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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华波应收账款持续攀升:未缴纳社保公积金越来越多,曾接连被罚

01月12日 1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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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湾商业观察》施子夫

2024年1月12日,上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将召开2024年第2次审议会议,届时将审议浙江胜华波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胜华波)的首发事项。

公开信息显示,2022年5月19日,胜华波递表沪市主板。同年10月,证监会网站披露对胜华波上市申请文件的反馈意见。据悉,该审核意见问题达到39项,主要围绕胜华波的规范性问题、信息披露、与财务会计资料相关的问题。从递表至今,胜华波已收到上交所下发的两轮问询函。

种种迹象直指胜华波存在的多项内控不规范问题。

毛利率、净资产收益率出现波动

胜华波的主营业务为汽车雨刮器总成、座椅电机等汽车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的核心产品为汽车雨刮器总成和汽车座椅电机,除此之外还包括玻璃升降器、踏板电机、洗涤器、雨刮配件等汽车零部件产品。

从业务结构看,胜华波的收入主要来源于雨刮器总成和座椅电机的销售。在2020年-2022年以及2023年1-6月(以下简称,报告期内),两者合计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3.75%、92.73%、94.08%和94.37%,公司主营业务集中,存在营收结构单一的情况。

胜华波在招股书中提到,2021年我国汽车市场呈现回暖形式,2021年国内汽车产量为2608.2万辆,销量为2627.5万辆。2022年我国汽车销量2686.4万辆,同比增长2.25%。

在下游行业景气度较好的情况下,胜华波期内的业绩表现增长稳定。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收分别为19.28亿元、25.08亿元、31.94亿元和17.48亿元,实现归母净利润分别为1.92亿元、2.10亿元、3.85亿元和2.16亿元,扣非后归母净利润分别为1.64亿元、1.83亿元、3.60亿元和2.15亿元。

最新数据显示,2023年1-9月,胜华波实现营收为28.92亿元,同比增长32.52%;实现净利润4.27亿元,同比增长85.53%;扣非后归母净利润4.11亿元,同比增长89.30%。

报告期内,胜华波的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28.85%、24.49%、27.40%和29.53%,2021年公司毛利率较上一年同期下滑4.36个百分点,后又继续回升。对于毛利率波动的原因,胜华波解释称,主要因为受到钢材、漆包线、铝锭等上游原材料市场价格上涨的影响,当年公司各品类产品的毛利率均出现下滑。

此外,报告期各期,胜华波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18.70%、18.89%、27.57%和12.72%,出现先升后降的趋势。从2022年末到2023年6月末,公司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下滑了14.85个百分点。

应收账款与存货持续高位

胜华波的下游客户主要为国内大型整车厂和全球知名跨国汽车零部件一级供应商,报告期内,公司来自下游的应收账款增长较快。在2023年上半年,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占当期收入比重甚至达到了八成以上。

截至报告期各期末,胜华波的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9.13亿元、10.71亿元、14.15亿元和16.99亿元;坏账准备分别为1.08亿元、1.05亿元、1.19亿元和1.45亿元;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8.05亿元、9.66亿元、12.95亿元和15.54亿元,占收入比重分别为41.77%、38.52%、40.56%、88.87%。

另一边,在胜华波营收规模不断扩大的同时,公司相应存货规模也在逐步扩大。

报告期各期末,胜华波的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4.36亿元、5.72亿元、7.29亿元和7.0亿元,占资产总额的比重分别为18.98%、21.46%、21.30%和18.86%。

报告期内,胜华波的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分别为2.28次、2.53次、2.57次和1.12次,存货周转率(次/年)分别为3.35次、3.54次、3.39次和1.66次。2023年6月末,胜华波的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分别较2022年末下降1.45次、1.73次。

不仅如此,同一时期,可比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均值分别为3.49次、3.85次、3.69次和1.99次,存货周转率均值分别为3.60次、3.95次、3.57次和1.81次,各期均要略高于胜华波当期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水平。

多项内控不规范问题

在此前的反馈意见中,监管围绕发行人关联交易、转贷及个人卡收付款、大额资金往来、社保和公积金缴纳、劳务外包与劳务派遣等内控问题进行了多重关注。

详细来看,报告期内,胜华波发生的重大关联交易包括采购玻璃升降器成品、采购钢材、采购劳务、采购电枢轴等、购买相关的设备类固定资产及存货。其中最大一笔关联交易为2020年-2022年期间,胜华波向上海骞顺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骞顺贸易)采购钢材,各年度采购金额分别为7096.79万元、1.10亿元和2170.34万元,占比分别为5.11%、5.74%和0.93%。

骞顺贸易实际控制人方毅为胜华波子公司上海胜华波前员工,2018年5月因个人发展原因离开上海胜华波,专职从事钢材贸易业务。

胜华波表示,公司向骞顺贸易采购定价方法与其他无关联供应商相同。报告期内,公司向骞顺贸易采购价格与其他无关联供应商采购价格不存在显著差异,定价公允,不存在利益输送情形。

2019年10月,子公司安徽胜华波存在通过供应商瑞安市亚力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进行转贷情形。

同时,在报告期内,胜华波表示公司存在使用个别实际控制人亲属、个别员工及亲属个人卡代收废料款、改装电机货款,以及代发部分员工薪酬、代付部分报销费用的情形。

胜华波表示,2020年10月以来,公司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内部制度要求,未发生转贷情形,不规范的行为得以整改规范。截至报告期末相关个人卡均已注销或停用,公司已经对个人卡收代付事项进行整改,并通过制度进行规范。

报告期内,胜华波还存在少量员工未缴纳社会保险及公积金。各期未缴纳社保人数分别为323人、374人、415人和751人,未缴纳住房公积金的人数分别为1797人、1307人、1504人和2145人。

胜华波表示,主要系退休返聘人员无需缴纳社会保险、公积金;新入职员工因已过入职当月社会保险申报日或因办理手续不齐全等原因。

另据招股书显示,2022年7月7日,胜华波子公司滁州博大因未能认真履行法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等原因,发生1起安全生产事故,滁州市应急管理局于2022年9月7日出具了“(滁)应急罚[2022]6-5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滁州博大处以柒拾万元(7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2022年9月19日,滁州市应急管理局因发行人子公司滁州博大(1)铝屑金属贮存环节未落实通风、氢气检测等必要的防爆措施,照明灯不防爆;(2)抛丸除尘器未见泄爆等措施;(3)铝件砂光无火花探测消除等防范点燃措施,出具“(滁)应急罚[2022]监二 3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其处以罚款人民币4.60万元。

根据天眼查显示,截至1月11日,公司共计有23起司法案件,其中包括6起追偿权纠纷、5起人事争议、2起买卖合同纠纷、1起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等。

著名经济学家宋清辉告诉《港湾商业观察》,从监管层关注的问题来看,毛利率、关联交易、内控制度等,都是其关注的焦点。如果企业在内控问题上存在严重缺陷,或会成为挡在企业IPO路上的拦路虎。

香颂资本执行董事沈萌也表示,内控不合规,不能满足上市的基本要求,比如财务审计和法律审核,所以在不彻底清理解决的情况下,很难完成IPO。

此外,还需要注意的是,2020年、2021年,胜华波的现金分红金额分别为1.65亿元和2000万元,合计达到了1.85亿元。而此次IPO,胜华波计划募资5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报告期内现金分红,IPO又募投补流,显然此举无疑容易让外界质疑公司募投的必要性。(港湾财经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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