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湾商业观察

港湾商业观察

公告

文集

统计

今日访问:20295

总访问量:6171594

万邦医药募资用途数据打架多出2400万:毛利率呈下坡,研发费用率也欠佳

2022年10月13日

评论数(0)

500

《港湾商业观察》李镭

10月13日,安徽万邦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邦医药)将在深交所创业板迎来首发上会。

递表刚满一年,万邦医药此番上市之路能否顺利?无疑备受市场关注。

然而,外界有所担心的是,一方面内控方面问题频频;另一方面公司研发能力也弱于同行。更耐人寻味的是,万邦医药所募资金中绝大多数的投入项目,与该项目自身总投资产生了数据打架。

面对这些问题,万邦医药将如何应对?

今年前九个月业绩不错

成立于2006年,万邦医药从事创新药、改良型新药和仿制药药学开发到临床研究的全流程一站式CRO(合同研究组织)服务平台。旨在为药品上市提供药物研发和临床试验,包括药学研究、临床服务、生物样本分析检测、SMO服务和数据统计与分析等。

官网显示,万邦医药服务众多医药企业,包括昆药集团、华中药业、华北制药、乐明药业、海欣制药、上药九州、华海药业、久和药业、博华制药等众多企业。

根据最新9月29日披露的上会稿招股书,万邦医药也披露了今年的经营数据。

万邦医药预计,今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的区间为1.72亿元至1.9亿元,同比增长12.09%至23.89%;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区间为5937.50万元至6562.50万元,同比增长0.18%至10.72%;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区间为5320.00万元至5880.00万元,同比增长0.76%至11.37%。

“公司预计2022年1-9月营业收入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均较上年同期有所增长,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在手订单充足,为公司未来业绩增长提供了有力支撑,公司的主营业务具有良好的成长性。”

毛利率呈下坡,研发费用率不及同行

2019年-2021年及2022年上半年(报告期内),万邦医药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1.03亿元、1.39亿元、2.11亿元以及1.08亿元,净利润分别为2649万元、5451.56万元、8187.03万元及3582.54万元,净利润率分别为25.71%、39.18%、38.78%及33.28%。

报告期内,万邦医药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47.12%、54.34%、50.68%及47.39%,公司营业(综合)毛利率报告期分别为47.81%、55.79%、52.71%及49.40%,公司称毛利率总体呈上升趋势,2020年较2019年毛利率上升较多主要系公司的药学研究服务的收入增加以及临床研究服务毛利率上升所致。

不过,无论是主营业务毛利率还是营业毛利率,都不难看出,从2020年至今,其波动较大,呈下滑态势。显而易见,如何提振毛利率,保持毛利率稳定,成为万邦医药的现实问题。

万邦医药表示,其提供的药学研究服务及临床研究服务均为定制化服务,不同项目之间由于在项目周期、研究风险及研究成本之间的差异导致毛利率具有一定的差异,故公司的毛利率会因开展项目的不同产生一定的波动。此外,毛利率也受到市场供求状况、行业内技术更新情况等多方面因素的综合影响,因此,公司可能面临着毛利率无法持续保持较高水平的风险。

作为研发类企业,万邦医药的研发能力自然备受关注。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的金额分别为673.46万元、778.31万元、1034.74万元及810.87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6.54%、5.59%、4.90%以及7.53%。

从研发金额上不难看出,虽然公司投入不断增多,但研发占比上,尤其是2021年远远弱于此前两年。当然也看得出,公司2022年上半年投入金额不小。

如果与同行相比较的话,万邦医药则显得差强人意。

500

也就是说,与五家可比同行相比,以2022年上半年数据,三家研发投入都为双位数。各报告期期内,万邦医药研发费用率都远弱于可比同行平均值的7.63%、9.65%、10.13%以及12.21%。

万邦医药对此认为,略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主要由于公司的研发模式以自主研发为主,委托外部研发机构研发支出相对于同行业可比公司更少所致。

内控不规范众多,募资用途数据打架

值得关注的是,从过往的种种行政处罚来看,万邦医药的内控合规问题,显然也应该高度重视。

招股书披露:1,2019年6月,国家税务总局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对伊然生物下发《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简易)》,对伊然生物未按期申报增值税的行为处以罚款100元的行政处罚。

2,2021年4月,根据精迅康达收到的《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简易)》,对精迅康达未按期申报个人所得税的行为处以罚款50元的行政处罚。上述违法行为显著轻微,系适用简易程序作出,处罚金额较小,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

3,2021年1月26日,国家税务总局长沙市芙蓉区税务局八一路税务分局对万邦医药湖南分公司下发《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简易)》,对万邦医药湖南分公司未按期申报个人所得税的行为处以1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4,2022年5月20日,国家税务总局长沙市芙蓉区税务局八一路税务分局对万邦医药湖南分公司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八一路局税限改[2022]1765号),对万邦医药湖南分公司未按期申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行为责令限期改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上述责令改正不属于行政处罚。

不仅如此,万邦医药对募资使用方面的“言行不一”也令外界担忧。

对于此次上市,万邦医药计划募资4.84亿元,其中4.04亿元用于药物研发及药代动力学工程中心项目,8000万元用于充流动资金项目。

然而,合肥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网站关于对安徽万邦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药物研发及药代动力学工程中心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内容显示,该项目总建筑面积为40398平方米,总投资额为3.8亿元。

另外,在万邦医药官网上8月9日所发布的《安徽万邦新研发大楼一期工程封顶仪式成功举行!》一文也显示,药物研发及药代动力学工程中心项目(以下简称安徽万邦新研发大楼),项目占地面积约30亩,两期工程项目共4万平,总投资3.8个亿。

(图片来源:万邦医药官网)

这就意味着,招股书中所表示要投入该项目的4.04亿元,比其自身宣布的总投资3.8亿元,多出来整整2400万。

换言之,3.8亿元与4.04亿元,到底哪个是万邦医药该项目的总投资金额?产生了数据打架。

“一般而言,募资用途合理用于一些项目进展,招股书及相关文件都会写得非常清晰,很少会出现这种用募集资金使用比项目本身超额投放的情况,金额还相差了两千多万,这难免让外界对于公司上市募资用途以及诚信产生疑问。”有市场人士告诉《港湾商业观察》。(港湾财经出品)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联商专栏立场。

联商专栏原创文章由作者授权发表,转载须经作者同意,并同时注明来源:联商专栏+港湾商业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