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的网游历史上,陈天桥的盛大及盛大代理的第一款网络游戏《热血传奇》,有着里程碑似的位置。《热血传奇》铸就了盛大的第一桶金,掀开了网游市场的传奇一页,作为中国为数不多的运营了整整十年以上的老牌网游,在盛大强大的运营能力下,传奇系列这一老牌劲旅依然为盛大贡献着不菲的收益。也许正是因为热血传奇系列产品强大的吸金能力,传奇屡屡遭遇版权问题。
网游侵权频发 相关意识淡薄
日前,某游戏公司在多家网站上推广旗下网页游戏——《XX传奇》的宣传广告中,在未经任何授权的情况下,大规模使用盛大所拥有的注册商标“热血传奇”文字字样、突出使用“传奇”字样,并滥用盛大《热血传奇》游戏中的登陆界面、人物形象、物品名称及图像、场景画面等素材,在广告语中也极力渲染“传奇”二字,使人产生联想。经过接近半年的磋商,盛大与该游戏公司达成的处理结果为——游戏公司在官网刊登致歉公告,向盛大游戏及《热血传奇》项目组公开致歉,并已采取了更名(从名称中删除传奇二字)、删除侵权内容等措施,同时向盛大游戏支付赔偿金人民币300万元。
在传奇维权门因侵权公司的赔偿而抢占媒体新闻之前,针对传奇及其系列产品的侵权其实早已不是第一次。同属盛大旗下的传奇系列产品《传奇世界》也曾遭遇过“李鬼”——2006年,某游戏开发商就因旗下网游《传世Online》被盛大告上法庭。和近日的《XX传奇》一样,传世Online不仅选择了和传奇世界简称相同的游戏名称,还在官网和logo上极力模仿传奇世界。而在今天,依然有不少网页游戏擦着《热血传奇》、《传奇世界》的边儿,在为自己的游戏做推广和宣传。
随着网游市场规模的扩大,越来越多的游戏公司在分食网络游戏市场这款蛋糕时,或因研发实力不足,或因宣传推广需要,选择了对现有成型网游、动漫作品进行模仿。在界定一款网游是否对另一款网侵权时,产品的知识产权到底包含哪些范围,就传奇维权门及方正电子状告第九城市字体侵权两案来看,游戏的官网logo、文字说明以及游戏源代码等方面较以在法律上得到相关条文的判定,但游戏方式的判定上却相当模糊。
三国杀PK三国斩
在《三国杀》成功的将著名桌游《bang》中国化之后,《三国杀》却不得不面对和自己长相相似的“兄弟姐妹”。在上海盛大公司状告《三国斩》侵权《三国杀》时,就以在游戏背景、形式、内容等诸多方面,整体剽窃了《三国杀》游戏,构成实质性相似为由。而很不巧的是,《三国杀》本身便是脱胎于桌游《bang》,因此《三国斩》的游戏形式很界定到底是抄袭《Bang》还是《三国杀》,而至于游戏的三国背景,更不可能是《三国杀》所独有。
《怪物猎人》和《猎刃》
无独有偶,中娱在线旗下开发的《猎刃》其游戏方式、人物动作,游戏思路和日本卡普空公司的《怪物猎人》亦是如出一辙,当《猎刃》推出之后,卡普空对这款游戏高度重视并致电中娱在线表示抗议,但并未提出侵权起诉。在侵权与否的问题上,这显然是一个似是而非的灰色地带。而利用这种灰色地带大打擦边球,成为了不少网游厂商的选择。如果只靠模仿就能收获大量的用户与用户手里的人民币,那么又何必花费大量的成本进行原创呢?
侵权界定困难 行业急需规范
尽管从短期看来,对成功游戏的模仿可以更快地积累游戏开发经验,吸纳和借鉴成功游戏的优点、特色也有助于开发出更为优秀的产品。然而一味的借鉴甚至“山寨”将无助整个行业的进步与创新。更勿论在这样的土地上是否能产生里程碑式的产品。
随着网络游戏行业的进一步规范,网游侵权行为越来越频发。究其原因,部分从业人员或为使产品尽快完善,上市圈钱,或因宣传需要,以擦边球的形式借成功产品的东风。还有部分从业人员相关法律意识淡薄,对自己的侵权行为未有认识。而由于市面上网游数量众多,被侵权者发现自身利益被损害时,往往侵权方已经发展到一定规模。对网游行业进行规范,净化网游土壤,保护网游行业知识产权,维护行业利益势在必行。
2011年1月11日,国务院新闻办隆重推出由最高院、最高检、公安部及司法部四部委共同制定、发布的《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知识产权新规),对通过信息网络实施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定罪量刑的标准作出了明确的、具有可操作性的规定。此次的知识产权新规,属于刑法有关知识产权犯罪条文的联合司法解释,从参与的部门来看,贯穿了公、检、法、司四个司法环节,从而为各部门统一知识产权案件的办案提供了准绳,就互联网侵权而言,知识产权新规在侵犯著作权罪方面给出了更为具体定罪和量刑的标准。
如此高规格的发布,可说国家对于此次的知识产权新规寄予厚望。新法规的颁布,游戏厂商维护自己身的产品利益有了进一步的法律支持和切实的法律依据。而此次法规的颁布,也标示着国内网游行业将在知识产权上日趋规范化。规划化的市场环境,将更助于游戏行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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