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21日
评论数(0)商品房利润不超10%是笑话
针对房地产调控,上周日理万机的总理发表了谈话,要旨有两点:一是房地产调控坚决不动摇,不能有丝毫马虎大意,一定要让房价回归到合理水平;二是房地产调控方向要从过去惯用的行政手段,逐步转型,要多运用市场和法律手段的进行调控。
第一句话由于听的次数多了,就失去了新意,而且房价合理水平到底是多少,相信让今年的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来中国研究个十年八载,也会一头雾水,难得标准答案。所以房地产能调控到什么程度,房价何时才是合理,在现有体制下,官方有无数答案,但对于开发商和百姓,这个无解之谜。
但是第二句话让人眼前一亮,非常有深意,房地产调控转型,抛弃行政强制手段,未来多运用法律和市场的手段进行调节,这才是真正的发展市场经济的健康之路,也是必由之路。过去的10年,一个又一个行政手段接连出台,力度越来越大,但效果大家都看见了,调控的效果越来越差,而且很多政策起到了南辕北辙的作用。
但所谓政令难出中南海,上行下不效,一切都是白搭。就在总理话音未落还没几天,陕西省就出台了一项地方政策。省住建厅和省物价局联合下发通知,要求省内各地测算商品房成本并公布售价区间,商品房利润控制在10%。如果开发商超出价格区间,所售项目不但无法在价格部门备案,更无法取得预售证。
既然出台了政策,就要和开发商和老百姓解释一把,为什么要控制房价,为什么要把开发商的利润控制在10%以里。政府部门是这么解释的:一是要防止房价反弹;二是让老百姓对商品房成本心中有数,刚需购房该出手就可以出手。目的是希望开发商既有利润,老百姓也能买得起房,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和健康发展。
站在道德最高点的人,在人群中往往是最受欢迎的,因为他们的话总是说的漂亮无比,说的天衣无缝,说的周围群众热泪盈眶。严控房企利润不得超过10%,政策看起来很美但实际上能够操作的什么程度?只有天知道!首先开发商是个企业,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企业有权决定自己的商品价格,政府“看得见的手”干涉的越少越好,但事实上这只手无处不在。
开发商的成本谁来测算,如何能保证测算的准确性。还有成本构成中,土地成本究竟占了多少?谁来监管或独立审计成本。如果只凭开发商一张嘴来申报成本,在习惯做假账的国度里,5000元一平米的成本做到一平米10000岂不是轻而易举。如果真是这样的话,这样的成本申报对于购房者没有任何意义,相反帮助了开发商。一是推高了房价;二是让购房者相信开发商已经是微利了,赶紧买房。
假使监督真的起到了作用,是不是每个项目的公布都要像大众成本,并接受公众监督。不要忘了开发商是企业,如果利润小于其期望值的话,谁还来干这个苦逼的买卖。大家活放马归山、兵器入库,移民的移民,转行的转行。到最后这样吧,让政府来做这个开发商把,最好是0利润,一分钱不赚。但是你不要忘了他们的双重身份,一是行业监管者;二是土地贩子。人家也是个企业家。所以,这个政策,只是个笑话,是喜迎胜利大会的一个笑话。(徽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