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6月19日
评论数(0)《港湾商业观察》王心怡
2020年10月15日、2022年4月19日、2022年10月21日相继递表后未果,北京圆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圆心科技”)再次对港交所发起了上市冲刺。
亏损问题仍未解决
此前《圆心科技44个月亏损18.5亿:毛利率已跌至8%,未来两年或将继续亏》一文中,香颂资本执行董事沈萌就向《港湾商业观察》指出,或许就是孱弱的财务状况在当前市场环境下,导致投资者参与IPO的意愿不高,才会不断递表又失效。
从基本面来看,圆心科技的部分问题尚未得到改善,尤其是此前递表被市场关注的盈亏状况。2020年至2022年,公司分别实现营收36.29亿、59.38亿及77.75亿元;录得毛利3.32亿、5.32亿及7.26亿元。
在营收增长的同时,圆心科技在报告期内却分别录得了3.63亿、7.57亿及8.05亿元的净亏损,合计亏损19.25亿元。即便是使用非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指标,公司仍旧产生3.13 亿元、6.21 亿元及6.96 亿元的年内经调整亏损。
对于未来扭亏为盈,圆心科技持积极态度,公司表示尽管可能于未来两年录得亏损净额,但预期可通过持续改善或进一步改善有关盈利能力的主要运营指标来维持收入增长和达致盈利。
招股书提出,计划通过利用与服务组合扩张的相关网络效应;继续改善运营效率;及进一步采取成本控制措施等进一步优化主要运营费用,如销售及市场推广开支及行政开支。此外,公司预期通过采取以下策略维持收入增长及实现盈利:拓展患者群;扩大医院覆盖率及深化与医院、医药公司及保险公司的合作受益于以前的投资及规模效益;及继续优化业务组合。
圆心科技认为随着进一步提高产品和服务交付的规模效益以及充分利用技术能力,预期毛利将会继续增长。结合公司对自身的定位,若是把其放入互联网医疗的行业中对比,报告期内9.2%、9%及9.3%的毛利率属实不算太高。但根据圆心科技目前的主营业务来看,其与部分互联网医疗的企业亦有区别。
医院门口的激烈竞争
圆心科技的院外患者服务主要包括院外药房服务、院外医疗服务及药品批发服务。报告期内,公司院外患者服务的收入分别占总收入的97.5%、94.6%及93.7%。此外,于往绩记录期的各期间,圆心科技院外药房及药品批发服务贡献超过院外患者服务收入的96%。也就是说,处方药及医疗产品销售为公司的主要业务。
院外药房及药品批发,是两件事。院外药房服务是圆心科技通过线下药房网络圆心药房及妙手医生线上药房建立的线下线上药房网络。圆心科技的策略是将药房设在医院(尤其是三甲医院)附近,以实现一种患者从医院至药店的无缝衔接。圆心科技于2015年12月展开院外药房服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在30个省份以圆心药房品牌开设了320家药房。
对比线上药房,院外药房的业务对圆心科技来说有一笔“额外的费用”。公司就办公室、线下药房、区域分销中心及仓库租赁物业。截至最后实际可行日期,圆心科技在中国并无拥有任何物业,但租赁了约396处总建筑面积约为115000平方米的物业。
报告期内,公司尚未偿还的租赁负债分别为2亿元、2.43亿元及3.53亿元。虽然院外药房在其中占比多少并不清楚,但320家药房所需要的费用或许并不是一笔小数字。
此外,截至最后实际可行日期,圆心科技位于中国的租赁物业中的145名出租人未能向公司提供有效的职称证书或相关授权文件,以兹证明彼等将物业出租予圆心科技的权利。招股书中提到,倘无有效的物业所有权证书或来自业主的授权证明,公司使用该等租赁物业可能属无效或受到第三方对我们的租赁提出索赔或质疑的影响。然而,倘无法继续使用该等租赁物业,基于公司的中国法律顾问的意见,除非租客与出租人协定,否则公司(作为租客)将毋须继续支付租金。
同样,截至最后实际可行日期,圆心科技30项租赁物业的当前用途与其许可用途不一致,有关租赁协议可能被视为违反适用法律并因此属无效。招股书表示,对于有使用缺陷的租赁物业而言,倘物业的租赁用途与其许可用途不一致,则可能对业主进行行政处罚,而公司对上述租赁物业的使用可能会被中断。作为承租人,公司不会就此受到任何处罚。圆心科技的董事认为,有关物业用途的不一致将不会对业务运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尽管圆心科技对于可能会发生的搬迁做了相应的准备,但对于院外药房来说,既然要实现医院至药店的无缝衔接,若是需要搬迁的情形发生,公司能否在医院附近迅速重新找到符合条件的物业以租赁,或许将是一项挑战。
毋庸置疑,圆心科技的主营业务面临来自当地、区域性及全国性公司的激烈竞争,包括药店及连锁药房、独立药店及药房等,以及其他不同的竞争对手,例如线上及全渠道药房。而根据圆心科技披露,其中部分竞争对手正积极在圆心科技所服务的市场内扩张,且可能较公司拥有更强大的财务、技术、研发、营销、分销、零售及其他资源。
圆心科技表示,由于公司经营所在市场的竞争日益激烈,定价压力可能大幅增加,这可能须要公司重新评估定价结构以保持竞争力。
屡屡违规被罚
合规层面,企查查显示,2019年1月14日,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北京圆心科技有限公司经营的网站(网址:www.miaoshou.net)进行了检查。检查中发现:该单位在所经营的网站(网址:www.miaoshou.net)在线传播《乳腺癌是如何确诊的子宫肌瘤怎么治最好》等互联网视听节目,现场无法提供《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该单位涉嫌存在擅自从事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的违法行为。
此外,信用中国显示,2021年4月2日,附属公司江苏圆心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因虚开发票,被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处以罚款50万元。
2022年5月23日,深圳市圆心友和大药房宝城药店因未按药品分类管理规定陈列、储存药品的,被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宝安监管局处以一千元罚款。另外,圆心友和大药房旗下嘉宝田药店、笋岗药店、田贝药店、福华药店等也曾因存在不同的违法行为被处罚。
实际上,各地圆心大药房被处罚情况为数不少。据企查查显示,广东圆心恒金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盈丰路分店于2022年3月4日被广州市海珠区市场监管管理局行政处罚2万元,违法事实是生产、销售劣药。
2022年5月25日,湖南圆心大药房有限公司被益阳市赫山区交通运输局予以行政处罚1万元,并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货运经营行为。违法事实:2022年05月17日11时18分,车辆牌号为湘A09CQ6的二轴福田牌轻型封闭货车由黄峥驾驶运载一批抗癌药物(共计30瓶),行驶至益阳市赫山区朝阳高速公路出站口处时,被益阳市赫山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巡查发现,经执法人员亮证检查和进一步调查证实:该车为冷藏车,车辆所有人为湖南圆心大药房有限公司,本次运输是从长沙湖南圆心大药房有限公司总部送往益阳圆心大药房分店,承运人是湖南圆心大药房有限公司,本次运输的运费计入药品价格成本,暂未取得收益,该车行驶证登记的使用性质为非营运,你单位无法提供《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证》及其他有效证明。据《湖南省道路运输管理信息系统》查询核实,湖南圆心大药房有限公司未取得的《道路货物经营许可证》。
2023年2月24日,湖南圆心大药房有限公司被长沙市开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予以行政处罚1万元。违法事实是:2022年11月2日本局执法人员接到长沙市市场监管局移交的网络投诉举报工单,投诉人称其于2022年 9月13日在天猫平台湖南圆心大药房旗舰店网购了一盒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原检测试剂,怀疑店家存在超范围经营医疗器械的问题。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核查,没有发现被诉产品的库存,当事人承认销售被诉产品的事实,现场提交了天猫旗舰店的销售记录。执法人员于2022年11月17日对当事人予以立案并进行了询问调查,陆续收集了相关资料和证据材料。
经查,当事人于2020年4月13日办理了医疗器械网络销售备案凭证,核定经营范围是“原《分类目录》 三类医疗器械:批发:6815注射穿刺器械。零售:6815无菌注射器、无菌注射针、无针注射器。新《分类目录》 三类医疗器械 14注输、护理和防护器械。二类医疗器械……等 ”。当事人在2022年9月6日天猫平台的“湖南圆心大药房旗舰店”上架销售“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体、丙型肝炎病毒抗体、梅毒螺旋体抗体、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联合检测试剂(胶体金法)”产品,该产品为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其注册证编号为“国械注准20163401089”,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6840体外诊断试剂。当事人根据网络订单总共售出1盒,当事人没有实际库存,以32元/盒的进价从广东圆心恒金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调拨,以75元/盒的售价发货给买家。
根据《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一)从事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的企业超出经营范围销售的;”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当事人有违法所得,除依法应当退赔的外,应当予以没收。违法所得是指实施违法行为所取得的款项。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违法所得的计算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的规定,本局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75元;2、罚款10000元,共计10075元,上缴国库。
旗下大药房屡屡违规之下,再度冲刺港交所的圆心科技,能否如愿?(港湾财经出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