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07月28日
评论数(0)像妓女一样活着
看到这个题目,你不要诧异,认真的看完也许你也会有同感!
今天和BOSS讨论了一下文案应该怎么写、应该给谁看看!我得到的结果是在金钱和创意之间大多数人会毫不犹豫的选择前者,包括我在内!
在我得到结果的那一刻,我脑子里面突然蹦出一个念头:我们就像“妓女”一样。
用“嫖客”来形容雇佣者和老板们是再合适不过的了。
妓女使尽浑身解数,无非就是为了让嫖客从口袋中潇洒的掏出票票,而作为服务行业的我们与雇佣者和老板们之间的关系不正是如此么?
听从他们的指挥,摆出各种风骚的姿势,出卖着我们的身体与灵魂,虽然麻木但是还要假惺惺的装出一副很卖力的样子,无非是得到雇佣者和老板们的满意后获得我们应得的报酬。我们的东西是写给雇佣者和老板们看的,消费者算什么?我们好的创意一次又一次的被雇佣者和老板们无情的pass掉。
就是因为这样,才会出现一些很恶俗的广告,----那些使消费者都已经麻木的广告,自吹自擂的广告。每个雇佣者和老板们都在说自己的商品、服务是多么多么的好,尤其像房地产、商业这些行业,弄得消费者一头雾水。
最近很郁闷,越来越感觉到在广告生产过程中,设计的地位远远要高于文案。
一日我笑问上帝:“我们的路在何方?”
上帝怒答:“你们这群流氓,让好多人不知道该买谁的房子,竟然还有脸问你们的梦想?”
呵呵,不是我们的过错。
我不知道还要像妓女一样生活多长时间,3年、5年?鬼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