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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晚报:不信谣不传谣 做理性网络公民

2012年0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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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有关部门依法处置网络造谣者和传播谣言的网站,很好地维护了社会秩序和公众利益,上海的市民群众网友等议论中都表示赞同,现实的案例也再次警醒人们如何做理性的网络公民。

  谣言应如“过街老鼠”

  今天上午,在浦东周家渡社区,不少居民围在小区阅报栏前,观看刚张贴出的关于该事件的主流媒体报道和评论。“网上小道消息是不能当真乱传,社会要乱套的。”周家渡社区干部诸慧表示,街道上午集中学习了《人民日报》等媒体的报道,在社区也通过组织干部群众学习、在阅报栏张贴文章等方式,让老百姓了解真相、制止谣言,形成谣言如“过街老鼠、人人喊打”的态势。

  在网络的虚拟“社区”中,网友同样对造谣传谣十分反感。网友“苹果树”表示,“都说有图有真相,现在居然有图也未必有真相,配的照片都是被‘借用’的,手段实在太卑劣了。看来以后上网更要睁大眼睛!”网友“许仙”说,“网络传谣已不是第一遭了,去年3月日本大地震时网络谣言把许多人都‘忽悠’了一把,结果造成‘抢盐风波’。”

  多动脑慎用“转”

  “我们平时几乎‘不可一日无网’,面对纷繁复杂的网络信息,一定要保持理性。”1987年出生的吴佳妮是静安白领驿家理事长,她表示,做一名合格的网络公民需要明辨真伪的智慧和能力,因为网络是把“双刃剑”,既给人们提供了迅速获取信息的方便,但也可能造成谣言的快速传播,给人们思想带来混乱。“我们在看到‘夺人眼球’的信息时,别急着‘抢沙发’,而是要多动脑,冷静分析,先看看有没有新闻出处,想想发布者的身份与信息的匹配性,做一番‘风险评估’。难辨真伪的信息至少做到不转发,不给谣言以讹传讹的空间。”相反,弘扬正义、传播爱心的帖子则要“能转则转”,比如前段时间浙江和上海微博接力救助患病孩子就是好事一桩,值得大力倡导。

  谣言止于真相,也有不少市民、网友表示,谣言在网络传播利用的实际上是和真相“赛跑”,打时间差,只要真相没有公开,就给了谣言肆意发挥的空间。因此,相关部门也应尽可能公开透明,及时发布真相,让谣言不攻自破。

  转发谣言也可能违法

  在网络上,不少网民抱着“围观”的心态,有好事之徒发起谣言后,一些人不明真相,就贸然“起哄”转发。上海市社科院法学研究所所长叶青表示,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国务院颁布的《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编造、散布、转发不实信息,造成严重后果,将被行政拘留,重者甚至可判5年以上有期徒刑。

  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明确规定散布疫情、警情等谣言扰乱公共秩序者处5日以上、10日以下行政拘留,及500元以下的罚款。在《刑法》中规定,编造、散布谣言,特别是含有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内容的恐怖信息,给人们心理造成恐慌,影响了社会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等,将以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判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但如果情节特别严重的,还可能面临5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判罚。

  “有人在网上看到或收到谣言后,会将信息转发给亲戚、朋友,殊不知这样也有风险。”叶青表示,多数人主观上是没有恶意的,而且不会在社会上造成严重危害,一般在法律上可以不被处罚。但有人明知是谣言,还通过微博、发帖等形式故意在网络上传播谣言,造成人们恐慌,扰乱社会的生产、生活秩序,则有可能触犯刑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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