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08月24日
评论数(4)联商专栏:盒马鲜生作为阿里“新零售”的标兵,在业内早已成为竞相观摩的对象,社会上也是对其颇为关注。然而今天笔者本无意再度将盒马作为探讨的对象,只是在朋友圈内看到深圳某盒马鲜生新店开业的招聘广告后,忍不住想发表几句评论。
首先来看看这张广告。
图片来源于网络
笔者关注的是该则广告中盒马福利一项,其中有两条颇为令人费解:一是法定假日上班三倍工资;二是完善的培训体系。
首先是,法定假日上班三倍工资怎么就成了福利了?想问问盒马鲜生的HR是否储备了足够的法律知识?《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如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根据第三款的规定,法定假日上班,用工单位必须至少要支付员工三倍的工资!也就是说这是企业的法律责任!如果不支付,那就是违法!那么问题来了,既然是法律责任和义务,怎么在盒马的口中就变成了福利了?这是盒马HR的无知还是明目张胆地违法?
其次,是完善的培训体系怎么也成为了一项对于员工的福利呢?员工到企业工作,掌握生产技能,提高生产效率的培训究竟是企业的必需还是员工的必需?
在这里,我们恐怕需要先搞清楚什么福利?什么是责任?
福利对于企业而言分为法定福利与自主福利。法定福利是政府要求企业为雇员提供的一系列保障计划,由企业和雇员分别按工资收入的一定比例缴纳社会保障税,其目的在于降低受了严重工伤或失业的工人陷入贫困的可能性,保障他们的被赡养人的生活,以及维持退休人员的收入水平。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五险一金”。企业自主福利,即企业为满足职工的生活和工作需要,自主建立的,在工资收入和法定福利之外,向雇员本人及其家属提供的一系列福利项目,包括企业补充性保险(如企业年金)、货币津贴、实物和服务等形式。也就是说企业自主福利不是工资!不是工资!而盒马把法定假日的三倍工资当作了福利,这既不属于法定福利范畴,又不属于自主福利范畴,所以这就是他应该承担的员工工资报酬,是责任!
而作为企业,他必须承担的责任首先就是要支付员工基本劳动报酬,其次是必须承担法定福利,再次是创造自主福利项目,他更加应当承担的责任就是不断提升劳动者的劳动技能,因为这是推动企业发展的基本要素,否则招聘那么多的员工就是自宫!
当然,今天笔者不是专程来找盒马的茬的。而是笔者发现这在国内的企业几乎成为了一种共性,这种做法似乎被很多企业所效仿。这折射出当前国内很多企业在经营管理上理念还十分落后。
第一,为何要把法定的责任当作福利?
笔者曾供职于一家家族制造业企业,在每年的员工招聘市场上,为了能吸引工人,也是挖空心思,因为正好赶上中国人口红利消退的初始年,大家只是感受到招工越来越难,但当时并没有十分确定这就是人口红利消失的结果,当时企业并没有立即提高工资待遇,几乎所有的企业都在自己的招聘广告上用鲜红的字体表述企业的福利,而这个福利就包括了所谓的加班工资。那么为什么企业要这样做?
笔者认为,一部分企业是因为确实缺少专业的人事经理,不了解国家的相关法律条文规定,往往他们的人事工作手段都是依葫芦画瓢,没有创新,没有自我思考,说白了就是个招工的,其存在价值极地,极易被替换,在中小型企业这样的人事经理十分普遍,所以这样的企业犯这样的错误是正常的,但却不能宽容和原谅;还有一部分企业恐怕就是有意为之,因为所有的企业经营者都知道降低成本就等同于获取利润,只是有的人是合理地降低成本,而这群人却不去思考如何提高生产效率,而是充分发掘“智慧”去发现普通劳动者的认知盲区,恶意期满劳动者。这其实就是企业的管理理念的落后,他只关注到短期利益,却不知道这样做的法律风险。当然有人说,他最终还是会发这笔钱,并没有违法啊!然而事实上却并非如此,因为一旦企业将法定责任偷换成了自主福利,那么他的处理灵活性就很大,因为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工资是经营者必须支付的部分,而福利或者奖励却由企业自身灵活来处理,所以,往往很多企业会制造很多借口来将这些原本就属于员工工资的部分以种种借口以福利的名义被扣除,那么由此引发的法律风险可以去想象。之所以这样的事情它一直存在,首要的就是经营者的法律意识淡薄,经营理念落后,另外也是当前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淡薄,劳动者的维权意识不足所致。
第二,企业为什么要把业务培训作为企业福利?
很多企业在面对应聘者都会说,我们有完善的培训体系,这是我们给员工的福利!笔者也曾应聘过多家企业,遇到类似的情况也十分普遍。当时,笔者就疑惑了,我进入企业工作,不了解企业的工作流程,不清楚相关的操作标注,因此接受企业的培训,对我来讲怎么就成了福利呢?企业开展员工技能培训的终极目的是提高企业的效率,实现更高利润,所以更优的培训=更高的利润。所以最希望进行培训的,应该是企业而不是员工。反过来讲,既然培训是福利,作为员工有选择享有或者不享有这种福利的权利,那么如果员工都不接受企业的培训,是否也是合理的呢?那么企业是否又能接受呢?如果企业不能接受,那就说明培训是员工入职的基本要求,是员工的责任,而不是福利!
那么为什么企业又偏偏要把这个基本要求称作福利?无外乎又是一场完美的骗局。企业总是要美化自我,要塑造一个充满温馨和博爱的形象,所以在很多的企业的培训是,都要求员工要懂得感恩!
笔者想问:员工到企业工作需要感恩吗?
员工与企业的关系契约关系,契约精神的首要前提就是双方平等!双方为了各自的目的各取所需,同时也给予对等的付出,双方是在进行平等的交易。你去购买一块橡皮,你会对营业员感恩吗?契约不需要感恩,契约需要的责任。感恩是对上帝而言,上帝创造了人,上帝创造了世界,因为上帝对于你只有付出没有索取,所以你要感恩。对于父母也是如此,所以你需要感恩。可是对于企业而言,那是我付出后的回报,是公平的交易,我不需要感恩!华为在经营过程中就明确指出,员工不需要感恩,因为华为创始人曾说:“如果员工某一天感恩企业,那说明是企业给予的员工多了,是给予了他非劳动所得,员工所拥有的一切都是们自己创造出来的。”所以,笔者也认为,企业所营造的所谓感恩教育或者叫感恩情怀,其实还是传统封建的荫庇观念,或者说是人情观念!员工的晋升要感谢领导的赏识,所以为了晋升,不是钻研业务,而是钻研溜须拍马。笔者不相信这样的企业会是好企业,也不相信这样的风气会是好风气!
所以,笔者想对企业经营者说,首先要树立法治观念,增强法治意识。要选择专业的人从事专业的事,更加要规矩办事,营造良好的经营环境和社会风气。其次,要充分尊重员工,尊重员工的人格、劳动与付出,真正平等、民主的企业氛围才能真正吸引和留住人才。最后,还要与时俱进,不断革新经营理念,脚踏实地,杜绝投机取巧,因果相依,算计他人的利益往往无法偿还被他人算计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