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韩方:判中国男子火烧靖国神社为大义犯罪
广东刘强“火烧”日使馆坐牢10月
据韩国媒体报道,去年1月,刘强在韩国首尔向日本驻韩大使馆投掷燃烧瓶被捕,并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在调查过程中,刘强供述还曾于2011年12月在日本东京向靖国神社投掷过火焰瓶。为此,日本政府于去年5月以刘强在日犯下罪行为由,要求引渡其到日本,中国政府则要求将其遣送回中国。
笔者终于欣慰看到, 1月3日,韩国首尔高等法院作出裁决,不将涉嫌在日本靖国神社纵火的中国人刘强引渡日本受审。韩国法院裁决称,刘强为了政治上的大义,犯下了罪行,且并未构成日方人员伤亡。由此,刘强将获得释放并返回中国。此前,刘强因为向日本驻韩国大使馆投掷燃烧瓶,被判处10个月的有期徒刑,已于去年11月刑满释放。笔者想说的是韩国地方法院判决,不将涉嫌在日本靖国神社纵火的刘强引渡至日本,除了表明正议公理外,也说明韩国的主流社会还是能明辨是非、不忘历史,不象越南、菲律宾等国见利忘义,不辨是非。
韩国法院:引渡刘强不合文明国家价值!
2013年1月3日,首尔高等法院就此案作出的裁决,不将刘强引渡至日本是因为刘强是基于“慰安妇”问题向日本表达抗议,属于“政治犯”。“将犯下政治性犯罪的刘强引渡至日本不符合大韩民国的政治秩序和宪法理念,也不符合多数文明国家的普遍性价值。”裁决称。法院裁决称,罪行的对象是靖国神社,其在法律上虽是宗教团体财产,但也是祭祀主导日本对外侵略战争的战犯们的象征性场所。刘强为了政治上的大义,犯下了罪行,两者具有关联性。此外,刘强并未造成人员伤亡,造成的财产损失也不重大,考虑到这些情况,不能断定刘强犯下了严重、残忍的罪行。
首以“政治”为由拒引渡日本媒体称,这是韩国方面首次以“政治犯”为由,拒绝日方的引渡请求。据悉,裁决作出后,韩国方面已经于3日夜释放刘强,中国驻韩大使馆方面派车在拘留所外迎接,预计将很快返回中国。。。
值得赞赏的是,刘强事件说明咱们国人、咱们普通草根民众,还是可以通过行动,向日本的民间,乃至政界,为慰安妇及侵华战争表达强烈抗议与不满的!日本无论民间抑或政界、商界都不愿反省,不愿为当年犯下的罪行的道歉,老一辈共产党人基于当时的形势暂不追究不索偿,但不代表这件就此终结。刘强事件被定性为“政治事件”,说明咱们“草根”的力量也是强大的!或许大多数国人已习惯忍气呑声,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忍辱负重是国人数千年来争相传颂的美德!相信国内仍有许多前人先辈遭受前日本法西斯的蹂躏的后人,你们在哪里?为何不站出来声讨日本法西斯,要求他们为以前犯下的滔天罪行道歉!祈望更多的刘强站出来。。。
支持刘强!刘强雄起!广东为之骄傲!
201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