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08日
评论数(0)
旧城改造并不是盲目的,它是有据可循的,发达国家的城市化进程比较成熟,对旧城改造的经验也比较深入,加之我国国内的城市化行情,一鸿城市改造研究中心认为旧城改造可以总结三种模式,以供参考。
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旧城改造可以采取三种不同的模式:
第一种模式是对历史文化街区、建筑的整体保护,这是旧城改造的重点之一。城市建设与城市历史文化传统的继承和保护之间,不是相互割裂、更不是相互对立的,而是相互关联、相得益彰的。我们在旧城改造中对历史文化遗存应当进行合理保护、有效适度开发,发挥出城市文化的强大积聚效应,展现城市文化的独特魅力,提升城市核心竞争力,促进城市经济的发展。
旧城改造的第二种模式是部分地区整体拆除。对保留价值的建筑,就可以采取整片拆除的方法,一方面可以重新整体规划,整体打造,另一方面要搞好被拆迁户的安置,要解决群众的住房问题,切实改善住房条件,这也是打造城市形象、政府为民办实事的具体表现。
第三种是部分拆除部分保留的模式,这种情况在旧城区比较普遍。建筑的使用年限,长则三四十年,短的只有数年时间,如果在旧城改造中统统拆除,必将造成资源的巨大浪费。因此,我们应该对有使用价值的建筑进行旧房整治和管网配套以继续保留使用,对旧城区中破烂不堪、安全隐患严重的棚户区建筑,采取拆除重建的方式。目前,在全国范围内的旧城改造几乎都是整片拆除,采用这种部分保留部分拆除重建模式的城市和地区较少。如果全国能保留成百万、上千万平方米的旧房,将节约非常可观的资源和建设资金。
从以上我们不难发现,旧城改造的模式可以分为整体保留历史建筑,部分地区的建筑进行整体拆除,已经保留或拆除部分建筑三种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