劳工成本;与线下药房有关的折旧及摊销开支;品牌及广告开支;其他;及与在主要网络平台的销售及市场推广工作有关的平台服务费。平台服务费与公司在主要网络平台的销售及营销工作有关。
对此,圆心科技称,预计销售及市场推广开支将维持较大,因为公司扩大线下药房及实施新的业务举措,例如调配额外销售人员推广产品及服务以及其他差异化服务。
招股书显示,报告期内,圆心科技的销售及市场推广费用依次为4.95亿、8.19亿、10.27亿、5.57亿,合计总额为28.98亿元。其中,品牌及广告开支依次为5499.3万、8708.2万、1.07亿、3747.1万,而广告及媒体开支的占比依次为32.9%、69.6%、63.6%、24.7%;品牌及推广开支依次为61.6%、26.3%、35.0%、74.6%。
对于上文提到的线上线下门店,圆心科技在招股书中提及到募集资金用途中,包括通过自建或收购以圆心大药房品牌开设约300家药房。
《港湾商业观察》在黑猫投诉中对“圆心大药房”进行检索,发现存在不少消费者投诉的情况。
消费者投诉主要涉及产品货不对板、工作人员态度不好、售后不到位等情况,如若未来圆心科技要扩大线上线下药店的数量,那面对C端服务还有待提高。(港湾财经出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