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29日
评论数(1)据美联社报道,沃尔玛美国公司陷入一项诉讼,原告方“食品和商业工人国际联合工会”指控沃尔玛及其劳务外派公司违反联邦最低工资标准,并设法让员工超时工作却不支付额外报酬,使用大量超时工作的临时工等。
沃尔玛公司发言人Dan Fogleman表示,公司正在仔细研究评估这项诉状,“该工会此前已多次就此问题向沃尔玛发难,其主要目的是为了提高自身知名度和影响力而非为增加工人权利。所有员工为沃尔玛工作的时间都将获得适当报酬。”
中国人看美国或其商业,蛮有趣的。反之亦然,就像当前美国总统大选,总统奥巴马与共和党总统候选人罗姆尼多次辩论,纷纷打出“中国牌”。然后,我发现美国要打官司太容易了,倘以中国国情揣度,恐怕会纳闷:这点事,也能上法庭?
仅此事而言,我倾向于同情沃尔玛官方意见,暨起诉方有多重动机,但原告诉求本身却有重要意义——给员工足够休息时间和相应工作报酬。他们这回找上沃尔玛,也像中国的媒体和有关部门,近年的价签、食品安全等问题,一有活动或蛛丝马迹,一找就是做得做好的著名零售企业家乐福、沃尔玛们,从未见曝光当地本土企业的。
大概,他们预设了一种处境:发生一点事,若找了龙头企业,就是“连沃尔玛都如此”;而普通中小企业的现象,则容易被人见怪不怪。形式和途径固然值得商榷,但事物导向却是值得提倡的。
此工会非彼工会
食品和商业工人国际联合工会,是美国上百家主要工会与商会之一,据称有全美140多万名会员,其宏观人数规模接近沃尔玛美国本土员工数(沃企无人参会)。一年前,该协会发动游行,主要针对年销售额350多亿美元的塞福维连锁店等其他零售商,“延长工作时间,消减保健福利等做法将可能导致三大食杂连锁企业大约70万工人落入‘沃尔玛式’低工资阶层,而不能享受中产阶级的待遇。
这么说沃尔玛是不公平的,起码不严谨。塞福维后续几无实质性进展。
有数据称,美国中产阶级约占80%,年收入3-20万美元,这实在是个貌似清晰、实则含糊的定义。此次指责沃尔玛用工问题,实际上也是貌似神非的逻辑,到底该如何界定联邦、某州劳工法,及其对应行业,具体企业的用工制度和匹配福利、企业发展压力与员工贡献(包括时间)是最合适的?
沃尔玛在中国有自己的工会,一度被逼宫的工会连锁化、形式化,逐渐淡化。2006年开始,陆续在每家门店都成立了工会,打破了美国沃尔玛1976年创立以来在美国国内绝不雇佣工会成员的记录暨国际惯例。中国媒体曾集中报道过部分门店工会主席代表劳方与资方沃尔玛谈判集体合同等,多“挂冠而去”等。
几年来,美国宾西法尼亚州、加州都曾因“沃尔玛强迫占用员工休息时间”等裁定赔款上亿美元,目前上诉中;07年则与美国劳工部达成协议,补发三千多万美元工资等。必要时,劳工权益有人撑腰,得到补偿,还有女工性别歧视案、涉嫌处理有毒垃圾等。不禁想起中国有关部门对零供关系的协调。此处可见不同国度对市场经济的理解,及企业不同难处。
谁需要工会
美国该工会引用沃尔玛聘用的外派员工的话,“我已经证明了自己是一名好员工,他们利用了这一点”。联想起中国网络红人“凤姐”(目前在纽约寻找发展机会并继续寻找高帅富男友),在离开家乐福上海店爆红时网络征婚,“非清华北大毕业的免谈”,这是个另例,但也只有这样不主流的小人物才敢在职场喊话,大部分中国员工多私下埋怨,不敢声张,以任劳任怨显示奋斗决心。
政策、社会环境,员工素质与群体特征等,都决定了中国沃尔玛有工会,但少有劳工纠纷或“人证”,美国沃尔玛公司无工会,却有外部大工会,常有各种似是而非诉讼。
且不论该法律诉讼最终判决如何,短时期内亦无法清晰判定证据。导向,是对的,值得等待观察。对员工工作时间的尊重和必要酬劳体现,美国沃尔玛应该重视,也是未来中国零售业必然面对的问题,十年,或者最快五年,随着更多新兴产业的人才竞争与整体新商业文明发展,部分企业主使命与零售人普遍法律意识增强,开始需要给员工更多假期和更合理的酬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