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01月16日
评论数(0)1月13日,上海某律师事务所联合北京某行业机构发布《中国零售商供应商法律关系调查报告》。报告就目前零售商所存在的“问题”进行披露,并指出零售商存在“七宗罪”,如账期过长、保底返利、强收促销费用、拖欠供应商货款、合同外扣费、退货、强迫供应商签署不平等条款。
与此同时,报告还建议:供应商进入零售商超需谨慎,零售商要加强具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文化建设,政府部门将打击零售企业的多种违规行为作为长效机制来抓。
我哑然失笑,扯淡年年有,今天特别奇:中国改革开放、富国强邦都33年了,怎么还有人怀念“大锅饭”时的民风商礼?“苏宁家乐福等卖场遭五部委联合整顿”风声后的“另一只鞋”还没有掉下来,墙角的蚂蚁以为主人要搬家了。这份报告的出台方,对政府有关部门忙不迭献媚,试图取悦供应商,粗暴指责零售商,实际上并不懂任何一方的真正心思和处境,更遑论建言调节零供关系了;若非寂寞无人、哗众取宠,便是好傻好天真。
如果把市场经济中的企业相对强势表现都视为“罪”,简单套用粗放、滞后的法律法规去调戏这中国特色零供关系,无疑是拿茶杯的标准去套咖啡机、穿拖鞋去溜真冰。要闯祸的!
契约精神是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双方为什么签约合作,怎么签,签到什么程度,彼此欢乐、忍耐的东西有哪些,这都是你情我愿的,再苦再累也是周瑜打黄盖,都是为了自己赚钱——照顾家人、员工和顾客。你怂恿政府之手调控零供关系、让零售商委曲求全,这才是真正的破坏零供和谐呢!存在即合理,中国零供关系发展至今,再粗糙、脆弱也是市场的手,有它内在的制衡和有趣的“博弈”完善,如果大家相安无事,路不拾遗夜不闭户,那与青灯古佛何异?
可曾想过供应商里的路易威登、香奈儿、宝洁、可口可乐、索尼、苹果等?路易威登让杭州某高端百货掏了1.5亿元装修费,顺带免两年租金,那百货还乐开了花,后来证明是双赢;香奈儿一到,几乎所有商场都得马上重装外立面,凡事好商量;宝洁产品在中国任何超市卖场都是最显著位置而较少返点的,很多零售企业老总、店长都对它爱恨交织,但从不敢珍惜毛利、远离宝洁。
零售商业,要理性竞合不要一团和气,零供关系要活力不要婆婆妈妈,关联产业逐步转型提升,允许有三五年时间的选择性完善。中国五千年经济、政治、人性发展史告诉我们:强扭的瓜不甜,奸臣之子元宵抢亲常被忠良之后打死,闹得满城风雨;杀头的生意有人做,赔钱的生意没人做,零供双方都是在商言商,无数的卖场和厂商,彼此都有考量、盘算;弱国无外交,中小企业市场定价能力较差(包括中小零售商面对大型供应商时的妥协),姚晨微博粉丝千万,放个屁都能被转到犄角旮旯(厉害的供应商照样把货铺遍大江南北,赚得盆满钵溢)。
以男女关系打比方,政府执法机构覆盖的是“婚姻法”调解范围,管不到“爱情”和“夫妻生活”。零售行业机构及律所等,是第三方做客观守望,要做零供双方的朋友,有时观棋不语,有时割席分坐,有时苦口婆心,千万不能“第三者插足”唯恐天下不乱。
联商网友“笑麦”曾在联商评论《旗帜鲜明力挺由市场解决零供关系》文后留言:“其实零售商就是一擦皮鞋的,皮鞋穿在厂商脚上,零售商要求回收点鞋油,结果被说成店大欺客了。部分上游厂商认为在擦皮鞋一事上吃了亏,上书要求法办擦鞋匠,上面看了一下诉状,可能还想过经济利害关系,就准备‘欺弱奉强’了。厂商回头跟人说,有钱就是大爷,他擦鞋的哪里搞得过我,老子明里暗里早打点好了……”
虽未必尽如笑麦所言,但供应商利润普遍相对高于零售商则是事实。区域龙头类零售商(不含地产部分)净利不过2%-6%,福建糖果业前20名厂商净利多在10%以上。
相比世界零售业,中国零售业还非常年轻,零供关系各种秩序、内核正在野蛮生长中。就像一群两到七岁的小孩,2岁小孩总找3、4岁小孩玩,3、4岁小孩不乐意-他们总找6、7岁的小孩玩;6、7岁的小孩喜欢和同龄人玩,偶尔还愿意带带2岁小孩,这时3、4岁小孩们就愿意和2岁小孩一起玩了,因为有6、7岁的小孩在。孩子的世界,有他们的原始冲动和内在规律,既纯真也残酷,旁人不便过多操心、干涉,否则将是傲慢无礼却无用的。
中国零供关系,由市场解决,让“另一只手”、“另一张嘴”走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