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资深观察家

南冥一鲨

公告

南冥一鲨(微信公众号:southsharker):互联网、通信、IT行业三栖资深人士运营的自媒体,崇尚冷静观察、独立思考,解读热点事件,分析未来大势,带您了解TMT行业的另一面。

文集

科技(26)

统计

今日访问:2948

总访问量:12967136

工商总局电商新规给双十一戴上了紧箍咒

2015年09月14日

评论数(0)

9月14日,国家工商总局发布《网络商品和服务集中促销活动管理暂行规定》。从10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

这不是一部普通的规定,而是专门针对电商的集中促销,又因为正式实施的时间在双十一前,摆明了就是为了规范双十一这种大促的。

如果仔细剖析一下这部规定的具体内容,可以看得更清楚了,简直就是给今年的双十一戴上了紧箍咒,有电商想要借助双十一来忽悠或者欺骗消费者的话,那可是撞上枪口得不偿失了。

最突出的一条是关于预售商品退款的。该规定明确指出:“网络集中促销组织者不得采用格式条款设置订金不退、预售商品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自行解释商品完好、增加限退条件等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

这下可是戳到了平台电商的痛处,如果你搜索一下“预售 退款”,来自消费者的投诉比比皆是。长期以来,预售定金不退成为霸王条款。例如,双十一前,你为了抢到一条心仪的ONLY裙子,所以付了定金,但是买了之后发现大失所望,不是所想象的那样,于是申请退款,但是无良商家告诉你“预售商品不享受7天无理由退换货”,说“这是淘宝的规则”……

现在有了国家工商总局的明确规定,这下消费者终于可以松一口气了。听说有些无良商家甚至利用这个所谓的预售不退换规则来将预售当成是提款机,因为预售对于厂商来说可是百利而无一害,能够提前锁定库存,又能收到一笔钱,拿去投资还能钱生钱。现在,工商总局的规定也逼着商家和平台都要规范经营,真正以消费者利益为核心。

从另一方面来说,工商总局的这个规定也对流行的C2B模式有打击。预售是C2B模式的核心,通过预售可以提前了解用户需求,提前锁定用户,然后再安排生产,这样的好处很多,既能避免浪费资源,实现精准投产,又能节省成本。但是,如果预售也能7天无理由退换货的话,之前所做的预测就不会那么准了,也很难避免将来库存积压问题。当然,总体而言,这个规定还是有利于消费者和厂商的良性互动的,因为厂商将产品做好了,是能够大大降低退货率的。

工商总局的规定还有一条也是直指双十一的“刷单”问题。其中一条指出“网络集中促销组织者应当依据可以查验的统计结果公布网络集中促销的成交量、成交额,不得对成交量、成交额进行虚假宣传,不得直接或者间接为网络集中促销经营者虚构交易、成交量或者虚假用户评价。”

双十一的刷单问题也是一个比较严重的问题,这次国家监管部门明确指出了对于刷单、虚假交易额等的处罚,必然会对今年的双十一刷单问题造成震慑。相信今年的双十一将是有史以来水分最少的一次。

今天还有一个新闻也值得关注,那就是国家工商总局广告司司长张国华近日表示,全国互联网广告监测中心将于今年年底建成,明年就实行对互联网广告的全面监测。广告监测到的虚假违法广告一经查实,将一律先行停播,然后再立案查处。事实上,9月14日公布的规定也明确指出了对于电商集中促销虚假违法广告的处罚。加上新广告法的实施,戴在电商头上的紧箍咒是越来越多。

对于那些企图借助双十一浑水摸鱼,卖点假货,刷刷销量的店家来说,这个规定可是个噩梦。而且,淘宝、天猫等平台也无法庇护他们了,因为如果庇护的话,他们也得承担连带责任。

国家之所以密集出台针对电商的监管举措,也表明电商从之前的小众行为变成一种大众行为,电商已经成为一种主流消费方式,这时候国家监管已经势在必行。这也逼迫电商从业者从之前打擦边球、玩小聪明到真正的以消费者体验为中心,去提升自己的产品和服务。

从这个角度来说,戴在电商头上的这么多紧箍咒,无论对于消费者还是电商行业来说,都是好事。

南冥一鲨(微信公众号:southsharker,个人微信号:southshark2002):解读行业发展的大势,揭示新闻背后的真相,总结互联网化的经验教训。关注南冥一鲨,在这里读懂互联网,因为知大势,方能赢未来。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联商专栏立场。

联商专栏原创文章由作者授权发表,转载须经作者同意,并同时注明来源:联商专栏+南冥一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