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堆头陈列标准

2014年05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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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堆头陈列的商品由各店与采购部共同协商订出。

二.堆头陈列商品的选择应遵循以下原则:

1.季节品、流行品  2.现金进货,高毛利商品 3.敏感的优质牌商品   4.自有品牌 

5.节日商品组合    6.推荐、推广商品 7.存量较大的滞销品(现金购进不能退换)

三.堆头产品陈列应突出量感,所用折叠笼最高处不能低于折叠笼上线20cm,纸箱堆头必须与货架协调一致。为全正方形码成的平台,平台不得高于80cm,上放置商品.

四.每个堆头的商品最长时间不能放置一个月,最短可为七天

五.堆头陈列商品最多不能超过三种,或两种以上须是相关商品或组合商品.

六.5点毛利商品不能打堆头(除供应商出钱买断和部分牺牲品).

七.堆头陈列必须要有量感、丰满,以促进顾客购买欲,增加随机消费。

八.端头应合理分配要充分照顾五大诉求:

1.价格诉求 2.季节性诉求 3.新上市诉求 4.节庆或行事诉求 5.媒体大量宣传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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