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8月31日
评论数(0)所谓IP+商业模式,是一个新概念。尤其在购物中心经营或营销实务中。在英语世界,提到IP,人们首先想到的只能是“IP地址”。我们也熟知互联网的“IP地址”,只有特别指出,对方才能明白你说的是时下的一种商业手段或者营销概念,说是一种噱头也未尝过分。
IP,在没有商业化之前,英文里大概可以叫做 “知识财产”(Intellectual Property)。或者是指一个汉语称为“心智创造”(creations of the mind)的英文法律术语。
可是,这样一个连外国人都不用的简写概念最近却在中国火烧火燎,影视圈、购物中心,IP+商业模式,炙手可热,大有燎原之势。有人说,这一热词要不了多久便会被人唾弃,就像“互联网思维”和“大数据”一样,而且将会有无数热钱被忽悠得栽在这个热词上。
风靡一时的购物中心IP+商业模式,出现新的同质化,缺乏创新的状况,这是国人和国内企业习惯山寨、模仿的作风使然。在一个城市内,竞争的恶性加剧后,又只能变成烧钱的游戏。
投资烧钱“买流量”,甚至几十万、上百万买几天的销售增长,当期值当不值当?长此以往下去财务小姐阿姨们的财务分析还有木有法去做了?
阿弥托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