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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尖不商”才能赢取回头客

2014年0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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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间流传着这样一句话:从南京到北京,买的不如卖的精!老百姓用“无商不奸”来定义从商的人。其实这个“奸”字应为“尖”,无“尖”不商的出典为旧时的粮行以升或斗作量器,卖家在卖米时用尺子削平升斗内隆起的米,以保证分量的准足。银货两讫成交后,商家会另外在米筐里汆点米加在米斗上,如是已抹平的米表面便会鼓起一撮“尖头”。量好米后再加点添头,已成习俗,即但凡做生意,总给客人一点“添头”,这是老派生意人的一种生意噱头。这一小撮“添头”让顾客很受用,故有“无尖不商”之说。后来因为商人逐利,加之市场不够规范,社会上出现了一些短期厚利的经营行为,侵害了消费者的利益,久而久之“无尖不商”就演变成了“无奸不商”。

  为什么有的企业寿命很短暂,是管理落后了?还是经营落伍了?都不是,是指导思想出了问题。把经商单纯理解为赚钱,掉进“铜”眼里,为了赚钱而不择手段,短期厚利企业是不会做大的。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商人逐利,也要有所为有所不为。老派生意人的“添头”在现在看来似乎有些滑稽,买卖公平,交易成功,我为什么还要给“添头”呢?那可是我已经到手的“纯利”啊!是我应有的劳动所得。劳动所得?无可非议。可是你想过没有,现在顾客到哪儿都会公平交易,他又为什么非要到你这儿消费呢?不管你承不承认,人都有贪小便宜的心理。老派生意人正是抓住了顾客的这样一种心理,用一小撮“添头”留住了一大批“回头客”。

  “尖商”和“奸商”一字之差却天壤之别。占领和占有消费品市场不仅服务要“尖”,高度更要“尖”,我们要把老派生意人有益的“尖”商文化有机地融入到企业文化中,让我们的企业“尖”不可摧!(作者:工作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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