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运之刃

从竞争到竞合!

2015年02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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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淘宝和工商总局近段时间舆论上的讨论引起了轩然大波,我本来以为很快就会过去,没想到却愈演愈烈。用词更是劲爆,一会是叫板,一会是PK,仿佛一场火星撞地球似的风暴即将来临。

  就在大家睁大眼睛等待下一轮交锋的时候,传出消息,总局领导出面和淘宝老板开了个座谈会,最后表示双方将一起应对假货问题!

  期待中的“战斗”没有打响。

  就我个人而言,梳理这个问题的时候是这样想的。假货成了个问题,首先是因为市场上存在假货。假货本身并不是自然属性,他是一定意识反作用于物质的产物,这种意识是什么呢,就是在规则的约束之外获得利益。

  写到这里,“真货”难道都没问题?从保护消费者权益口号开展到现在,至少也得几十年了,“真货”难道没给社会造成过危害。那问题的根源又是什么,不也是想在规则的约束之外获得利益吗?

  其实真正的敌人在这里,就是想“在规则之外获得利益”!

  这种思维存在于社会各个方面,并不仅仅存在于商业活动里面。在学校学习的时候,每到考试,总会遇到一些期望通过特殊手段取得好成绩的的事情,这些手段有一个共同的特点,比认真学习刻苦锻炼安心于自己的成绩更有效率,自己更为舒适一些。但是话说回来,这只是一时的利益,迟早我们要自己面对这个世界,那时我们靠什么,不就是靠自己在学校里学会的道理吗。在需要我们自己解决问题的时候,自己身上的本领的缺失给我们造成的感慨难道有人没有遇到过,不然的话“书到用时方恨少”咋传了这许多年?

  最现实的例子,靠黑哨获得胜利的足球水平,几乎是见光死。为什么呢,来得容易,人都说做事情要聚精会神才有可能做好,分了心想别的,那无论如何在主业上要减少投入。时间长了,长的都是啥本事,不言而喻。

  回到我们的商业上来,哪个曾在这种思维下做的长久的?一开始是一点点,就可以了。后来又再加一点点,慢慢地积少成多,积重难返,现实的例子还少?人尝到了规则之外的便宜,少有能做到适可而止的。

  道德面前,很少人能做到模范。许多铸下大错的企业,可能一开始谈理想的时候也特别的真诚。更不用说今天的人要面临诸多的压力,非常现实的压力,我个人品尝过其中的滋味,也有一些情况是在这类情况下产生的。权力机关的监管是必不可少的,自己如果能意识到危害而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那就更是上佳了。但是这个问题,在规则之外获利的这个问题,并不仅仅是存在于商业领域,而存在于社会各个领域。这种思维,打个比方,如果一个医生是通过作弊考取的学位,他是轻松了,短期内也能获得好收入,但时间一长,他只是赚钱却解决不了问题,能骗得了谁?他自己不也完了。(同样的道理,医术好的医生不用宣传,社会也是愿意回报他。)把自己的利益和社会的利益对立起来,这种思维并不仅仅存在于商业领域。

  我们在谈论竞争博弈的时候,总是伴随着“你死我活”。但其实还有另外两个可能,一是同归于尽,二是共同繁荣。社会是各个行业共同组成的,没有绝对的买方和卖方,你卖一些自己的,买一些别人的,生活就这样继续下去。如果大家视彼此如寇仇,只想着别人是自己利益的敌人,只是在想尽一切办法损人利己,持续下去只能是同归于尽。如果大家都能够遵守规则,诚实守信,认真做好自己的工作,这个社会高质量的商品越来越多,虽然看起来少赚了一些,但其实却是共同繁荣的局面。社会如果塌了,你赚再多也白搭。

  我们都不是在真空中长大的,仔细想想自己,有没有过这种走捷径的想法?在看到一些事情之后痛恨之余有没有想过跟风也好?最近电视上一个广告就说了这么一件事情,一个人总想赚别人便宜,但被忽悠了以后却大喊“你们的诚信呢”。

  往者不可谏,来者犹可追。如果真的搞清楚了“规则之外获得利益”这种思维短期看对自己有利,长期来看却对自己有害的原因,就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改变这个现状。这不仅仅是商业领域的问题,是我们每一个人的问题。我们也许能凑合下去,只是矛盾还积攒到爆发的程度而已,如果继续教育下一代这么做,危害就更大了。

  工商总局和淘宝这次的过程,一开始是竞争,你说我不是,我说你不是。但是最后的结局我个人认为是乐观的,就叫做竞合,这个情况,我能干什么,你能干什么。指出别人的不是并不能解决问题,工商总局不可能仅靠自己的能力解决假货问题,同样淘宝也不能,你处罚他也不能,因为只要还有人想从规则之外获得利益,他就会生产,没了淘宝,只要能通信能通路,假货依然解决不了。作为普通人,更不能置身事外。覆巢之下无完卵,没了社会的良好运行,谁会是赢家?

  法治社会,守规矩,打胜仗,新常态的到来特别需要这样的思想指导。回到商业的最初的起点,人类生产的产品超过了自己的需要时,才有可能变成商品。而商业的繁荣提供给人们这样一个机会,从事自己最擅长的工作出售给社会,买回自己在其他方面的需要。看看我们的家里,如果我们需要自己学习所有的技能,把自己需要的东西做出来用,我们的一生将在什么样的情况下度过?如果从事真正生产的人心思不在自己的工作上,那社会产品极大丰富的愿景又怎么来实现?

  竞争本来的目的应当是选出最适合在这个领域里服务社会的人或者组织,他最终必须迈向竞合才有意义。工商总局和淘宝的这次交流,最后能以合作的方式结尾,总比简单厮杀有意义了许多!而工商总局对看似“无理犯上”淘宝的态度,也更让人有了额外的喜悦。

  本文投稿联商网 《观点约架》第八期 专题 ,转载请务必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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