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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什么事都应用“有关部门”

2013年0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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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什么事都应用“有关部门”
在看电视新闻时,时常听到这样的话:“有关部门应如何如何!”这句话,一般都是外景记者在结束对一事件采访时出现频率最多的应用语。诸如:某铁路专用线上发生行人翻跃护栏,被经过的列车撞击身亡,结束报道后,记者会附带一句:“有关部门要加强管理,不要让此悲剧再次发生!”再如:“夏季,天气炎热,几市民到河里游泳不甚溺水丧身。”记者:“有关部门应提醒市民,勿到此戏水,防止溺水事件的发生。”等等,无论何事,“有关部门”总是逃脱不了干系,似乎“有关部门”对什么事都该有责任。
在这里不是为“有关部门”说辞,就事论事。本来通过人员密集区的铁路,道口都是有人看守的,整个线路都有护栏,目的就是怕有人误入发生伤亡事件,结果,就是有人为图一时的捷径而翻跃护栏,发生不该发生的悲剧,那么,“有关部门”该如何防止人员翻跃?是增加护栏的高度,加多高算是高?还是通上电?“有关部门”所能做的,只是对死者表示同情,血的教训告诫人们,遵守规则才是安全所在。一条穿越城市的河流,我们总不能全用护栏围起来,防止溺水事件的发生。倘若真是如此,恐怕很多市民也不会理解,河流给这个城市增添了几分美丽和生机,人们闲暇时到河边走走,扬帆破浪别是一番享受,结果,却因为一些以身试水之人,其他人没有了这种天然之享,有失公允,人们不需要这种因噎废食的严防死守。
作为媒体,在采访一个事件时,是“有关部门”的责任应绝不姑息,有些事件并非与“有关部门”有关,至于那些“明知山有虎,偏上虎山行。”之辈,只能是对生命的遗失而痛心。换言之,在血的教训面前,使人们觉悟,对生命的尊重,对规矩的敬畏。通过悲剧,教育民众,提高自我防范意识,提高安全意识,提高规则意识,违背了规则,只能是自酿苦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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