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0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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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美国缉毒局在调查毒品走私案件时,要求微软提供存储在爱尔兰服务器上的邮件,并因此掀开了微软与美国执法部门之间的法庭斗争。毕竟根据1986年美国存储通信法案,美国本土的搜查令无权调阅存储在海外的数据。
或许人权组织正准备为微软长达5年的据理力争点赞,剧情却出现了新的反转。微软总裁 Brad Smith在法庭前对记者说出了自己的观点:“这起案件的辩论进一步证明,21世纪的科技急需21世纪的法律来保护。”与之对应的是,美国35个州的检察长此前签署了一封公开信,要求迅速通过CLOUD法案。
而所谓的CLOUD法案,简单来说就是一项允许美国联邦调查局凭借一纸传票调取公民海外信息的法律。
CLOUD法案呼之欲出,影响几何?
如果说1986年的美国存储通信法案,云服务商们还有权利和美国政府对簿公堂,CLOUD法案出台实施后,使得美国执法机构无需诉诸繁琐的外交渠道就能获取海外存储的信息,几乎把云服务商反抗的机会给剥夺了。
正如电子前沿基金会的研究员卡米尔?菲舍尔给出的观点:“CLOUD法案将为美国执法部门授予不受限制的管辖权,可以随意获取服务提供商控制的任何数据,无论数据存储在哪里、谁创建了数据。”换而言之,CLOUD法案的适用范围已然涉及了云服务器上的客户数据,对于商业化的云计算公司来说,显然不是一个好消息。
直接受影响的无外乎亚马逊AWS、微软Azure、谷歌、IBM等美国本土的云计算企业。据市场调研机构Gartner的数据显示,截止到2017年第三季度的时候,AWS以47.1%的市场份额称霸公有云市场,微软Azure的市场份额上升至10%,谷歌和IBM分别以3.95%和2.77%的市场份额紧随其后。也就是说,美国本土的云计算厂商业已占据了全球50%以上的市场份额,而这些企业在美国及其他地区的数据中心都将受CLOUD法案影响。
第二类是美国本土云服务商在海外市场的合资公司。仅以中国市场为例,国外云服务在国内开展云服务时均采用和本地厂商合作的模式,SAP与中国电信、甲骨文和腾讯、AWS与光环新网、微软和世纪互联,以及IBM和万达在云计算方面的合作。按照摩根士丹利给出的数据,这类云服务商在中国市场的份额约在20%左右,依照美国法律的基本原理,这类企业很可能会被纳入CLOUD法案的适用范围。
还有可能受到影响的是在美国上市,且外资持股超过50%的互联网巨头们。就国内来说,除了中美合资的云计算服务,大抵可以分为互联网巨头和独立云厂商两大阵营,前者以阿里、腾讯、百度为代表,后者则有华为、UCloud等。全球范围内的云计算之争更像是一场中美之争,美国本土的云厂商会放弃这个拉中国竞争者下水的机会吗?至少不是一个利好的消息,而最终的受益者或许是UCloud、华为云等纯内资平台。
单单从法律层面来看,云服务不应该是法律监管的真空地带,但联想到信息安全、政治因素、数据主权等一系列诱因,CLOUD法案所激起的涟漪,恐怕不只是表面上的平静,比如让相关的云服务商陷入两难的尴尬处境。
美国云服务商折戟海外的导火索?
CLOUD法案的重点在于“双边数据共享协议”,只有与美国签署了双边数据共享协议的国家和地区,CLOUD法案才具有法律效应;对于那些没有和美国签署双边数据共享协议的国家,云服务商的处境就会变得微妙。
一方面,CLOUD法案的生效已经默认美国与其他国家共享数据成为法律共识,如果某国没有和美国签订双边数据共享协议,这些云服务商在这些国家建设数据中心便会面临一系列障碍;另一方面,几乎没有其他国家的客户愿意赋予美国执法机构调取其数据的权利,云服务商如果想要继续争取这些客户,唯一的出路大概就是“逃离”美国法律的适用范围,给客户保障数据主权的承诺。
虽然云计算已经被称作是互联网时代的“水煤电”,中小企业的上云已是大势所趋,但切换到云厂商的角度,决定成败的争夺仍然是大客户。
回顾亚马逊、谷歌、微软的攻防战,核心战场之一便是围绕大客户的“挖角”。诸如Instagram从亚马逊AWS迁移到Facebook的自有平台,Zynga从自有平台迁移到亚马逊AWS,苹果公司为了分摊风险将一部分业务从AWS分散到Google Cloud,以及蓝多湖放弃Google Cloud转身拥抱微软Azure,Verizon抛弃微软office回归谷歌G Suite……
原因似乎也不难理解,大客户在很大程度上有着背书的价值,也是中小企业选择云服务商的风向标之一。当然更重要的还是规模化和成本控制,亚马逊AWS从2006年至今上演了数十次的降价,国内云计算市场也发生了一轮轮降价潮。云服务商降低成本的不二法门就是规模化,大客户无疑是迅速扩大规模的捷径。而所谓的大客户无非三类,互联网重度客户、政府及大型企业、传统行业巨头。
与此同时,大客户偏偏是对数据安全和数据主权最为敏感的一类。尤其是银行为代表的金融机构和政府相关机构,俨然不希望自身的用户数据被美国或其他国家的执法者调走。那么,CLOUD法案的出台将再次左右大客户们的选择,以至于逃离美国云服务商的现象在短期内将不断发生。
就拿国内市场为例,AWS、Azure与其在中国的合作伙伴占据了大约20%的市场份额,其中不乏对数据主权敏感的客户群,而银行、国企、政府等已经成为阿里云、腾讯云、中国电信等云厂商的主要客户。一旦这些厂商被美国CLOUD法案纳入适用范围,无异于国内云计算市场的地震。
云计算的市场格局是否就此改写?
决定云计算市场格局的不只是技术和规模,还有时间窗口。
2016年9月,经历了与监管层、地方政府、中方合作公司的漫长博弈后,亚马逊正式宣布云计算业务AWS在中国正式投入商用,只是市场的最佳时机已经错过,取代亚马逊市场地位的是阿里云、腾讯云和UCloud等一众中国云厂商。彼时距离亚马逊在中国市场的摸爬滚打已经过去十余年,即便是“全球英雄”也会遭遇本土陷阱。
CLOUD法案可能是AWS们的新一轮“本土陷阱”,乃至错过全球化的时间窗口。
正如前文所说,国内在互联网巨头和运营商之外,还存在一批独立的云计算玩家。华为云在去年已经喊出了“三年超过阿里云”的口号,UCloud作为国内领先的中立云服务商,发挥中立安全的优势,近几年相继赢得邮储银行、浙农信、中国移动等一大批传统金融、政企的认可。不难猜测,这些企业势必将借助CLOUD法案带来的时间窗口,逐渐蚕食释放出的市场份额,乃至鲸吞寻求数据主权的大客户们。
狭路相逢的还有海外市场,在国内出台类似CLOUD法案的法律法规之前,来自中国的云厂商有了AWS们无可比拟的优势,比如充分尊重所在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法规,避免侵权,全面保障客户权益等。
事实上,海外市场掘金已经成为不少中国云厂商的战略选择,阿里云、腾讯云、UCloud等纷纷在海外市场建设数据中心,最初的打算可能是为了满足国内企业国际化的需要,比如UCloud在海外市场重点放在了跨境电商、跨境金融、互动娱乐等领域,在雅加达、俄罗斯、迪拜、首尔等地部署了23个数据中心,解决了国内企业在“出海”时遇到的成本高、售后服务不及时、语言差异等技术和服务上的痛点。
而亚马逊、微软等受限于CLOUD法案的契机,也为中国云服务商提供了深耕海外市场的契机。以往客户选择云服务商的参考因素可能是价格、品牌、规模和技术能力,如今显然出现了打破这一平衡的前提条件。从另一方面来看,无论是国内的IT企业、硬件厂商还是互联网公司,不无经历了从立足中国市场向国际化探索的过程,云厂商也不例外,何况还有一个足以改写市场格局的机遇。
结语
云计算从来都不会是法外之地,但相关法律法规的出台实施却是一个逐渐渗透的过程。或许CLOUD法案弥补了21世纪的法律缺陷,可当美国将CLOUD法案被拿到国际谈判桌上的时候,在政治、地域等条件的制约下,仍然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
而这个时间窗口,以及所可能发生的破坏式冲击,何尝不是中国云厂商的机会呢?无破不立一直是中国企业家信奉的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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