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1月02日
评论数(0)某媒体报道称,《移动电商存硬伤:40%用户使用不足1分钟》。咦,这就嫌少了?即使数据确切,要知道还有60%用户达到或超过1分钟呀,PC互联网上垃圾流量还超过70%呢(所谓单一页面停留时间低于1分钟的)。
而今年阿里集团双十一大促当天191亿元销售中,就有10%是通过手机支付的。手机太厉害了,科技进步和不同年龄层消费者的购物基因,已经让中国消费者的购物模式发生了巨大变化,电商市场份额增长就是重要趋势指标。
不过,我更想说说消费者,消费者是谁,消费者是什么?
不同年龄段的消费者是截然不同的,比如祖孙或父子各自的童年。我昨晚花三四个小时,为三岁的儿子组装好了新买的价值500元的5格书柜,把他的画册、故事书、玩具车都装进书柜。而我3岁的时候还不知道书本为何物,13岁时想要书柜而不得,从母亲在家经营的杂货店里讨了5只旺旺雪饼的包装纸箱,用胶带纸拼贴了一个书柜,一用三四年。而我父亲,直到现在也没有书柜。
15岁的表弟,上周从温州首次来杭,到了我住处,就打开电脑看玄幻小说,哪里也不想去。
有人说,90后的媒介消费是平板电脑和智能手机的一代,80后是开始享受PC互联网的一代,而70后一代是读书、看电影,吃苦耐劳的,10后则是神奇的一出生就“风华正茂”的一代。完全变了,在各自家境在当时社会环境中层级基本相当,或者稍有差异的时候,其消费观念和模式却千差万别。
我17、8岁才有自己的第一部手机——价值千元的诺基亚3310,在同龄人中算是早的;而现在的七八岁的小学生大多已经配价值一两千元甚至可能是五六千的iPhone了。基本上,如果一家商场的消费者和员工多是90后、80后人群,他们基本上也已经不看报纸和电视了,而是上网,用PC上网,用手机上网,用平板上网。我三岁的孩子,就是典型“10后”,他已经会用iPhone玩游戏,滑动照片,接听电话了。
一切看起来够酷的东西,年轻消费者就喜欢。
1960年,美国总统大选首次启用电视直播候选人辩论赛,打破广播一统天下的媒介传播形式。肯尼迪赢得当年大选,其中跟他在电视上年轻态、着装得体、长相帅气有关,而尼克松则略显老态。虽然在广播听众那里,声音磁性、稳重的尼克松赢得更多选票,但是当年的电视作为新生事物和表现力极强的新兴媒体,观众实在太多,形象突出的肯尼迪胜出。
这个故事,既预示着如今的消费者更容易被炫目广告或精美广告所吸引,也预示商品包装与营销的重要性、差异性-电视与广播、互联网、户外等媒介形式、途径、效果不同。
在媒介形式更加活跃、多元化的今天,消费者的购物意需求更加随意化,更加依赖科技设备如手机或电脑,而少有顾客忠诚度。没有忠诚度,追求新奇、有趣,更像是他们的个性烙印。
与此同时,他们不屑于简单听从促销,又迫切需要更好的购物引导——更好的理由,那样显得更有品味些。更懒或更勤快的消费者份额开始扩大。更懒又分两种,通过技术手段改善购物行为,足不出户买遍天下;或者压根儿就是懒,懒得换成其他店、企业或电商购物。
更勤快的消费者,是更有生活热情的消费者,精明的消费者,是经济形势不佳下的消费者,也可能是搜索癖的消费者。总之,他们大概有更多时间和决心去做搜索比价、逛街,还会要满足触觉、听觉和试吃味觉等。
当然,还有更多维度判断标准下更科学的消费者定位和分类,如城市、性别、受教育程度、职业及精准业态等。但最重要的是,商家能感到并正视、巧妙运用“消费者”的不同时期历史使命和特色。有一点不会变,他们是上帝,取悦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