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02月07日
评论数(0)去年底,有五部委联合整治中大型零售商“乱收费”的风声,众人观望。春节后,《人民日报》发文“超市乱收费:一筒薯片六成利润被超市拿走”,各地媒体响应,江苏、山东等地有关部门也开始出台配套意见。
基本上,除极个别零售企业及高管外,大部分人不敢公开表态对有关干涉的不满。也像近期浙江吴英案,网上诸多公知、律师、经济学家等人呼吁“刀下留人”,但几乎没有企业家的声音——他们不敢,不便,不想说,虽然吴英案作为中国民间借贷趋势风向标,与他们所在企业的未来融资息息相关。
这让人想起费孝通先生著作《乡土中国》里的一些比喻。譬如说乡下夫妇,大多是“用不着多说话的”,“实在没什么可说的”。这本出版于1947年的7万字小书,里面的社会认知智慧和现实指导性尚不过时,部分道理与特定时期、区域的零供关系十分相似。
家,又分家庭和家族。一对夫妇有十个小孩,也还是小家庭,尽管人数颇多;一个男人和媳妇、母亲住在一起就是大家庭——因为层级复杂。若同时拟人化了相关角色,有关部门就是那家族乃至氏族的族长,他们用来维系规矩的前提常常是因为担心“家门不幸”,不顾零供双方等年轻夫妻或叔伯兄弟的合作默契,只要求大家听话。
从商业逻辑的坐标体系去看,所有供应商在同一家商场内的关系是横向的,而当许多零售商同时面对某一供应商时也是横向的,你一定要扭成纵坐标,很难。实际上,更本质的坐标解读应该是这样的:商品是纵坐标,连接消费者-零售商-供应商;定价是横坐标,沟通不同环节,如购买、批发、生产及物流、结算、协同等,这都是相对简单的。若一定要变成复杂的“西游记”,恐怕只能让那老孙的金箍棒在行业里画一个圈?
我来讲个典型的类比小故事。城市里的许多小区,业主与物业总不和谐,但也相对自治并不断完善。物业因为要经营社区治安、清洁、公共设施保障等,需要一定的费用,物业费加公共能耗费,每位业主缴纳每月数十数百数千元不等。不愿交的业主太多了,理由无非是“别人会交的”“物业做得不好,做好了再来拿钱”等。严重的,会双方对峙、恶化,我附近的A小区就有部分业主公然挂出横幅要求更换物业公司的,B小区物业公司则擅自撤离。
不情不愿交物业费,自觉自发乐意交物业费,不交迟交物业费的各种业主,从某种程度上,也是各类供应商——买小区内公共服务与秩序。我四年内住过两个小区,有时,物业水电工师傅会免费提供服务,有时会收10、20元手续费,还不忘说一句“你看,一堆发票,好多钱没有收上来。”
业主间是松散联盟,如供应商群体,但有意见的往往未必是优质企业。几声叫,正好符合了多事的社区联防队巡逻队员的胃口,进来看看,临走时训几句物业保安,拿点果树上新鲜的果实花朵,过两天派驻专员来……家可大可小,清官难断家务事,各自有生态平衡要素,业主与物业,零供双方应互相体谅、沟通,把目光放得长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