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售观察

进场费绝非高物价的“罪魁祸首”

2011年0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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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已成为旧闻的进场费近日被央视拿出来又爆炒了一回,5月12日CCTV-2《今日观察》栏目播出超市收取进场费推高产品零售价近3倍的报道,继而得出进场费是高物价主要推手的结论。央视的这一报道似乎过于上纲上线,甚至有为物价上涨的真正元凶开脱之嫌。当然,这也显示出其对零售业特性的无知。如果这样的结论成立,那一瓶在超市里卖1块钱的矿泉水,在火车上、宾馆里要3块、5块甚至更高,为什么不说他们也推高了物价上涨?


笔者还想强调的是,有关人士不要拿所谓的“火车、宾馆是个例”来反驳和遮掩。要知道,火车和宾馆遍布全国,渠道和网络丝毫不比超市弱。再如,什么时候在不收进场费的夫妻店或杂货店里的大多数商品价格比超市的售价要更便宜?


当然,与进场费一样,高物价也与他们并没有必然联系。


早在2005年前后,步步高和国美等零售企业就曾先后高调取消进场费,希望通过这种方式来降低商品价格,但最终供应商非但不同意降价,零售商还损失了数百万元的通道利润。这与零售商要求供应商“低价销售”,将利润空间一次性通过商品进销差价体现的目标相去甚远。无奈之下,零售商的变通方式是,将利润分为商品进销差价、进场费、返点等,总体综合毛利保持不变,这样似乎更能被供应商接受。


市场经济的特点之一就是供需双方的相互选择。进场费有它的弊端,但这是零供双方长期博弈、相互妥协后的产物。就如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姚坚所说,进场费的存在有一定的合理性。无论是央视的报道,还是供应商,将商品价格上涨的多重原因,偷梁换柱后推到零售商头上,本身就是不公平的。


因为,进场费虽然对商品价格有一定影响,却并非决定因素。在现阶段更不会因为取消就能降低商品价格。事实上,超市本身不是垄断企业,各超市间的价格战本身就非常严重,一些商品的价格甚至比批发价还便宜,如进价4.5元/斤鸡蛋有的超市卖4.2元,进价1元/斤的胡萝卜甚至卖到0.5元等。因此,怎么能把物价上涨归结为是进场费和超市导致呢?


央视在采访时真该多听听零售商的声音。超市有自己的毛利标准,所谓的进场费、堆头费、促销费等都是利润的代名词。超市经营是有成本的,如果没有12%~15%的毛利率,就是在亏本经营。这也是零售商在进场费或返点上大做文章的主要原因。如果供应商能提供期望的毛利指标,那零售商根本就没必要再去收取通道费用,因为这既费力不讨好,还要加大企业成本,实在是笔并不划算的买卖。


所以,将进场费视为推高物价的洪水猛兽,在逻辑上就是错误的。更何况,大部分零售商早不以“进场费”名目收费,而叫“服务费”。提供服务的同时收取一定的费用想必没多少人反对。就如银行贷款需要支付利息一样简单。难道我们能将银行贷款利息与加大了百姓的生活成本划上等号并加以鞭挞吗?如果这样的比喻还不够通俗,那么,坐飞机头等舱要付出比经济舱更多的费用好象没人有异议。换位思考一下,超市的收费也是如此,供应商在超市享受到了渠道、陈列、展示、推广、销售等多项服务。在卖场里享受“头等舱”待遇的供应商,莫非零售商要求其多付出一点代价就该死了?


诚然,零售商最本质的盈利模式是商品进销差价,也就是自主经营、以追求销售毛利为目标的模式。过分依赖通道费的盈利模式的确有些畸形,零售商因各项收费问题导致零供矛盾的现象也客观存在,个别零售商过分提高收费比率也需要严厉处理,但不能因此而以偏概全,更不能把进场费视为推高物价的罪魁祸首。举个简单的例子,如果消费者直接去刘雪松(央视报道中的经销商之一)那儿买一袋成本1.2元的锅巴,他会以1.5元的价格卖给消费者吗?当然,或许他会说:那我也不至于卖到3块——若真如此,这就是典型的五十步笑百步,谁都不是好鸟。


物价上涨有着太多方面的原因:原材料、人力成本、社会成本、广告支出等等,零售渠道绝非主要推手,受到这样的指责着实有点冤。而且,在历次物价上涨或突发事件中,超市等零售商都在平抑物价上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这是不容抹杀的。如果我们在进场费等问题上不能以正视听,继续抱着错误的观点前行,必然会严重影响到零售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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