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特琳商业管理顾问姜美娜

美國的購物中心

2011年09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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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一般的城市少有像東方城市裡的商店街,大部份住郊區的居民,除了上班以外,通常也不會進城,那麼,美國人都到哪裡去買東西呢?

 

美國總計大大小小的購物中心有四萬餘家,大多分布在美國的郊區,所謂的購物中心的定義是:將一群大小商店集中在一齊,各店獨立,但是統一管理。有開放式(Open)的購物中心,這種購物中心看似一群商店集中在一齊,或分散在一個廣場上,停車場共用,各商店都各自有自己的出入大門。另外一種是封閉型的(Enclosed)購物中心,將所有的街店集中在一個大房子裡,變成了一個條室內街,有屋頂,有空調,裡面大小店都有,大店稱為主力核心店(Anchor Store),一般都是一樓建築,土地較貴的地方會興建二樓,也就是形成立體式的室內街道,除紐約、芝加哥等大都市以外,很難見到四樓以上的室內型購物中心。

 

依區域分,美國的購物中心可分為下列四種,其面積與供應人口數說明如下表:

類型

主要租戶

(Leading Tenant)

GLA面積

GLA範圍

佔地面積

支撐購物中心

最少人口數

平方公尺

平方公尺

公頃

鄰里型

超級市場

4,646.84

2,788—9,294

1.2--4.0

3,000—40,000

社區型

小百貨公司,

折扣店,百貨公司

13,940.52

9,294—41,822

4.0--12.1

40,000—150,000

區域型

1-2個綜合型

百貨公司

41,821.56

27,881—83,643

12.1--24.3

150,000以上

超區域型

3個或3個以上的

百貨公司

83,643.12

46,468—185,874

6.1--40.5

300,000以上

 

購物中心或街頭商業的分類,除了以上的分類以外,因為經營的性質與特色的不同,也有一些變化性,並且形成了另外一些不同的商業經營型態說明如下:

1.特色中心Specialty Center:沒有主力店(anchor tenant),主力店常常會被一組群店所代替。特色中心已經逐漸演變為下列各種新型態的購物中心:entertainmentfashionoff-priceoutletmegamallhome improvementlifestylepower center…等。

 

2.直銷中心Outlet Center:各直銷店屬工廠所有,但屬統一管理,是20世紀90年代增長最快的零售方式之一。1998年底,全美有294Outlet Center,共有13,654家商店,營業總面積為5,720ft2(531.4m2)。主要在處理過剩或輕微破損的商品。

 

3.折扣中心或廉價中心(Discount center & Off-Price Center):專門銷售品牌商品,但價格比百貨公司和特色商店要低得多。像Marshalls, T JmaxxFilene’s Basement 這樣的廉價連鎖店經常會在Off-Price center內設店。

 

4.強銷型的購物中心Power Center:以開放式的規劃概念代替傳統封閉型的購物中心。具有下列特徵:(1).25ft2(2.33m2),不屬統一管理。(2).至少有一個超級主力店,比如折扣型百貨公司或居家用品型的大型商店,這種主力店的面積超過100,000ft2( 9,300m2 )(3).至少有四個較小的單一商品做為次主力店,每個面積在2— 5ft2 (1,858— 4,645m2 )(4).小型店鋪每個出租面積為10,000ft2( 930m2 ),不超過總面積的10%15%

(5).建築布局一般呈”L””U”字型。5.顧客來自於區域購物中心規模相當的商圈。(6).做為一個統一的購物中心來管理。

 

5.大型的廉價購物廣場Off-Price Megamall:如華盛頓地區的Potomac Mills,洛杉磯附近的Ontario Mills,芝加哥附近的Gurnee Mills以及勞德代堡附近的Sawgrass Mills。這種Off-Price Megamall 組合了各類直銷、廉價和其它價值趨向的零售商,如Nordstrom RackOff FifthThe Sport AuthorityIkeaWaccamaw等。這種Off-Price Megamall通常與大型的Entertainment組合在一起。面積通常為150萬至250ft2(13.9萬至23.3m2)。此類的購物中心通常在大都市的邊緣高速公路邊,除了供應城市居民外,也多供應旅遊顧客。

 

6.城市娛樂中心Urban Entertainment Center:是最熱門的概念之一,將娛樂、餐飲與零售業集中在一幢建築群內,通常主力店包括大型影城(電影院群)與主題餐廳、休閒商品、單一商品或品牌專營店,如Discovery Store娛樂中心在美國發展的很快,特別是傳統的購物中心式微以後,顧客總希望看到各種服務與購物、飲食等結合在一起的購物中心。

時尚流行中心Fashion Center:專賣高檔的時裝店、珠寶店和精品店所組合而成的,也可能有高檔的渡假百貨商店、美食超市等。但Fashion center也常被一般的購物中心所延用。拉斯維加斯的購物中心比較偏向於Fashion Center

 

7.節慶中心Festival Center:通常多位在超大都市的都會區,也就是Urban Entertainment Center的前軀之身。多以餐廳或飲食店為主,兼或有紀念品主題店,商業活動多來自遊客。街頭多有藝人表演,通常也都有噴泉和歷史街區。表現出來的型態具有十足的地方民風與街頭藝術,這種類型的購物中心往往容易聚集大批人潮。

 

8.綜合型的商業中心Mixed –Use:通常有下列三種特徵:(1).三種以上的綜合用途(如辦公、旅館、零售、居住等)(2).高度集中的土地使用,因此包括不間斷的人行通道等。(3).在一個大計畫下整體開發。位於印第安納波利斯市中心的Circle Center是一個示範,延續了市中心的肌理,並且適當運用了歷史性的建築。 

 

美國最大的購物中心為Mall of America,內部有八個百貨公司和幾千個中小型店鋪,每年有4000萬人進入購物,購物中心與航空公司簽約,經常會有各地的採購客人和觀光客人乘飛機來此休閒購物。

有些開放式的購物中心規劃的像是一條露天的大街一樣,其實也是購物中心的一種型態。拉斯維加則把威尼思水城及羅馬古城放入室內,構建為購物中心,威尼斯購物中心雖在室內,但是也有水道,也可以乘船,其規模之浩大,令人難以文字形容。 

 

美國人習慣開車,買什麼東西都會開車去,各種各樣的購物中心都有足夠的停車場,依美國購物中心的標準,每1000平方英呎的賣場(93),就要規劃45個停車位。因此開車、停車、買東西都很方便。

 

美式購物中心漸漸的推動到全世界的各國家去,台灣與大陸都是以街店與百貨公司為主,購物中心比較難以進入,但是新加坡已經在國土內,除了一些老街區以外,已經完全採用美式的購物中心。 

 

在歐洲、中東、亞洲新興國家都可以看到規模巨大的新型購物中心,但美式購物中心樓層不高,台灣與大陸的購物中心樓層規劃都過高。

 

美國平均一個人大概可以分到3平方米的賣場,台灣大約為1平方米,大陸正朝1平方米努力中,新加坡因為發展觀光購物,因此一個人大約分到3.4平方米的賣場。 

 

在美國與新加坡購物是一種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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