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商报•超市周刊

超市周刊媒体专栏

公告

《中国商报·超市周刊》是连锁的专业报纸,其前身是《名牌时报·超市周刊》(于2000年正式创刊)。作为全国首家连锁专业周刊,本刊始终秉承服务于连锁业的宗旨,在关注连锁业趋势走向、报道业内新闻热点焦点、传播先进经营理念、介绍实用管理方法与技术、提升现代商业文明、促进商品供需双方合作等方面进行了全方位的探索,并成为国内连锁业内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平面媒体,同时也是业界沟通和交流的信息平台。 《中国商报·超市周刊》目前已与中国连锁经营协会及全国20多个地方协会建立起良好的合作关系,同时也是这些协会每年重大活动的指定媒体及日常信息的专业发布渠道。 《中国商报·超市周刊》具有丰富的专家顾问资源,广泛的连锁界企业家的人脉积累,以及成熟的行业市场化运作经验。基于以上条件,本刊拥有自己的市场专业培训团队,并在全国业内专家和学员的支持下迅速成长。 此博客为《中国商报·超市周刊》官方授权行为。

统计

今日访问:209

总访问量:3383393

“染色馒头”催醒超市自建安全链

2011年05月09日

评论数(1)

  在刚刚结束的CCFA第七届食品安全年会上,“自建果蔬基地”、“增强食品安全检测体系”成为各超市代表们热议的话题。而涉及“染色馒头”事件的联华超市“将投资1500万元建设食品安全检测中心”的消息更是引起了大家的关注。

  “染色馒头”催醒超市自建安全
  
  “路遇眼镜蛇,蛇咬我,我没事,蛇死了。为什么?”

  这一条有着“中国式幽默”的脑筋急转弯的答案,最近被网友们诠释得淋漓尽致:早晨起床,出门买半斤地沟油炸的洗衣粉油条,回家切两个苏丹红的咸鸭蛋,冲一杯三聚氰胺牛奶,吃完高高兴兴去上班;中午,在单位食堂要一个注水肉炒农药韭菜,一个有毒猪血,再来一碗翻新陈大米饭,实惠地吃了个饱;下班后,去菜市场买条避孕药鱼,半斤尿素豆芽,半斤膨大剂西红柿,回家烧了三个菜,再开一瓶甲醇酒,美滋滋地喝上二两,最后吃一个染色馒头……

  超市:收紧终端“紧箍咒”

  “染色馒头”事件曝光后,上海市有关部门随后公布了调查结果:这些馒头在上海的华联、联华、迪亚天天、乐天玛特、惠侬、乐家购物中心松江店、雨润发购物中心、吉买盛、物美、如海等10家超市的数百家门店里均有销售。一时间,不仅仅与事件相关的连锁企业被推上了舆论的风口浪尖,整个行业也开始面对来自外界的质疑。

  面对消费者“小作坊的产品为什么能大规模进入超市”的问责,超市方面在低头认错、深表忏悔的同时,也是一肚子“苦水”。

  “我们选择的余地不大。”相关超市内的工作人员表示,在馒头这个商品种类上,盛禄本就是上海最大的馒头供应商之一,其他规模更小的企业,商品质量可能更加无法保证。

  “我们都会要求供应商提供产品质量合格报告等证明文书,但大型超市经营的商品数以万计,如果有供应商刻意造假,可以说‘防不胜防’。” 说到这里,一位业内人士深表无奈。

  记者了解到,目前我国的食品安全法对于食品经营者采购检测的规定是:“食品经营者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而对于食品经营企业是否进行更专业的检测,只规定“食品检验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认证认可的规定取得资质认定后,方可从事食品检验活动”。

  那么,在整条食品安全供应链上,零售商能够起到决定作用的比重又有多大呢?

  在刚刚结束的第七届食品安全年会上,中国连锁经营协会公布一份针对《食品供应链的安全风险分布》的调查问卷,调查对象为各院校和业内专家(非企业人士),发送邮件69封,回收有效反馈18份。

  调查结果显示,在供应链的各个环节上,虽然零售商在“进货渠道监管”方面难脱其咎,但多数专家认为供应链安全的短板在种植和生产这两个环节。

  年会上,“自建果蔬基地”、“增强食品安全检测体系”成为各超市代表们热议的话题。而涉及“染色馒头”事件的联华超市“将投资1500万元建设食品安全检测中心”的消息更是引起了大家的关注。

  联华超市方面表示,将在公司总部层面组建食品安全部,并斥资1500万元在桃浦物流基地建设食品安全检测中心,添置先进检测设备,引进专业技术人员,加大商品质量检测力度,包括对供应商原材料和生产环节的抽查。

  具体举措包括:引入联络员巡厂制度,重点对供应商生产条件、生产资质、信誉情况进行管理,一旦发现问题,迅速向政府有关部门举报予以查处,并在第一时间撤下可疑商品;提高食品供应商进入超市的质量门槛,即使拥有法定资质,对于注册资本低、业务经验少、信用级别低的企业坚决清场,杜绝可能存在的风险;同时,加强供应商食品卫生的保证制度和承诺制度,一旦违反即刻清场;对食品供应商要求其增加政府权威部门检测频次,大幅度增加抽样商品比重,以期从源头上杜绝“问题商品”流入市场。

  监管:典守者不能辞其责

  4月11日,央视揭露了上海毒馒头事件,画面中,一名生产馒头的工人说:“我不会吃的,打死我都不会吃,饿死我都不会吃。”如此斩钉截铁的背后,这些馒头的来历让人不寒而栗,却被堂而皇之地送上了人们的餐桌。

  有一则权威部门的最新数据:2010年,有关部门共检查各类食用农产品、食品及相关产品生产经营单位3552万户次,查处各环节违法违规行为13万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48人,取缔和停产违规企业单位10万余家。

  食品安全的整顿力度不可谓不大,但为何食品安全事件依然频现?

  历史事件的回顾,将有关部门的“马后炮”监管态度暴露无遗。

  2008年,“三聚氰胺”奶粉事件,从当年3月起三鹿集团、有关部门就陆续接到消费者反映,在前期长达四五个月时间内,各级检测机构先后多次对三鹿奶粉进行检验,“均未发现问题”。直到9月被媒体曝光后,地方政府和企业才开始“彻查”。

  2010年底,河北“昌黎葡萄酒造假事件”中,当地的假葡萄酒业存在多年,形成了“造假一条龙”,甚至带火了当地的酒精、食品添加剂及制作假冒名牌葡萄酒标签厂家,而当地的监管部门竟“浑然不觉”。直到被曝光,才开始“迅即”介入。

  近期,沸沸扬扬的“染色馒头”又出新爆料:在媒体报道中,盛禄公司一名销售经理透露,该公司一名司机因200元违章费报销未果,才愤而捅破“染色馒头”这层“窗户纸”。经央视揭露之后,相关监管机构蜂拥而至……

  作为食品安全链条上的重要一环,安全监管部门责任重大,食品安全不安全,全由监管部门说了算。可是,从三鹿牛奶添加三聚氰胺,到苏丹红喂养出红心鸭蛋,再到瘦肉精喂养出的“瘦肉猪”,当不法商家步步逼近人们的日常生活时,作为“典守者”的监管部门却往往在第一时间“缺席”。

  其中原因,还要回到食品安全的监管流程上来。

  根据我国《食品安全法》规定,对食品安全的监管涉及卫生行政、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这些部门是按照从原材料到产品、市场、餐桌的顺序进行分段监管的。从田间地头到餐桌,每个阶段都有相应的监管部门把关,为公众的食品安全构筑屏障。

  然而,这个安全屏障却屡屡被突破,这是莫大的讽刺。

  “食品行业产业链条长、环节多,监管力量分散,必须形成监管合力,提高监管效率。我们常说食品安全问题是‘九龙治水’,为什么?这在经济学上存在着‘搭便车’的尴尬。”同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黄锫在公开场合发表的言论一语中的,“食品的监管部门众多,每个监管环节都会认为,我这里没管住,自然会有别人来管;反过来,如果我花了大量人力、物力去管,食品安全不出问题反让其他部门‘搭便车’,破除这种职权交叉的体制势在必行。”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联商专栏立场。

联商专栏原创文章由作者授权发表,转载须经作者同意,并同时注明来源:联商专栏+chaoshizhouk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