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25日
评论数(0)属欺诈否?参展商如何应对?
由上海高登商业展览有限公司管理统筹的“2012上海国际进出口食品展览会”,在招商之初在媒体、网站大肆宣传此次展览会有来自韩国、芬兰、澳洲、新西兰、马兰西亚、日本、港澳台的展团,且这些展团的参展展位都已确定(见:图示二),但从其于9月20日向“梦巴星”公司提供的参展单位名录中却看不到一个先前所承诺的国外及港澳台地区展团参加。
据此,“梦巴星”公司反复多次与展会统筹方上海高登商业展览有限公司的联络人提出了“会展名不符实,需要退出展览”的诉求,并先后向统筹方进行了多次交涉,并发出了律师函,同时,向上海市长热线进行了投诉,市长热线转到属地工商后,属地工商部门作了:“经济纠纷”不归工商管理,可以向法院起诉的回复。至今,仍然处处碰壁,行政投诉无门。
“2012上海国际进出口食品展览会”名不符实,是否属于欺诈宣传否?
对此,作为参展商之一的企业“梦巴星”如何应对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